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9月11日訊】北京59歲的法輪功學員劉伯新身患殘疾(單腿),2023年8月,被海澱區法院非法判刑2年,現被非法關押在海澱區看守所。
大連莊河市殘疾人(耳聾)、時年84歲的法輪功學員鄭德財,被中共公檢法合謀判刑1年半,劫持到監獄迫害,2019年8月出獄時不能走路,於11月21日含冤離世。
曾患過小兒麻痺症的蘭州殘疾法輪功學員金俊梅,於2012年被非法判刑3年,在甘肅女子監獄遭受種種非人的折磨。
因修煉法輪功,這些身患殘疾的法輪功學員身心受益,卻遭中共殘酷的迫害,甚至被折磨致死。
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自1992年在中國傳出,至今已洪傳至一百一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各族裔民眾的讚譽。自1999年7月被中共血腥迫害。
北京殘疾婦女被非法判刑關押
2022年7月1日,劉伯新因向民眾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遭人惡告,一度被警察綁架到海澱看守所。
7月14日早6點,蘇家坨派出所警察闖入她家抄家,搶走一萬多元,將她劫走。因身體緣故,她被「取保候審」放回。
8月25日下午,警察又到她家綁架,到夜裡12點才將她「取保」放回家。
2023年8月29日,她被海澱區山後法院非法庭審,遭冤判兩年,被劫持到海澱看守所。
劉伯新曾患多種嚴重疾病,尤其是骨癌,手術截肢後剩下一條腿。1997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身體好了,家庭和睦了。
1999年9月,劉伯新走在天安門上,警察得知她煉法輪功後,把她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她的假肢被警察拿走,她單腿跳了一個月。
12月,她去信訪辦上訪遭綁架,被關押了15天。
2001年過年前,幾個警察到她家,問她還煉不煉,她說「煉」。他們不由分說把她拉到派出所,她掙扎著,在雪地裡被拖了一百米。她4歲的女兒在後面追著喊「媽媽」。那次她被非法關押了32天。
2008年奧運的前兩個月,她又被綁架關押了35天,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因身殘被「所外執行」。
2013年9月24日,她再遭綁架,被關押了30天。
遭公檢法合謀迫害 八旬老人含冤離世
鄭德財,大連市莊河市光明山鎮小營村人,於2000年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時,被警察當場打聾(有大連市殘疾人證)。
2017年9月4日,鄭德財在莊河市光明山鎮講法輪功真相時,被人構陷,遭光明山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7點,老人被劫持至看守所。
老人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37天後,因身體緣故「取保候審」。
2018年4月12日上午,鄭德財被莊河市法院非法庭審。
直到6月11日,鄭德財的家屬才得知,他被莊河市法院冤判1年半;6月12日,他被送往南關嶺新入監監獄,因身體緣故被拒收,他又被拉回莊河看守所。
6月14日,老人又被強行送入南關嶺監獄,身體出現高血壓、心跳過速、咳血等症狀。
8月6日,鄭德財被轉到大連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9月13日,家屬去探視,被告知他不「轉化」(放棄修煉),不讓家人見他。
2019年8月19日,老人出獄回家,身體遭受迫害嚴重,腿基本不能走路,吃飯困難。
同年「十一」前夕,村幹部和光明山派出所警察到鄭德財家,把他的法輪功物品搶走。
他們對鄭德財落井下石,使老人精神崩潰,於2019年11月21日含冤離世。
蘭州殘疾人金俊梅在獄中遭虐待
蘭州法輪功學員金俊梅曾患過小兒麻痺症,是個殘疾人,右腿只能靠架單拐才能行走。為了生活,她單腿騎三輪車賣菜度日。
她因騎三輪車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於2012年8月被非法判刑3年,劫持到甘肅女子監獄。
入監後,警察不讓她拄拐。沒有拐杖,金俊梅的右腿用不上力,無法直立行走,只能爬行。警察不讓其他人幫她,打飯時她只能來去爬行。
上廁所有時間限制,錯過時間後就不能入廁,因而她經常拉在褲子裡、床上,整天被包夾侮辱、罵不絕口,不讓喝水、喝湯。
有一次,她拉在床上後,一個包夾衝到廁所,對正在蹲廁所坑洗衣服的金俊梅,左右開弓,揪頭髮,拳打腳踢,一腳把她踹倒。
獄警開會指責她,不讓她穿褲子在走道裡來回走。一個包夾拿著攝影機在她後面,拍攝光屁股。衣服拉髒了,被扔掉,也不准別人幫她,讓她到小賣部去買,那裡的衣服非常貴,她買不起。
她吃不下飯時,包夾搧她嘴巴子,拳打腳踢,把她的牙打出血來,不准她對別人說。
2013年元月,她的孩子來看她,見她滿臉是被打的傷痕,氣憤地與獄警論理,獄警只是敷衍推脫。
中共的《殘疾人保障法》第3條規定:「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殘疾人的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基於殘疾的歧視。禁止侮辱、侵害殘疾人。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它方式貶低損害殘疾人人格。」
上面所舉3位殘疾的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案例表明,中共對殘疾人的保護法只是一紙空文,不僅如此,還對身殘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