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7月29日訊】漢朝的王忳,字少琳,是郿縣的縣令。有一天,王忳到邰亭,而邰亭歷來鬧鬼,王忳就住在樓上。
夜裡,有一個女子,稱要訴冤,她沒有穿衣服,自己進到王忳屋裡。王忳就拿衣服給她穿上 。
女子對王忳說:「我原本是涪縣令的妻子,在隨丈夫赴任途中,經過此亭住宿 。亭長殺了我家大小十口人,埋在樓下,搶走了衣服和財物。亭長現在是縣裡負責巡查盜賊的游徼」。
王忳說:「我必定為你報仇,不能再讓他亂殺好人。」鬼放下衣服走了。
王忳就召來游徼審問,他立即認罪 。
王忳又抓捕了同時作案的十多人,一起殺掉。
之後挖出被殺害的人,送屍骨回家鄉埋葬,邰亭從此清寧了。
古文
漢王忳,字少琳,為郿縣令。之邰亭,亭素有鬼。忳宿樓上,夜有女子,稱欲訴冤,無衣自進。忳以衣與之,進曰:「妾本涪令妻也,欲往官,過此亭宿。亭長殺妾大小十口,埋在樓下,取衣裳財物,亭長今為縣門下游徼。」忳曰:「當為汝報之,無復妄殺良善也。」鬼投衣而去。忳且召游徼問,即服。收同時十餘人,並殺之。掘取諸喪,歸其家葬之,亭永清寧。(原闕出處,今見《還冤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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