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血8次不能用血事件發酵 醫院和血庫「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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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8月27日訊】河北一名男子多年無償獻血8次,住院需要輸血時卻被醫院以獻血證過期為由不予輸血。引起民憤後,院方和血站轉變了態度。但相關輿情繼續發酵,多名網友爆料醫院用血潛規則,引發公衆對醫院及血站利用無償獻血撈錢的質疑。

河北廊坊李先生早前曾向媒體投訴說,他從2011年到2020年10月共無償獻血8次,每次獻血量為400毫升。但現在他因病在河北霸州市第二醫院住院急需輸血,醫院方面卻告訴他獻血證已過期作廢,血站不批,無法調血。

經過李先生的一番爭取後,醫院給他輸了2袋血以暫時保住他的生命,但醫生表示,要想進一步做手術治療就無法再給他調血了,除非李先生的家人或者朋友先去獻血才行。如果獻血者的血型和患者的血型相同,那麽獻多少就可以給李先生調來多少;如果血型不同,那麽家人朋友獻了400毫升的血,也只能給李先生調200毫升血。

(網頁截圖)

李先生的家人把上述經歷向媒體曝光後,引發社會輿論的關注,網民的評論幾乎一邊倒批評醫院和血站草菅人命。

起初,醫院與血站互相「踢球」、「扯皮」。醫院方面聲稱,因為血庫不給調血,醫院也沒辦法;

廊坊血站則稱,我們這裡並沒有「獻血證過期」的說法,如果我們這裡有血,就會給醫院調過去。血站並特別聲明,霸州二院從未向血站提交過給李先生調血的申請。

在互聯網上輿論發酵後,8月21日廊坊血站和霸州二院都有工作人員與李先生聯係,表示可以給他輸血。然而,這個事件引發的輿情卻並未就此平息,而且曝光了醫院用血的潛規則,引發民衆更多猜疑。

根據中國的相關規定,民衆無償獻血的血液,只能用於臨床,不得買賣;有「獻血證」的人在需要用血是,可以免費(不含調取保存運送費)使用其所獻的血量,而且獻血證也不會過期。換言之,獻過8次血,每次獻400毫升的李先生,按照相關規定至少能優先免費使用3200毫升的血液量。

然而在本次事件中,醫院方面卻以李先生的獻血証「過期」爲由,要求其親友必須再去獻血後,才能得到十分有限的輸血,這種做法明顯違反了相關規定。

有多名網友在陸媒的相關報導下留言說,自己或家人也曾遭遇過類似李先生這樣是情況,即使患者本人曾經無償獻過血,到了急需輸血時,醫院仍會要求患者家屬再去獻血才能用血,有網友直言這種情況早就已經是醫院的「潛規則」,並直言這其中很可能存在利益關係。

(網頁截圖)

有自稱相關從業人員的網友更發帖爆料說,民衆獻血都是無償的,但醫院用血患者是要付費的,在無償與付費之間,就存在著巨大的潛在利益。

據這位業內人士披露,現在醫院輸血的費用,每袋一般在500元-1000元之間,具體價格受到當地經濟水平的影響而有所不同。

(網頁截圖)

大陸社交媒體上,衆多網友留言對醫院和血站的做法表示不解和憤怒。

有網友晒出了自己的獻血證,上面赫然寫著「終身有效」;更多的網友表示感到寒心,稱這件事不調查明白,以後自己也不會去無償獻血了;還有網友調侃稱:「我們踢足球不怎麼樣,但遭到問題時踢皮球的功夫可是了得」。

(網頁截圖)

一位網名為「月影竹風」的山東網友評論說:「用血是醫院跟血站申請,血站同意後派車送血。醫院收到血後發放,醫院會收1.45元的輸血器,4塊錢的輸血費用,6歲以下加收4.8元。當然驗血型的錢是醫院收的。其餘都是血站的費用了。病人需要,醫院沒有理由不申請,因為血跟醫院沒有關係,是血站負責發放。」

網名為「亞歷山大-馬其耶夫斯」的深圳網友則跟帖稱:「醫院有自己的『採血權』,為什麼要費時費力的跑去血站要血?沒事去ICU門口問問 哪個要用血不是醫院讓現場置換的。就問你著不著急,就問你怕不怕死,基本上所有家屬都不會跟醫院墨跡的。只是這次醫院碰到個較真兒的罷了。」

(記者唐迪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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