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落馬廳官:當大官發大財 才體現男人價值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2月15日訊】據中紀委網站披露,江西落馬廳官鄧寄鵬霸道專權,貪婪無度,他曾說「當大官,發大財,才能體現男人的價值」。

12月15日,中紀委網站刊文披露江西省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鄧寄鵬貪腐案的詳情。

現年60歲的鄧寄鵬,江西高安人,曾擔任江西四特集團總經理、黨委書記,四特酒廠廠長;樟樹市委常委、副市長;宜春市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局長、黨委副書記;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文章說,鄧寄鵬霸道專權、貪婪無度,利用職務斂財,受賄總額高達4300餘萬元人民幣。他曾聲稱,「男人要麼當官、當大官,要麼發財、發大財,只有這樣,才能體現男人的價值。」

在鄧寄鵬看來,制度就是「橡皮泥」,可以任意拿捏,規矩是「紙老虎」,用來嚇人的。因此他什麼「高壓線」都敢踩,什麼底線都敢突破。

他擔任宜春市公路局局長期間,挪用公路局資金3000萬元,幫「好哥們」的企業拆借「過橋費」。

他看上了高安市八景鎮旁邊一塊占地近20畝的「風水寶地」,向商人王某某開口,王花40萬元買下這塊地給他。鄧寄鵬在裡面建山莊別墅、種名貴樹木、挖塘養魚,取名「好運山莊」。

為了在上級面前「有面子、有位子」,鄧寄鵬組建交通投資集團,融資近30億元,大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至於這些錢能不能還得了,他從不去想。

他聲稱:「只要能『騙』到錢就是『英雄好漢』」,「還不還得了與我無關,只要在我當局長期間不『暴露』就行」。

2018年5月,鄧寄鵬調任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他在經開區是「二把手」,但他把黨工委書記一把手當「擺設」,「二把手」拍「一把手」的板,什麼事他都要說了算,誰不聽話就找誰的茬。

2019年10月,鄧寄鵬聽到他將被調查的風聲後,上躥下跳找關係打招呼,找涉案老闆串供,還派人到上海請教「專業人士」應對之策,甚至搞「假投案」「假自首」,花樣百出。

2020年5月15日,鄧寄鵬被查。他被帶走的前一天還在和朋黨宴飲作樂,自稱「我問題不大」。但隨後他就被江西省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帶走。

同年6月28日,鄧寄鵬被免去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職務;8月10日被免去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職務。

11月9日,他被雙開,開除黨籍、公職。12月被批捕。

2021年4月20日,鄧寄鵬犯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人民幣。

(記者羅婷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范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