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陳文清接掌政法委 與前任會不同嗎?

中共二十大結束後,陳文清成為二十屆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書記。

此前四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周永康、孟建柱、郭聲琨,都是江澤民、曾慶紅提拔重用的。

陳文清出掌中央政法委之後,與此前的四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會有不同嗎?這裡,就此做一些分析。

陳文清應該與前四任有不同

(1)所屬派系不同。

羅、周、孟、郭都是江派人馬,都是靠積極追隨江澤民、曾慶紅迫害法輪功,獲提拔重用的。

江澤民、曾慶紅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兩大元凶。他們一生幹的最大壞事,就是迫害法輪功。

其中最邪惡的,是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被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亞太國務卿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稱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惡」。

江、曾自知罪孽深重,擔心有人清算他們的罪行,提拔重用了一批追隨他們迫害法輪功的高官,為他們保駕護航。

陳文清被外界普遍認為是習近平派系人馬。

陳文清主要是靠在中紀委助習反腐打虎,到國家安全部助習查辦原國家安全部副部長馬建,任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後助習維護國安,獲習提拔重用的。

習近平既不是取締法輪功的決策者,也不是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決策者。習當年主要是靠他的紅二代身分上位的。

習近平的父親習仲勳,是中共元老之一。主政廣東時,習仲勳曾力排眾議,堅決要求恢復並供奉禪宗六祖惠能的真身。這一敬佛之舉,在佛教信眾中傳為佳話。

習仲勳曾講:「我這個人呀,一輩子沒整過人。」他一生卻三次挨整,第一次差點被活埋;第二次挨整16年;第三次被「流放」廣東12年。

習仲勳對子女的要求是:「雪中送炭惟吾願」。他自己也做過許多雪中送炭的事。他還是中國氣功事業的支持者,曾任世界醫學氣功學會名譽主席。

習近平之所以有今天,可能與他的父親習仲勳敬佛、積德、行善有關。

(2)上任的國內環境大不同。

1999年7月20日,當時的中共獨裁者江澤民,在他最得力的助手曾慶紅的支持下,動用全部國家機器,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

在此過程中,從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個以江、曾為首的迫害法輪功的「血債幫」。

但是,江、曾的權勢再大,大不過天理。

在善惡有報天理的制約下,過去23年裡,以江、曾為首的「血債幫」遭到兩次重創:

2012年2月6日,原重慶市公安局長王立軍,叛逃至美國駐成都領事館。2012年3月15日,原中共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在北京出席「兩會」時被抓捕。這兩件大事的發生,成為以江、曾為首的「血債幫」由盛到衰的轉折點。

2020年4月19日,原公安部副部長、公安部610辦公室主任、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孫力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查。這件大事的發生,是以江、曾為首的「血債幫」由衰到滅的轉折點。

陳文清就是在這樣的國內背景下就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的。

(3)上任的國際環境大不同。

經過全世界法輪功學員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年復一年地講真相,以江、曾為首的「血債幫」在海外迫害法輪功的圖謀已經失敗。

在江、曾發動迫害法輪功23年後的今天,法輪功已洪傳到了亞、歐、美、澳、非五大洲的110多個國家和地區。

至今為止,除中共外,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取締法輪功,更沒有認定法輪功是X教的。

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功修煉團體,受到各國政府、組織、團體、知名人士的褒獎達5000多項。

陳文清在國家安全部工作7年多,作為中共最高層的情報總監,對上述情況應該很了解。

(4)羅干、周永康、孟建柱、郭聲琨臭名遠揚。

羅干因迫害法輪功,從2000年8月起,在中國、加拿大、比利時、冰島、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西班牙、希臘、德國、韓國、祕魯、阿根廷等國家,被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告上法庭。

周永康因受賄1.29億元,濫用職權使親友非法獲利21.36億元,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14.86億元等,2016年6月11日,被判處無期徒刑。

周永康因迫害法輪功,被法輪功學員在美國、法國、澳大利亞、西班牙等國告上法庭;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孟建柱、郭聲琨都是「孫力軍政治團伙」的後台老闆。

現已認定的該團伙七名成員分別是:原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受賄6.46億元,被判死緩);原公安部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司法部長傅政華(受賄1.17億元,被判死緩);原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受賄4.4億元,被判死緩);原上海市副市長、公安局長龔道安(受賄7343萬元,被判無期);原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長鄧恢林(受賄4267萬元,被判刑15年);原山西省副省長、公安廳長劉新雲(受賄1333萬元,被判刑14年);原公安部副部長、國家安全部紀委書記劉彥平(收受巨額財物,被提起公訴)。他們犯的大罪,孟建柱、郭聲琨都有份。

