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5億 遼寧前副省長被判死緩被斥太輕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0月14日訊】中共貪官巨額貪腐前赴後繼。中共遼寧省前副省長、省公安廳前廳長王大偉被指控受賄5.55億元人民幣,一審被判死緩,引發網絡熱議。

據中共官媒報導,10月14日,湖北襄陽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遼寧省前副省長、省公安廳前黨委書記、廳長王大偉死緩,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大偉被指控在2008年至2022年,利用擔任中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遼寧省省長助理、副省長等職務之便,收受巨額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55億餘元。

通報提到,王大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但鑒於「王大偉具有重大立功表現」,「如實供述罪行」,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大陸網絡上,很多網友批評:「判的太輕了」、「這麼多還沒判死刑?」「緩字刺痛了人民群眾的心」、「5.5億都換不來一個死刑,難怪貪官遍地」。

有微博大V質問:「這些警界大貪是如何一步步爬上去的?邊腐敗邊提拔,該不該倒查追責?貪這麼多居然沒有殺,留著浪費社會和司法資源,是否另有原因?」

還有人嘲諷:「我國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刑不上大夫』,但庶人必須嚴懲。」

王大偉2007年1月起任中共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9年8月調往黑龍江省公安廳出任黨委副書記、副廳長。2013年3月起,王大偉曾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9年之久,至2022年3月落馬。

早前有報導稱,王大偉通過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運作後才升任副省長。

今年1月6日,中共播出的反腐電視專題片中,提及三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李文喜、薛恆和王大偉)如何前腐後繼、瘋狂斂財的一些細節,三人被指控非法受賄共12億元人民幣,其中李文喜和王大偉分別貪腐超過5億人民幣。

王大偉被認為是遼寧省歷任公安廳廳長中,膽子最大的一個,他的錢都藏在齊齊哈爾。在齊齊哈爾市的王大偉妹妹的一個住處,搜出數以億計的人民幣。僅在其瀋陽市一位情婦住處,搜出的現金就超過1億元。

到目前,遼寧省有4任公安廳長落馬,分別是李峰(2016年落馬)、李文喜、薛恆和王大偉。被查的5任副廳長是:白月先(2020年9月)、劉樂國(2022年5月)、劉家鐸(2022年8月)、周朝東(2022年9月)、董雪峰(2022年11月4日)。

李文喜、薛恆和王大偉三人相繼掌管遼寧省公安系統長達20年。他們均曾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追查及海外明慧網點名。

(責任編輯: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