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3月30日訊】週五(3月29日),自由亞洲電台(RFA)宣布,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正式實施,由於香港新聞自由狀況進一步惡化,出於對記者和員工安全的擔憂,正式關閉其在香港的辦公室。
自由亞洲電台台長方貝(Bay Fang)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機構將不再在香港僱傭全職員工,但保留其在香港的官方媒體註冊,當地工作人員將被轉移至美國、台灣及其它地方。
她說,「對自由亞洲電台在香港的工作人員和記者安全的擔憂,促使我們重新調整了在當地的運作。目前,雖然自由亞洲電台將保留其在香港的正式媒體註冊,但我們不再在香港擁有全職人員,並且關閉了我們的實體辦事處。」
今年二月,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Chris Tang)聲稱自由亞洲電台為「外國勢力」,誤導香港人民。
方貝在聲明中表示,「香港當局的行動,包括將RFA稱為『外國勢力』,對我們在《第23條》生效後能否安全運營造成了嚴重的問題。」
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儘管離開了香港,但會繼續報導這座城市。
方貝在聲明中說,「此次重組意味著自由亞洲電台將轉而採用一種新的方式來報道封閉環境中的新聞。」
她說:「對於依賴自由亞洲電台及時、未經審查的新聞報道的香港和中國大陸的受眾來說:請放心,我們的節目和內容將繼續進行,不會受到干擾」。
自由亞洲電台由美國國際媒體署資助成立的私營非營利性新聞機構,於1996年開設了其香港辦事處,28年後宣布撤離,主要原因就是香港開始實施國家安全新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分析認為,「23條」進一步打擊了香港的新聞自由,外界普遍認為,香港23條立法對香港言論自由及法制的破壞,更甚於《香港國安法》。
生效的香港《基本法》23條羅列的禁止行為範圍中,有3類罪行被視為可令在港的外地媒體處於高危狀況。自由亞洲電台經常報導香港的政治及抗爭新聞。
兩週前,隨著香港匆忙通過23條立法,就有多家媒體報導,自由亞洲將於3月底撤出所有在香港的員工,辦公室預計在4月中以前關閉。
香港01引述自由亞洲內部消息說,該台在2月下旬通知香港部門員工,準備在3月底撤出香港辦公室,據悉,部分員工將分別調往台北辦公室與華盛頓總部,另一部分員工將遭資遣。
此前,《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陸續有外國媒體將香港分社轉移至亞洲其它城市,《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眾新聞」等香港媒體則被迫停止運營。
(責任編輯:李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