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被重罰80億 影響國安等16宗罪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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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7月21日訊】7月21日,滴滴公司被指控存在影響國安等16項罪名,遭當局重罰80.26億元(人民幣,下同),董事長和總裁分別被罰100萬元。有消息稱,因為這筆巨額罰金,滴滴可能被當局放過一馬。

中共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簡稱網信辦)當天發布通告,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80.26億元罰款,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處100萬元罰款。

當局這次對滴滴的罰款金額,僅次於2021年阿里巴巴被處罰的182.28億元。

網信辦有關負責人就案件相關問題對媒體表示,滴滴公司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從嚴從重處罰」。

具體來說,滴滴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涉及8個方面。一是違法收集用戶手機相冊中的截圖信息1196.39萬條;

二是過度收集用戶剪切板信息、應用列表信息83.23億條;

三是過度收集乘客人臉識別信息1.07億條、年齡段信息5350.92萬條、職業信息1633.56萬條、親情關係信息138.29萬條、「家」和「公司」打車地址信息1.53億條;

四是過度收集乘客評價代駕服務時、App後台運行時、手機連接桔視記錄儀設備時的精準位置(經緯度)信息1.67億條;

五是過度收集司機學歷信息14.29萬條,以明文形式存儲司機身分證號信息5780.26萬條;

六是在未明確告知乘客情況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信息539.76億條、常駐城市信息15.38億條、異地商務/異地旅遊信息3.04億條;

七是在乘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頻繁索取無關的「電話許可權」;

八是未準確、清晰說明用戶設備信息等19項個人信息處理目的。

負責人稱,在此之前,網絡安全審查還發現,滴滴公司存在「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以及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等其它問題。因涉及國家安全,不予公開。

《華爾街日報》引述消息說,對滴滴的處罰措施宣布後,中共政府將放寬對滴滴的監管,允許滴滴應用程序重新上架。

知情人士表示,這項罰款還可能為滴滴被擱置的香港上市計劃鋪平道路。

滴滴公司成立於2013年1月,相關境內業務線主要包括網約車、順風車、兩輪車、造車等,相關產品包括滴滴出行App、滴滴車主App、滴滴順風車App、滴滴企業版App等41款App。

滴滴是中國境內最大的網約車公司,2021年6月30日,滴滴公司被指繞開監管,偷偷在紐約證券交易所閃電上市,激怒中共高層。上市僅2天,當局以網絡安全審查為由,嚴厲整肅滴滴。

網信辦指控滴滴違法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影響國安。滴滴25款App被下架,並因各種原因被政府約談14次。

在經歷11個月的嚴厲監管、調查和施壓之後,滴滴被迫於今年5月正式宣布,從美國退市。隨後,滴滴改赴香港上市,但至今未能如願。

(記者羅婷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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