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令律所在境外上市IPO文件中淡化中國風險

Facebook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7月27日訊】近年來,中共政府濫用權力,加大了對市場主體的干預和打壓。中共當局近日祕密開會,要求律師事務所在內地企業在境外上市文件中,淡化描述國家相關商業風險的措辭。

路透社7月24日引述三名知情人士透露,中共證監會7月20日約見當地律師,要求他們不要在公司上市招股書中包含對中共政策或商業法律環境的負面描述,並警告如果不這樣做的話,監管部門也許不能放行這些企業的首次公開發行(IPO)Z。

中共證監會國際合作部、10多家中國律師事務所以及其他政府和行業機構的代表出席了7月20日的會議。

報導說,此次閉門會議之前,中共當局監管機構已經向從事上市申請的公司提供了非正式的所謂窗口指導。

上週,美國證監會(SEC)表示,已指示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公司披露更多有關中共當局在其運營中的作用,以及2021年禁止從維吾爾地區進口商品的法律的影響的細節。

這封信是SEC實施2020年《外國公司問責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簡稱HFCAA)法律的一部分,該法律加強了對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的審查,要求在美上市的外國公司向SEC提交文件,證明該公司不受外國政府擁有或掌控,並要求這些企業遵守美國上市公司會計師監督委員會(PCAOB)的審計標準。

該法案稱,如果外國上市公司連續三年未能提交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所要求的報告,將導致SEC將其從交易所摘牌。

事實上,全球所有主要交易市場都要求發行人向潛在投資者披露與公司本身、其業務部門,以及總部所在國家相關的風險。

公開披露的信息顯示,計劃海外發行股票的中國公司通常會將中國不斷變化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狀況的變化及政府政策和法規的變化,以及與美國的貿易緊張局勢列為商業風險。

一位匿名人士表示,擔任IPO顧問的中國律師事務所已被要求放棄此類風險披露。

知情人士表示,中共證監會最新的指導意見可能會使中國公司調整在美國的股票發行,主要集中在招股書表述環節。

在3月31日生效的中共新的境外上市規則中,禁止上市文件中有「歪曲或詆毀中國法律政策、營商環境和司法情況」的表述。但規則並沒有具體說明什麼行為是此條款規定的「歪曲或詆毀」行為。

針就此事,中共證監會和全國律協召集部分律所開了座談會,要求律所在招股書文件中,不得出現以下描述:

1.大陸國內法規體系的不確定性,可能在未對社會公布的情況下生效,可能具有溯及力;2.中共法院或仲裁體系執行協議可能比其他國家地區更加困難,程序曠日持久;3. 政府過度控制經濟、扭曲資源配置;4.中國經濟增長可能不具有可持續性;5.政府外匯管制嚴格;6.外國法院判決和仲裁裁決在中國執行可能有困難;7.政府可能干預企業經營。

報導指出,此舉措出台之際,中國大陸經濟正在放緩,北京不斷出台激勵經濟的新舉措。但是,許多外國公司對不斷變化的中國大陸商業環境表示擔憂。近年來,中共當局持續打擊科技公司和諮詢公司,並且出台了新的反間諜和數據安全法。

(責任編輯:李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