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粉絲領取行李箱 中國一網紅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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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6月19日訊】四川沐川縣一名擁有15萬粉絲的網紅主播,受一名常對他慷概打賞的粉絲指使,到異地領取了一個行李箱,不料警方从中查获疑似毒品三千多克,因此而獲重罪。

綜合極目新聞、《廣州日報》等陸媒報導,穆嵩曾是四川省沐川縣一家文化傳媒公司的主播,其負責運營的短視頻帳號擁有超過15萬的粉絲。2016年前後,有一個名叫李續(化名)的粉絲常常對穆嵩的直播視頻打賞,最多一次曾刷了近千元的禮物,引起了穆嵩的注意。兩人互相加了微信和QQ後便熟絡起來。

2019年8月5日,穆嵩在沐川家中接到李續的微信電話,稱有朋友在西安寄放了一些東西,請他幫忙領取,路費報銷,事成之後會給他2萬元酬金。

次日一早,穆嵩便依約從成都乘飛機抵達西安咸陽國際機場,然後按照李續的要求,在咸陽市人民醫院附近找個酒店住下。之後,又按照李續的指使,前往一家乾洗店,領取一名男子8月5日寄放在那裡的行李箱。

不料,當他帶著行李箱走出乾洗店時,就被事先布控的警察抓捕。警方從該行李箱中搜出5罐疑似毒品的東西,淨重達3255.17克。經鑑定,這5罐東西中均檢出了海洛因。

原來,在穆嵩拿到這個藏有大量毒品的行李箱前,受「上線」指使將行李箱存放到乾洗店的辜震越(化名)已悄悄報了警。

辜震越告訴警方,自己此行從一開始就不是為「帶貨」掙錢,而是為了獲得舉報獎勵。他更坦誠,自己對此次「帶貨」的真實情況,一開始就有著「清醒的認識」。

而穆嵩作為這項「帶貨」行動的下一個環節,到西安領取行李箱便落入了警方的羅網。

西安市檢察院指控穆嵩犯了「運輸毒品罪」,而西安中院認為穆嵩構成該罪的證據不足,將罪名變更為 「非法持有毒品罪」。

穆嵩堅稱自己無罪,是被李續所騙,自己事發前對領取的東西究竟是什麼並不知情,也不是這批毒品的實際控制和支配人。

穆嵩的辯護人也強調,穆嵩在領取藏有毒品箱子的過程中,一直都比較高調,甚至還發了朋友圈,完全沒意識到這是危險行為。他只是幫欠他錢的李續取東西,而對方承諾幫辦完事情會給他錢。

不過,西安中院經審理判定,穆嵩對快遞包內可能藏有毒品是有「主觀明知」的。理由是穆嵩受「上線」指使,連夜包車趕至成都,並立即乘飛機抵達咸陽市,隨即前往乾洗店領取藏有毒品的快遞的過程中,隨時在向「上線」彙報途中情況,而且在途中分別收取了「上線」轉帳支付的2000元、1000元和500元的費用,遠超過正常方式寄取快遞所需成本的路費。其行為明顯違背了物品慣常交接的方式,再加上「上線」承諾事後給其支付高額報酬,足以認定穆嵩對快遞包內可能藏有毒品的主觀明知。

據判決書,上述行李箱從警方查獲時至拆封、稱重前未被打開,外觀完好無損。據警方提供的情況說明:警方對穆嵩、辜震越的毒品尿液檢測均為陰性。

2021年8月23日,西安中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審判處穆嵩無期徒刑。穆嵩不服提起上訴後,陝西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初審判決,發回重審。

重審後,西安中院仍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穆嵩無期徒刑。

辯護人提出,本案在特情介入情況下,存在犯意引誘及控制交付的情形,穆嵩沒有產生對毒品的控制和實際支配地位。

辯護人還表示,穆嵩在偵查階段關於「『上線』承諾事後支付高額報酬,他能想到是違法的東西,也想到可能是毒品,但沒往深處想,抱著僥倖心,想掙這個錢」的供述,已經在一審判決中被作為非法證據排除。發回重審後,這個供述卻又被用於重審判決,明顯不合適。

目前,穆嵩對重審判決仍然不服,將再次提起上訴。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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