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女檢察官被上司灌酒不省人事 其丈夫舉報 引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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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6月13日訊】近日,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一女檢察官被上司帶去聚餐,被勸酒致「爛醉如泥,不省人事」,其丈夫實名舉報柯橋區檢察院副院長潘亞鵬,引發熱議。

6月12日,據大陸九派新聞報導,因實名舉報,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政府新聞辦公室通報,近日,一張「實名舉報柯橋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潘某某等人聚餐,並致一人酒醉」的朋友圈截圖引發網民關注。經查,2023年6月2日18時許,柯橋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潘某某、同事金某某等9人一起聚餐,餐後潘某某與聚餐人員等3人送金某某回家,送至其所住小區並聯繫其丈夫。

通報還特別強調,聚餐「餐費由潘某某個人支付」。

通報還稱,潘某某等人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紀檢監察機關已給予潘某某黨內警告處分,對其他參與聚餐的公職人員分別給予誡勉、批評教育等問責處理。

(網絡截圖)

6月2日,一實名舉報信在網絡流傳,截圖顯示,舉報信發布者姓余,舉報信稱,實名舉報柯橋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潘亞鵬和幾個公安,帶著其妻子「柯橋區檢察院監察部主任金棟女赴飯局,美其名曰「談工作」,從晚上6點至8點,把其妻子灌得「爛醉如泥,不省人事」,因為紀委舉報電話晚上無人接聽,故發朋友圈尋求幫助。

對於此事,很多網友判斷,「副檢察長僅僅只是黨內警告處分,然而女幹部的政治生涯已經到頭了」,「被舉報人沒啥影響,舉報人鐵定完蛋」,「自罰三杯,下不為例不准舉報了」,「不喝是吧,你的生涯到頭了」。

(網絡截圖)

還有網友分享類似經歷,「檢察院都這樣」,「我一直以為檢不會灌人喝酒,結果聚餐的時候因為不喝酒一直被說,被領導說,被副檢察長說,非得灌酒,我就意識到公職單位酒桌文化也是盛行的」,「大學畢業剛進單位第一餐,領導要求喝酒,說不喝以後不用找他簽字」,「見怪不怪」,「喝酒陪酒睡覺不是那幫人的日常麼」, 「公檢法不奇怪」。

也有網友評論,「不疼不癢啊。難怪明知故犯,畢竟小事一樁,能曝光的機率,比中彩票差不了多少」,「通報:我們已經給你們面子做足了面子事,你們不要再繼續討論了,我們都批評他們了,下次不准被別人知道!」

對於通報中特別強調這次聚餐「餐費由潘某某個人支付」,網友諷刺,「個人支付不代表回去不會報銷」,「專門寫餐費潘某支付。。。誰不知道拿票回去報銷」。

(記者李郦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徐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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