【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2月25日訊】中共法院鬧劇頻現,近日,河北一法院被曝出判決書出現56處文字錯誤,不僅關鍵數額寫錯,千萬元變成千元,並且,判決所引用的法律條文也錯誤百出,涉案人員張冠李戴 ,判決時間出現兩個。
據大陸媒體報導,一份編號為(2024)冀0404刑初134號的河北省邯鄲市復興區法院的刑事判決書,31頁,竟然出現56處文字錯誤,30%寫成30‰,1100萬元寫成1100元,「他人財物」寫成「他人財務」、新三板上市公司寫成「新三版」,公墓寫成「公基」,特殊原因寫成「特出原因」。
更荒唐是,該法院下達的刑事判決書,送給兩個辯護人的版本,竟然出現兩個不同的判決時間。
該案件一位辯護律師張濤律師收到刑事判決書,落款日期是2024年10月31日,另一位辯護人朱智律師所收到的刑事判決書,判決書落款時間卻是2024年11月6日,兩份判決書的內容一致。
該案辯護人張濤律師對大陸媒體表示,一份刑事判決書,不僅是法律對案件的最終裁斷,更是司法公正的明鏡。但是這份判決書,不僅關鍵證據被完全忽略,甚至引用的法律條文也錯誤百出。這不僅羞辱了法律的威嚴,更是對當事人命運的漠視,對司法公信力的公然踐踏。
中共法院的司法文書出現這種嚴重錯誤,非常普遍。
3月21日,據北京青年報報導,浙江省紹興市中級法院審理一起「合同詐騙案」,案號為(2021)浙0681刑初904號之一的判決書至少存在110處錯誤,其中包括將當事人名字、涉及企業名字寫錯,在證人證言中出現影響表意的錯字,判決書記載內容與證據原文不符,數字單位錯誤,其中最為荒謬的一處,是判決書將一筆5735019.54元的借款多寫了一個「萬」字,直接從百萬量級躍升為百億量級。該案針對另外三名被告人的案號為(2021)浙0681刑初904號的判決書,被辯護人指出114處錯誤。
2021年10月17日,據大陸紅星新聞報導,「河北一法院判決書出現10處錯誤,下發補正裁定書仍有錯,法官被停職。」報導指出,兩位訴訟代理人的律所「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誤寫為「北京市中闖律師事務所」;原告訴訟請求第2項拖欠工程款的利息「115.7萬元」誤寫為「115700萬元」,多了3位數;將「垚鑫公司」誤寫為「毒鑫公司」;「景晟公司」誤寫為「景展公司」;「種植保證金」誤寫為「種植保金」等等。
其它還有,湖南一法院將民事判決書抬頭寫成「醫院」,2018年,陝西省某基層法院制發的一份判決書,曾經出現「父親年齡只比兒子大兩歲」的荒唐鬧劇。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