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10月15日訊 】瀋陽法輪功學員王金鳳於2022年2月被警察綁架構陷後,遭冤判4年,於2023年3月30日被劫持到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關押,至今無音信。她與家人的會面權被剝奪。
明慧網報導,今年4月28日,王金鳳的家人到監獄詢問,才查到她被關押在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十監區四小隊,而家人沒收到任何通知書。
王金鳳,今年64歲,因為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勞教1年,2010年遭冤判7年,2022年再遭冤判4年。
2022年2月19日,王金鳳在超市購物時,被一群身分不明的人綁架,後來得知他們是派出所警察。王金鳳受到驚嚇,出現心臟病,高血壓達200,仍被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
王金鳳遭綁架後,辦案警察到她家非法抄家,收集所謂「證據」。在派出所被關押的3天裡,她遭到飢餓折磨。
她兒子還被欺騙、誘導,說母親被幾個老太太摁住,卻在不知情下被作為陷害自己母親的「證人」。
王金鳳的親友到皇姑公安分局遞交《撤案申請書》等資料,無人接收;又到皇姑分局黃河派出所,要求出具《拘留通知書》等,也無人接待。
瀋陽市于洪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樸雲晶,非法批捕王金鳳,並將她構陷到法院。
王金鳳的親友辯護人向于洪區檢察院控申科反映情況,要求樸雲晶對其決定做出解釋,但親友未得到任何回應。
同年8月12日,瀋陽市于洪區法院主審法官姜鼐、刑庭庭長葛莉丹,對王金鳳強制進行非法視頻庭審,擅自安排律師,剝奪王金鳳親友的辯護權。
9月19日,一審法院對王金鳳枉判4年,勒索罰金5,000元。
一審庭審後,王金鳳的親友辯護人多次到一審法院信訪部反映情況。接待的法官說,院長的接待日已取消,讓找法院紀檢監察部門。親友辯護人給那裡打電話,無人接,又把《公開開庭申請》寄給法官和院長,但無任何回音。
王金鳳上訴到二審法院後,她的親友辯護人設法多次和二審法官巴紅岩溝通,法官卻多次誘騙親友辯護人到法院做筆錄。
王金鳳的多位親屬聯名請願,要求二審法院公開庭審,請求書卻石沉大海。最終二審法院於2022年11月24日非法維持冤判。
王金鳳的姐姐因是親屬辯護人,被剝奪了見妹妹的權利。
王金鳳入監後,她家人沒收到入監通知書,沒接到監獄方面打來的電話,也見不到她。獄警說王金鳳不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不能會見。
針對此案,明慧網指出,辦案警察先抓人,再搜查證據,立案程序違法;于洪區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官濫用職權,故意製造冤假錯案;一審法院刑庭庭長、法官阻撓親友辯護人提供辯護,剝奪其合法權益;二審法官阻撓、刁難親友辯護人。他們均涉嫌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
中共迫害法輪功24年來,公檢法製造大量的冤假錯案,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關押,非法判刑,劫持入獄,再剝奪他們的會面權等。
例如,黑龍江佳木斯法輪功學員、優秀教師劉麗傑於2021年10月12日、11月6日,被佳木斯向陽區法院在沒有辯護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兩次非法庭審,並在11月17日對她非法判刑3年6個月,勒索罰金1.5萬元。
2022年1月12日,劉麗傑被騙到派出所後強行帶到醫院體檢,在其身體狀況不符合被關押的情況下,硬被送進樺南縣看守所關押,於2月18日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之後她的親屬和律師一直被阻止與她見面。直到2023年2月10日,在外界輿論的壓力下,律師才被允許見當事人。
劉麗傑的代理律師曾告訴大紀元記者,法輪功學員被判刑後,一是當事人的申訴立案難,二是律師與當事人會面難。這在黑龍江省是普遍現象,其它地方也存在這個違法行為。
律師還進一步表示,「法輪功學員被判刑後,家屬和律師會見(學員)非常難,我聽一些曾經被判過刑的法輪功學員都提到這個問題。有些人被判刑之後數年之內,沒有辦法見到親人,這些都是違法的。」
(案例源自明慧網)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