陳文清一直比較低調,國際上對陳文清的負面評價,很少聽到。

陳文清對羅、周、孟、郭的惡行應該非常清楚。

按照正常人的思維,陳文清應該不會走他們的死路。

陳文清與前四任有相同的地方

(1)都是黨員領導幹部。

中共黨員領導幹部的一個共同特徵是講黨性。

所謂「講黨性」,就是跟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比如,黨中央說習仲勳是「反黨集團頭目」,黨員就必須跟著說習仲勳是「反黨集團頭目」;黨中央說習仲勳是「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黨員也必須跟著這麼說。

(2)都處在中共體制內。

江、曾發動迫害法輪功,是利用中共體制進行的,包括各級政法委、610辦公室、公、檢、法、司等。

23年來,在中共體制內,特別是政法系統,有一批人就是靠追隨江、曾迫害法輪功升官發財的。他們與江、曾形成了一個「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利益共同體——「血債幫」。

自古以來,欠債要還,欠血債更要還。

以江、曾為首的「血債幫」一直擔心有人清算他們欠下的累累血債,一直千方百計維持迫害法輪功的機器照常運轉。

如今,陳文清成為中央政法委書記,以江、曾為首的「血債幫」肯定會千方百計把他綁在他們的「戰車」上。

(3)都想保中共這個黨。

他們從加入中共之日起,就是黨的人。

中共自1921年成立以來,形成了一個與中國傳統文化、與普世價值根本對立的「黨文化」——馬列主義。

馬列主義是什麼?中共稱之為「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中共當政73年,一直在向全體黨員,億萬中國民眾,灌輸這個「真理」。

這個「真理」千變萬化,白的可以說黑的,黑的也可以說成白的,黑的還可以說成灰的、黃的、藍的,等等等等,極具迷惑性。

比如,江澤民當政時,將相當於40多個台灣的中國領土無條件送給俄羅斯等國。這是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

按照中共刑法第102條的規定,江澤民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江澤民的這一罪行,對中日釣魚島爭端,中印邊界領土爭端,中韓蘇岩礁爭端,中國與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汶萊、印度尼西亞等國南海爭端的解決,產生了嚴重危害,完全適用刑法第113條「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的規定。江澤民因此成為當代中國最大的賣國賊。

但是,中共信奉的馬列主義,卻把江澤民「危害國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合理化、合法化。至今為止,中共沒有一個黨小組、黨支部、黨總支、黨組、黨委、紀委、政法委、黨報、黨刊、黨的廣播電台電視台,說江澤民賣國「危害國家安全」。

陳文清當國家安全部黨委書記、部長7年多,對江澤民上述「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沒有公開發表過任何反對意見。

陳文清今年62歲,在「黨文化」中浸泡了62年,受「黨文化」的影響無疑是很深的。

既然中共是馬列主義這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造就的,中共必然是「偉大、光榮、正確的」。既然中共是「偉大、光榮、正確的」,保黨就成了中共高級幹部的一個心結。

陳文清面臨正邪的抉擇

我是在中紀委監察部工作時,1995年5月3日,開始修煉法輪功的。至今已修煉27年(在中國19年多,在美國將近8年)。對法輪功,我應該是有發言權的。

從1999年至2022年,我一直在向中共最高層講清法輪功真相。

23年前的1999年5月7日,我寫了致江澤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以掛號信方式,寄給了江澤民。

23年後的2022年11月3日,在我大紀元發表了《法輪功造福世界 迫害者害人害己害子孫》,其中,談了我對法輪功的六點體會:

(1)無私奉獻,不求回報;(2)袪病健身有奇效;(3)重視提升修煉者的道德;(4)沒有任何強迫命令;(5)創始於中國,造福於世界;(6)不是一般的氣功而是佛法。

我的結論是:「法輪大法是千年不遇、萬年不遇的高德大法、正道大法、偉大佛法。」

我寫道:「自古以來,迫害佛法修煉者罪大無邊。」

我還特別舉了北魏太武帝拓跋燾當政時的兩大奸臣——崔浩和寇謙之,毀滅佛教,被滿門抄斬、株滅九族的例子。

對於陳文清,我沒有任何陳見。

陳文清1960年生,我1963年生,我們屬於同齡人。陳文清1980年上大學,我也是1980年上大學,我們屬於同時代的大學生。陳文清在中紀委工作過,我也在中紀委工作過。我是中紀委招收的第一批3個博士之一。27年前,我就是中紀委的副處級官員了。當時,我的工作深得中紀委領導的信任和器重,曾經是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的撰稿人之一。如果不是因為堅持在法輪功問題上講真話,我今天可能也是省部級官員了。

如何對待法輪功問題?是一個事關是非、善惡、正邪的大問題。

陳文清現在是一名中共高官,但在我的眼裡,陳文清首先是一個人。作為一個人,就必須明是非,別善惡,識正邪。

只有在是非、善惡、正邪上作出正確抉擇的人,才會有光明、美好的未來,才能在歷史上立得住。

衷心希望陳文清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能夠作出正確抉擇。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