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看點】舉報殺父凶手 葉婷被抓後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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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12月09日訊】大家好,歡迎大家關注新聞看點,我是李沐陽。今天是美東時間12月8日星期四,亞太時間是12月9日星期五。

今天焦點:舉報殺父凶手被抓,葉婷被放已精神失常;官方通告疑點多,威脅判刑5年;葉婷二姐聲淚控訴,案情三大疑點;元凶莫名消失,二大關鍵證據。

今天我們談一個像鐵鏈女、唐山打人事件一樣熱度的話題。河南開封女孩實名舉報殺害父親凶手逍遙法外,被七八個男子強行帶走,當局說舉報內容「不實」。

被關了3天後,當地時間今天(8日)深夜警察放了人,但是女孩已經精神失常了。家屬不服,另一名家屬在視頻中實名舉報,並質問當局,是誰有如此大的能力,可以讓官方放出不實的言論?

這起事件在網絡上的關注度非常高,在當局不斷刪帖的情況下,關注人次早已經超過了一個億。

又一大戲年底上演 官方通告存疑

繼年初江蘇鐵鏈女事件,年中唐山流氓打人事件之後,鄰近年底又一齣大戲開始上演了。

今天(8日)晚上,河南開封市杞縣政府網發布一份情況說明。表示針對「近期我縣板木鄉前營村葉某青案輿論關心關注的問題」,成立了聯合調查組「調查」。

通報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案件基本情況及進展」。其中表示,「2021年6月28日19時許,前營村村民葉某青與劉某藝、劉某見在本鄉「農家宴」飯店飲酒期間發生口角,引起廝打,後被他人勸開。」

這裡插入一點說明,死者葉某青的真名叫葉洪清,死亡的時候53歲。

通報稱「23時許,葉某青回家後感到身體不適,家人將其送往醫院。7月7日,葉某青經醫治無效死亡。」

通報稱「2021年6月29日2時36分,杞縣公安局街道葉某青家屬報警,與當日立案偵查,先後將涉案犯罪嫌疑人劉某藝、劉某見刑事拘留,羈押於杞縣看守所」。目前此案件已偵查終結,已向開封市中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審理中。」

情況說明的第二部分是說,死者家屬所反映的問題「不實」。其中表示,死者家屬提出的「劉某彥參與毆打卻逍遙法外」、「侯堂村支書參與毆打,公安機關未處理」,以及「未將該案中是否使用凶器列入調查」等問題,調查組比對了周邊監控視頻、在場證人證言等證據,因此「認定所反映問題不實」。

情況說明第三部分是回應「死者女兒葉某婷失聯的情況」。說明中表示,針對死者家屬的疑問,杞縣警方「多次與其溝通」,解釋法律法規。

其中還表示,在案件辦理中,死者家屬葉某婷、葉某豔、葉某玲等人「歪曲事實」,持續在網絡社交媒體上發布「凶手逍遙法外」、「葉某婷失聯」等「不實言論」,「對案件正常辦理造成不良影響」。

通報中還稱,「2022年12月6日,在葉某婷男友在場情況下,縣公安局民警出示證件後依法將其帶回調查」。

這是杞縣政府官網發布的通告內容,這份通告向我們傳遞了不少「或明或暗」的信息,也留下不少疑問,當然與家屬的實名舉報情況有很多不同。

家屬實名舉報 願承擔法律責任

先請大家看一下網絡流傳的家屬實名舉報的視頻。視頻中的女孩葉冰豔,就是杞縣官方通告中的「葉某豔」。

【原聲視頻】我叫葉冰艷,家住開封市杞縣板木鄉前營村。我爸於2021年6月28日在村頭「農家宴」就餐時,與侯堂村劉青彥、劉青藝兄弟發生口角。

劉青彥、劉青藝、劉得見等人倚仗人多勢眾,一言不合就對我爸大打出手。在飯店內打過之後,又拉到飯店門口打,最後又追到柏油路上打。劉青彥、劉青藝等凶手施暴手段殘忍,瘋狂至極,招招取人性命,直到我爸昏死路邊,他們揚長而去。

