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官員】中共最高法院庭長鄭學林一審判15年 中共許昌政法委書記被查 曾迫害法輪功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1月28日訊】週三,中共最高法院原庭長鄭學林,一審被判15年有期徒刑。同一天,原許昌市公安局局長、政法委書記、柏啟傳、廣東省原中山市市委書記、崔國潮被調查。據《明慧網》報導,三人都曾迫害法輪功,受到國際組織的追查。

通報稱,中共最高法院原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原庭長鄭學林,退休前,非法收受財物3529萬元,退休後,非法收受財物1150萬元。一審以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贿罪,判處鄭學林有期徒刑15年。

鄭學林在最高法院任職二十多年,曾任最高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第二巡迴法庭副庭長、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還曾掛職重慶市高級法院副院長。

據《明慧網》報導,鄭學林在最高法院任職期間,經常到各地所謂「調研」、「指導工作」,對法輪功學員遭枉判入獄負有相應責任。

同一天,河南省許昌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柏啟傳,因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被立案調查。

柏啟傳長期在河南省公安系統任職,曾任信陽市公安局副局長;三門峽市公安局副局長、副書記;許昌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政法委副書記、副市長。

1999年7月以來,各級政法委、公安局已經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工具。據《明慧網》報導,柏啟傳任職期間,對汪水玲、尹從勛、魯順民等至少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非法拘留,負有責任。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出通告,對柏啟傳進行追查。

另外,週二,退休十年的廣東中山市原副廳級幹部崔國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通報沒有說明具體原因。

崔國潮長期在中山市工作,曾任中山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還曾任澳門中聯辦副祕書長,祕書長。

崔國潮任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受到「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追查。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李梅、明玉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