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安親屬刀刺女同學 次日獲釋 碾死她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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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10月31日訊】湖南省漣源市一男子多次試圖殺害女同學,其中一次用刀刺傷她的頸部,但因爲他的表哥是公安官員,未受任何處罰。7個月後,他開車碾死了女同學母子二人。

據大陸媒體報導,凶犯姓周,是漣源市人。被害女子姓彭,家住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

據死者家屬介紹,2017年1月,彭女喬遷新居,邀請了十幾名中學同學到家中聚會。後來參加聚會的周男懷疑彭女當天錄了他的錄音和影片,對他產生不利影響,於是產生了報復心理。

2019年2月4日(除夕),周男攜帶射釘槍到彭女家進行威脅。幾天後又傳恐嚇信息威脅彭女。2020年2月3日,周男再次到彭女家中滋事。

2020年2月26日晚,周男持刀潛藏到彭女家,後將彭女頸部刺傷,並刺傷彭女堂弟等人,但最終被制服交給派出所。不過,周男很快就被釋放。之後,周男更加肆無忌憚。

2020年4月5日,周男帶著螺絲起子再次來到彭女家門口滋事。彭女報警後,公安將周男帶走,但第二天又被釋放。

據周男後來供述,他被帶到派出所後,他的表哥葛某(雙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趕到,對他進行「説服教育」後,派出所所長就「給了他一個機會」,將他釋放回家,未進行任何處罰。

2020年10月12日清晨,周男開著租來的車來到彭女家附近,看到彭女騎著摩托車帶兒子和外甥女從家中出來,便駕車尾隨,隨後猛撞摩托車。彭女被撞飛到農田裡,兩個孩子摔倒在路上。周男倒車,又從彭女兒子身上輾壓過去,致孩子當場死亡。當晚,彭女因搶救無效死亡。外甥女受傷住院。

2021年5月25日,婁底中院一審判處周男死刑,並判決周男賠償受害人家屬經濟損失12萬餘元(人民幣,下同)。2023年7月7日,周男被執行槍決。2021年2月,涉案的公安人員被抓,後被判刑。

彭女家人稱,周男直至被執行死刑,一分錢也沒有賠償。2021年6月,他們向涉嫌失職的雙峰縣公安局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賠償共計596萬餘元。但漣源市法院一審僅判決雙峰縣公安局賠償82萬元。家屬隨後上訴。

彭女的家人表示,案發三年了,彭女母子的遺體仍在當地殯儀館存放。

(責任編輯:歷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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