他們行凶打人是發生在二十點左右,直到我家鄰居大爺二十三點從事發地點路過時,發現後送回家中。0點29分時,我爸因傷勢過重,頭痛欲裂,無法支撐,我們打120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最先與我爸發生口角行凶的暴徒劉青彥至今逍遙法外,我們母女有家不敢回,一年多漂流在外。俺媽是地道的農民,沒有文化,姊妹尚且年幼,家裡面沒有當官的。

我們實在走投無路,不知道該怎麼辦。今天是我爸他老人家一周年忌日,不敢想我爸在遭受毆打時有多麼絕望無助。我家的天塌了,我始終不敢相信這是事實。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在中國法治社會的今天,我相信法律會給我們一個公道。我爸在黃泉之下,也肯定放心不下我們幾個孩子,至今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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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死者女兒的實名含淚舉報,其中幾度被哽咽打斷。葉冰豔還在網上曬出了自己的舉報材料,並且在自己的名字上摁下了自己的紅手印,以示本人確認無誤。

舉報材料的最下方,葉冰豔還親筆寫下了一行字,「以上所述均為事實,我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也就是說,葉冰豔保證自己的舉報完全真實。如果有任何與事實不符的地方,她都甘願去坐牢。

而且葉冰艷手裡還舉著自己的身分證,上面有個人信息。所以不用懷疑,這個實名舉報的視頻是真實的。從當局四處查刪這段視頻的這一點來說,也可以佐證視頻的真實性。

元凶去哪了? 案情三大疑點

對比杞縣官方的情況說明和葉冰豔的實名舉報材料,可以看出其中有幾點明顯不同的地方。先說關於對事件描述的不同。

第一個不同的地方是事件的元凶。葉冰豔明確提到了打人凶手是侯堂村「劉青彥、劉青義和劉得見等人」。但是官方通告只提到了劉某藝和劉某見,隱去了劉青彥這個人。

而根據葉冰艷的講述,劉青彥恰恰是與她父親最先發生口角的人。不知道當局說明中為什麼隱去這個「禍事端」?

我沒有查到劉青彥這個人的背景,所以不能妄下斷語。但是很讓人奇怪,劉青彥是這起事件的元凶,打人就是從他而起。正因為他先跟死者發生口角、廝打,他旁邊的人才跟著一起毆打。

但是最後,劉青彥卻成功消失在官方的情況說明中。也就是說,劉青彥並沒有被警方處理,這也正是葉冰艷視頻實名舉報的關鍵原因之一。

這就不能不讓人產生疑問,劉青彥為什麼能夠逍遙法外?他究竟是什麼人?杞縣當局和警方為什麼對這個打人元凶隻字不提?莫非他有什麼官方背景,地方上有保護傘?

第二個不同是人是否「被打昏」。官方稱劉青彥等人毆打死者,「後被人勸開」。然後在23時許,死者「回家」。

但是葉冰艷說在三個不同的地方連續毆打,先是「飯店內」,然後是「飯店門口」,最後是「追到柏油路上」。她的父親被打「昏死」路邊,凶手才「揚長而去」。

官方的說法相當模糊,或者說故意避開了真相。在暗示死者當時似乎沒有「被打昏」,因為「被人勸開」。而且說「葉某青回家後」,故意給人塑造一種葉某青「自己回家」的假象。

但是葉冰艷說得非常清楚,他父親被打到「昏死」路邊,凶手才停手、揚長而去。而且是「鄰居大爺從事發地點路過時,發現後送回家中」。

也就是說,葉某青被毆打後,一直昏死在路邊。毆打的時間是當晚20點左右,而鄰居大爺發現是23點左右。也就是說,這3個小時,葉某青都是昏死躺在馬路邊。

第三點不同是死者在被打後的情況。官方說「葉某青回家後感到身體不適,家人將其送往醫院」,「經醫治無效死亡」。官方使用「身體不適」,言外之意死因不是被打的,而是因為「身體不適」。還特別使用了「醫治」這個詞,給人製造一種傷情不重的假象。

