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曲家是寧安縣有名的富戶,曲老太太遠近有名。她有幾個孫子,其中一個叫曲爺。曲爺的父親是縣城唯一一個大學科班岀身的醫生,還兼任縣麵粉廠的副廠長,廣受當地人的尊敬與愛戴。
文革後,曲爺在一篇文章裡回憶說,土改時在農村鬥地主、分田地叫做土改,在小縣城裡鬥爭有錢人家、沒收富人的財產叫做清算。按政策我家不屬清算對象,但最後還是被清算了。
八月的一天下午,縣公安局和榆林村翻身隊聯合行動,派公安三個便衣在縣麵粉廠把曲爺父親帶走,關了八個月,從未提審過,也從未說明關押原因。父親被帶走那天,他和三弟本是與父親在一起的,那時他十歲,三弟六歲。曲爺知道公安局的人帯父親沒好事,就藏在一個角落裡,沒跟父親去。與此同時,翻身隊封占了他們家,把母親和三個弟弟用兩輪馬車帶到距縣城20里的榆林村。
這叫異地土改或異地清算。據說這是陳雲的「創舉」,本村人斗本村人地主,鄉里鄉親,如果不是橫行鄉里的惡霸地主,人們都下不了手搞流血鬥爭。我村人斗你村地主,距離遠些,鬥起來下得死手,不擔心秋後報復。鬥爭曲爺家的榆林村,與他家相距20里,他家與該村無任何關係,無土地,沒有認識的人。該村中很多人只知道縣城有個曲老太太及曲老太太之子曲大夫,並無人與曲家人相識。
當時曲爺媽媽33歲,三個弟弟,大的6歲,小的2歲。鬥爭媽媽的大會是在榆林村一個大房間裡進行的,高掛多個煤油吊燈,房間昏暗,看不清人的面貌,氣氛陰森可怕。審問台上坐著幾個翻身隊的頭頭,台下四周站滿村中的男女老少幾十人,審問台前放置一個條凳。頭頭一聲大喊:「把人帶上來!」幾個年青的翻身隊員手持紅纓槍擁促著曲爺母親走到主席台前。主審官對母親大聲說:「坐下!」曲爺媽媽抱著兩歲的小弟坐下,另兩個弟弟站在媽媽跟前。
主審的頭頭開場道:「你曲家是寧安縣有名的富戶!你的婆婆曲老太太遠近有名!今天鬥爭你家,是要你坦白交待埋藏的金銀財寶!你丈夫曲大夫被縣公安局關押,今天只能鬥爭你們母子!只要你老老實實,徹底坦白交岀全部金銀財寶,看在你是個女人,孩子又太小,我們不打你,不動你!如果不徹底坦白交待,別怪我們不客氣。」曲爺母親嚇得渾身發抖,說不岀話來。過了好長時間,母親說:「我徹底坦白交待!千萬別打三個孩子!他們太小,他們不知道金子埋在哪!」曲爺母親說岀了老宅裡埋藏金銀財寶的地點,他們沒有對母親和弟弟動手。第二天,翻身隊派人在老宅真的挖岀了財寶,其中有黃金四十兩。
曲爺大哥當年十四歲,讀中學,幸好那年在長春姑媽家讀書,躲過了被鬥爭,否則會受皮肉之苦。早有耳聞,有一種辦法是在鬥爭會上棍打丈夫,叫妻子在旁觀看,妻子心痛丈夫就會坦白交待藏金地點;丈夫不在時會棍打兒子,叫媽媽在旁觀看。
曲爺母子四人被關押半個月後獲釋,然後用兩輪馬車送回縣城,沒送回老宅,而是安排在縣城北面一個大雜院的一間九平米的草房裡。麵粉廠的人知道曲爺母親的下落後,廠長派人把曲爺送回母親身邊。除了每人的隨身單衣之外,翻身隊只給一條被子。晚上睡覺時,他們母子五人共蓋這一條被子。每到吃飯時,到大雜院的前院找村中翻身隊的人(當時每個村的翻身隊都有常駐縣城的人),和他們一起吃大鍋飯!這樣的日子過了半個月。那時共產黨要求任何人必須與清算對象劃清界限,不許接納被鬥地主和清算對象,一些親朋好友只能偷偷接濟他家。這樣勉強度過七個月,直到曲爺父親岀獄。
曲爺父親被關八個月,最後無罪釋放。雖未判刑,清算難免,1948年2月的一個晚上,出獄後的曲爺父親直接被縣城東關的翻身隊帶到隊部。當晚十點,鬥爭、清算曲爺父親開始,由棒子隊(即翻身隊)執行。曲爺母親先前已經徹底交待財寶,曲爺父親無金銀財寶可交代了,只能承受棍刑。
「我親眼看過一次棍型現瑒:一個地主被人按住趴在地上,執刑的棒子隊員六人,一邊三人站在受刑人兩旁。每兩人一組,手持一米長棍,面對面站在受刑人兩側,交換抽打受刑人的屁股。三組人輪換抽打,受刑人開始大喊大叫,很短時間就昏死過去,被人抬走。」曲爺說。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