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評論:中共在美國搞法律戰能得逞嗎?

一言(美國)

近期,中共操縱前飛天大學學生對美國神韻藝術團及飛天大學等八個機構及個人提起訴告。顯而易見,這是中共試圖利用「法律戰」打擊美國法輪功修煉群體,是中共針對海外法輪功學員延伸迫害而掀起的新一輪政治運動。然而,這與自由世界的法律與法制毫無關係——中共慣於赤裸裸的政治操控與人權迫害,在美國搞的是換湯不換藥的迫害,是輸出罪惡,挑戰和利用美國的法制與自由。

在中國,中共將信仰入罪;面對法輪功學員對迫害者們提起的訴訟,法官們公開叫囂的是「對法輪功不講法律」。在美國,流氓成性的中共企圖使美國的法律武器化而為其所用,這是對國際社會法制和道德良知的一場大考驗。

在中國,中共迫害法輪功信仰群體已長達四分之一世紀之久。中共一九九八年和九九年公開迫害法輪功的手法,是先由公安部內部定罪、後炮製證據。迫害元凶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十月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先期喊出「法輪功是X教」的「最高指示」之後,中國人大才緊急頒布所謂法律,但該條文中甚至不敢提及「法輪功」三個字,因為他們知道這種「法律」是踐踏憲法的。

在中國,法輪功學員們所遭受勞教勞改迫害,被關入洗腦班(有的美其名曰「法制培訓中心」)、精神病院,中共炮製的天安門自焚偽案、「一千四百例」栽贓案,實施的活摘器官、敲門行動、開除公職、扣發養老金、各種花式酷刑等等等等,這一切,都是中共違法違憲所犯下的反神反人類罪行。

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的叫囂早已隨著它飄到無間地獄和無生之門裡去了。

如今,國安頭子陳一新等為了個人目地,企圖利用美國民主制度的開放性、西方自由國家法制的公平與包容,在北美建立和強化所謂的「打擊法輪功工作處」,針對美國神韻藝術團及法輪功打法律戰,長臂管轄、跨國迫害。中共這一步棋下得的確很大,充分展示著中共稱霸世界的瘋狂與傲慢。

然而,美國從二零二四年川普在總統大選中勝出之日起,已經開始了重整美國、讓美國重新偉大的回歸運動。美國的憲法凝聚著美國開國元勛們卓越的治國理念和獨具匠心的制度設計,由此而延伸的憲政制度是美國人民以公民道德和榮譽感為前提,追求民主、自由、人權、信仰等普世價值的根本保障,也是美利堅合眾國成為神所指定的世界頭號強國的深厚制度基因。

雖然無良律師各國都有,美國也不例外;他們為了錢不惜一切,狡辯、拖延、鑽法律的空子,但是,即便問題也不少,但美國依然是世界上真正的法治國家,並且在關係到美國和人類前途的重大問題上,神不會允許那些敗德小人最終得逞。讓我們拭目以待。這也是一場對每位旁觀民眾的信念和善惡觀的檢驗。

說到訴訟,其實在美國訴訟成風,一有糾紛就訴諸法律的人非常多,律師服務是人們解決糾紛的常見方法之一。種種現狀表明,第一,美國的法律仍在相當程度地起著法律應起的正義作用。第二,普通美國人的法制觀念很強,對法律和法制懷有相當的信任。

同時,在美國訴訟成風,還因為:第一,隨著人類道德的下滑,利用訴訟搞事、坑人的人越來越多。法律是對人外在的強制,法律條文多如牛毛,必然漏洞越來越多,用來搞事和逃脫罪責也就成為可能。第二,訴訟這一行出了很多利益之徒,對他們來說,訴訟越多、審理過程越長,他們賺錢越多,所以無論被僱為原告律師還是被告律師,都樂此不疲。

順便一提,有很多中國人可能讀過宋代李昌齡的《太上感應篇》。《太長感應篇》開篇就說:「太上曰: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並隨之列舉了哪些是福,哪些是禍,哪些是善,哪些是惡,哪些是善的報應,哪些是惡的報應。

開篇這幾句的大意是,太上老君說:「人的禍福沒有門路,完全是由自己招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就像人影緊跟著形體一樣。所以天地之間,有專管過錯的神明,按照犯罪的輕重,來削減年壽。(人活一百天叫一算,十二年叫一紀)。不但年壽被減,而且罰他貧困損耗。患難的事情紛至沓來,大家都厭恨他,刑罰禍害跟著而來。吉祥之事,沒有他的份兒。凶煞惡煞使他受災殃。到了年壽已減盡時,就是死期。」

《太上感應篇》裡所列「鬥合爭訟」這個詞的意思是唆使他人爭鬥,促成別人的訴訟、打官司。這是人自己招致惡報的一種惡行,惡行產生業力,業力是惡報的依據。神的存在不是無神論者所能決定的,報應的存在也是如此。

陳一新們求惡報心切,那些給他們當陪葬的、當犧牲品的,也都是自己在不明中的選擇,自己得為自己的惡行承擔惡果啊。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明慧網/責任編輯:王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