但是葉冰艷介紹,她父親「因傷勢過重,頭疼欲裂,無法支撐」。在呼叫了120後,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搶救」這個詞讓我們體會到情況非常緊急,因為葉某青被打得非常嚴重,有性命之憂,所以才需要「搶救」。

網絡上有一份葉洪清當時就診的「杞縣中醫院出院證」。其中在出院診斷的第三點寫的是「腦挫傷」,第七點寫的是「雙肺挫傷」,第九點寫的是「多臟器功能障礙」,第十一點寫的是「雙側肋骨骨折」。

因為手寫字體潦草,我只能看懂這些。但是這已經足以證明,葉洪清被打得非常嚴重了,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

究竟誰說的「不實」?有2個關鍵鐵證

此外,官方的情況說明與葉冰艷的舉報還有幾點不同的地方。在第二部「關於死者家屬反映問題的調查情況」中,杞縣官方稱,調查組比對了周邊監控視頻、在場證人證言等證據,認定死者家屬所反映的問題「不實」。

說明中列舉了三點,分別是「劉某彥參與毆打卻逍遙法外」、「侯堂村支書參與毆打,公安機關未處理」,以及「未將該案中是否使用凶器列入調查」。

對於官方說的第一點「不實」,也就是「劉某彥參與毆打卻逍遙法外」,我們前面已經有了分析,這裡不再重複。但必須要指出的是,元凶劉某彥並沒有出現在官方通告中。也就是說是官方的說法「不實」,並不是家屬的反映「不實」。

至於後面兩點所謂的「不實」,其實已經不用說了。官方在第一點就撒謊,後面兩點也是非常值得懷疑的。

但我還是給大家看一點證據。「中國悲劇檔案」在推文中曝光了一份文件截圖,是葉冰艷親筆簽名並摁手印的舉證材料。

這份材料中的第七點是針對「板木派出所」的,指控板木派出所「不作為、執法程序錯誤。」

其中指出,「2021年6月28日晚,案發過程中,有人報警,板木派出所也出警了。但是並未將我父親和劉等人傳回派出所了解事實經過就草草了案,收警回去。就這樣不了了之,我父親的死亡與其不作為有間接性關係。且出警時需佩戴執法記錄儀記錄案發情況,請求將記錄儀全過程呈堂提供,公示出來。」

舉報的第八點是,「案卷中記載劉某給侯堂村支書侯強打電話叫人」,然後「侯強開著麵包車拉了一車人(十幾人)拿著傢伙(凶器)去現場,有加油站監控可以證明」。

舉報材料中說的非常清楚,派出所警察有執法記錄儀的全程錄像,也有加油站的監控錄像,這些都是份量很重的物證。

杞縣當局說家屬反映的情況「不實」,如果附帶2份錄像證據,那就可以讓人信服了。而不展示錄像,只說反映情況「不實」,難免被人懷疑杞縣當局在故意偏袒和歪曲事實真相。杞縣當局敢把兩份錄像完整的呈現出來嗎?

還有究竟是什麼原因,讓葉家母女一年的時間有家不能回?她們是否受到了威脅?如果是,是誰在威脅她們?是劉青彥還是侯堂村支書侯強?或者是這些人的保護傘?

