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搶兒子女友 中國銀行前董事長劉連舸被判死緩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1月26日訊】11月26日,中國銀行前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被判死緩。其被指控非法受賄1.21億餘元(人民幣,下同)、違法放貸33.2億元。此前,陸媒曾爆料劉連舸生活作風糜爛,甚至連兒子的女友都搶。

劉連舸被指控,2010年至2023年,其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行長、副董事長、行長,中國銀行副董事長、行長、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時,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人事安排等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21億餘元。

2017年底至2020年初,劉連舸向相關企業違法發放貸款共計33.2億餘元,造成本金損失1.907億餘元。

因此,劉連舸以受賄罪被判死刑;以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刑10年。兩罪併罰,共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23年3月31日,劉連舸被查;10月7日被「雙開」。

當時官方通報稱,其大肆違規插手信貸項目,違法發放貸款;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干預資金借貸,非法出入私人會所,私自留存涉密資料,「靠金融吃金融」,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等。

劉連舸落馬後,其個人生活作風問題被陸續曝光。官方通報其「道德敗壞,家風不正」。但沒有披露具體細節。

陸媒此前報導,劉連舸早年在中共央行工作期間,經常晚上叫女性下屬去辦公室「談心」,而且這種做法一直持續到他在進出口銀行和中行工作期間。

陸媒還爆料,劉連舸先後離了三次婚,而他在中行工作時第四次結婚的對象,「據說是其直系親屬的前女友」,該女子自從託他安排工作後就與他緋聞不斷。而網絡上盛傳這位「直系親屬的前女友」,就是劉連舸兒子的前女友。

除劉連舸外,中國銀行還有三名高管落馬。其中包括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前黨委委員、副行長陳楓(2023年1月2日被查);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前黨委書記、行長王建宏(2023年3月15日);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前黨委委員、副行長高宗勝(2023年3月24日)。

(記者唐正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