警察「正常」辦案? 先奪手機後帶走

另外杞縣當局通報的第三點「關於網傳死者女兒葉某婷失聯的情況」,也與葉某婷所說的情況不同。

情況說明中表示,「在案件正常辦理進程中」,死者家屬持續在網絡社交媒體發布「凶手逍遙法外」「葉某婷失聯」等「不實言論」,「對案件正常辦理造成不良影響」。

杞縣當局這裡的說法,顯然是說「凶手逍遙法外」不是事實。這裡明顯是瞞天過海、偷換概念。家屬所說的「凶手逍遙法外」,應該指的是元凶劉青彥。這是事實,劉青彥確實沒有在當局通報的情況說明中出現過。

至於「葉某婷失聯」,杞縣當局有自己的解釋。聲稱12月6日在葉某婷男友在場的情況下,杞縣警察「出示證件後」將其「帶回調查」。這明顯是在回應網友們在網絡上尋人的舉動。

網絡上有一份「尋人啟事」。「葉婷,女,22歲,開封杞縣人。於12月6日上午,被杞縣七八名男子奪走手機!強行帶走!家人至今聯繫不上!」

這裡說的「葉婷」,指的就是葉某婷。因為她在網上發布消息的帳戶名稱是「葉婷」,所以網絡上關於葉某婷的消息,使用的都是「葉婷」這個名字,但實際是同一個人。但為了大家聽得清楚明白,我也是用「葉婷」這個名字。

杞縣當局稱警察先「出示證件」,然後才帶走葉婷。言外之意就是說,警察是按照正常程序執法,而且是將葉婷「帶回調查」。

但尋人啟事中說是「七八名男子」,這個說法讓我們想到,這些人很可能沒有穿警服,也沒有出示證件。如果他們穿警服並出示證件,相信家屬不會發這種尋人啟事的。

而且從尋人啟事中的描述來看,那七八個男子是先「奪走」了葉婷的手機,然後將她「強行帶走」。這種做法更像是流氓土匪的行為,準確的說是流氓土匪在實施「綁架」,並且涉嫌非法拘禁。

但是在人們網絡尋人熱度上來後,一下來了個反轉劇情。聲稱葉婷在公安局,聲稱那七八個男子是警察,杞縣當局說這是「正常辦理」。

一位大陸律師在微博上寫道,「人家一20齣頭的女孩子,讓七八個來歷不明的男人帶走了,這事兒跟你們辦案單位到底有關係嗎?如果沒關係,那他們是誰?他們的野蠻暴力行為是否已經立案調查?如果有關係,那真該檢討一下你們辦案人員的身體素質了。抓個小姑娘至於七八個人嗎?抓頭野牛也不至於出動這麼些個人吧!之前感覺她父親的遭遇很慘烈,現在發現他女兒的遭遇不僅慘烈,而且驚悚!」

葉婷二姐再發聲 聲淚控訴杞縣

葉婷被帶走失聯後,網絡上給予了非常高的關注度,不少大V也加入了尋人、曝光行列。「葉婷」這個名字一度衝上了微博熱搜,點擊量迅速超過了一億。

但是微博很快配合當局,將「葉婷」撤下了熱搜,並刪除了大量相關視頻。但網絡的關注度依然很高,微博上還能搜索到一些網友的相關帖子。

有人致電當地鄉政府,鄉政府工作人員回應稱,「派出所已立案調查,很重視」。

今天(8日)杞縣公安局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當事人在公安局,「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處理調查中」。

葉婷舉報的事情不解決,但是舉報的葉婷卻被抓進去了,指控她「違法」了。實名舉報的人成了「不實」言論者,實名舉報違法了。

我為什麼開頭就說這是今年中共上演的第三齣大戲?原因就在於此。舉報她父親被人毆打致死,先是被土匪綁架,然後公安竟然說她「有罪」。

就在我要結束今天話題的內容時,我又刷到了葉婷的二姐發出來的視頻。葉婷的二姐跪在鏡頭前,右手舉著自己的身分證,左手拿著舉報信宣讀。

【原聲視頻】我實名舉報,我是葉婷的二姐。一晃晃我看到官方聲明說「我姐妹所說的不是事實」,那麼我想請問事實是什麼?是我父親未死?還是我父親的事情已經得到了解決?還是凶手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了?我主動請社會各界人士監督核實,我以下所講的是不是屬實。

我父親躺在太平間至今一年半之久。派出所立案至今沒有新的進展,主凶劉青彥至今逍遙法外,只有他弟弟劉青義和叔叔劉得見被拘留,至今未開庭。至今未開庭是吧?

12月6日中午,葉曉玲接到學校老師打來的電話說,葉婷被幾個男人抓走了。我們早上聯繫葉婷,一直聯繫不上葉婷。最後沒有辦法,在網上發出尋人啟事。f f

後來不知為什麼,我妹妹會在拚命的刪好友的情況下,出現在老家的派出所。家人全體尋找,人沒有找到,反而葉曉玲被抓。然後派出所在葉曉玲不知葉婷已經被迫簽字的情況下,說三到四遍放葉婷出來。

當葉曉玲電話三到四遍後,派出所極其暴躁說「葉曉玲不願意寫保證書,也不願意簽字」。派出所說「不簽字不讓走」,後面還是不願意簽字,沒辦法,把葉曉玲放出來了。

葉婷至今未放出,請問葉婷到底犯了多大的罪?把人從學校強制帶走,不聲不響強制羈押派出所。

我以上所講均屬事實,杞縣竟然報導說我們發表不實言論。請問以上所說哪一條不是事實?哪一條是誤導輿論?同時也請社會各界人士監督核實。

請問是誰能讓官方放出那樣不實的言論?來抨擊事實?死也要包括凶手。我請領導為我全家作主,還我公道,讓我父親⋯⋯讓我父親⋯⋯

葉婷精神失常 杞縣威脅判5年

就在葉婷二姐這個視頻發出不久,我又刷到一個最新消息。杞縣警方對葉婷拘留三天後,今天(8日)已經放了葉婷,不過葉婷好像已經精神失常了。

一個自稱是葉婷妹妹的人在微博透露,杞縣警方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給葉婷辦了「取保候審」。夜裡十一點左右,警察把葉婷扔在了路邊,然後給家屬打電話,讓前來接人。

視頻中顯示,葉婷已經變得傻傻的了。目光呆滯,對周圍的一切似乎沒什麼反應。

在另一段視頻中顯示,葉婷的媽媽跪在馬路上,向人們哭訴並磕頭求助,遠遠的有不少警察在圍觀。

離媽媽不遠處,葉婷也跪在馬路上。但她不是像媽媽那樣的哭訴,而是傻傻的玩著口罩,隨後連跪帶爬的行走,表情看上去很痛苦。

據葉婷妹妹透露,葉婷已經「精神失常」了,後來開始「大喊大叫求救」。但是杞縣的人通知葉婷的母親,聲稱「要給葉婷判刑5年」。

還有消息透露,在被關押期間,葉婷被強迫簽字、摁指紋,警方給她立卷,並給她扣了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葉婷實名舉報了一年多,警方不理睬、不處理舉報的內容,任憑凶手逍遙法外。在網絡上發出實名舉報視頻後,當局派來了七八個男子強行將她帶走。

在網絡輿論沸騰後,劇情立刻反轉,警方說葉婷有罪,拘留三天,然後弄個取保候審放人。但仍然沒忘威脅,要判刑5年。

這就是傳說中的中國大陸,這就是傳說中的「人權好5倍」,更是傳說中的「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一切都發生在中共統治下。

好萊塢大片再精采,恐怕都沒有杞縣警方、杞縣政府的表演精采,但這只是中共統治下的一點點影子,中國大陸還有千千萬萬個數不清的葉婷。

葉婷究竟遭遇了什麼?為什麼被警察綁架走三天,人就精神失常了?警察究竟對她做過些什麼?我想像不到,放開我們的思維也想像不到,也不敢想像。

因為我們永遠不知道中共有多邪惡,永遠不知道它有什麼不能幹。這不是普通的政權,它是真正的魔鬼,殺人不眨人的惡魔。生在中共統治的中國,何其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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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觀眾朋友,今天的內容就到這裡。觀眾朋友,再會。

《新聞看點》製作組

(責任編輯:李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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