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人大前副主任獲刑13年 受賄315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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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3月24日訊】近日,中共甘肅省蘭州市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胥波因受賄罪獲刑13年,其被指受賄3154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據陸媒報導,3月23日,中共甘肅省蘭州市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胥波受賄一案,在甘肅省平涼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胥波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胥波被指控,2003年至2020年,先後利用任皋蘭縣縣長、榆中縣委書記、蘭州市副市長、常務副市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款支付、土地使用權審批、規劃手續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3154萬餘元。

胥波,1963年7月出生,甘肅甘谷人,曾先後任皋蘭縣委副書記、代縣長,榆中縣委書記,蘭州市政府副市長,蘭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候選人,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

胥波於2020年5月6日被調查,同年12月被起訴。

胥波被指是甘肅省前副省長虞海燕的「老部下」。2011年底任蘭州市副市長的胥波和虞海燕前後腳擔任蘭州市高層領導。而虞海燕任蘭州市委書記的4年時間,正是胥波躋身蘭州市委常委的關鍵時期。

虞海燕2017年1月落馬,2018年7月18日被控與其妻受賄共計6,563萬餘元,被判刑15年。

而在胥波之前已經有多名虞海燕舊部落馬。其中,胥波的老同事、與其曾同在蘭州市委、市政府任職的張國一2019年7月通報被查。

在虞海燕主政蘭州期間,張國一從區委書記被提拔為蘭州市副市長。虞海燕卸任後,2016年11月,張國一和胥波一起躋身蘭州市委常委。

虞海燕曾因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及明慧網列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

(記者劉明煥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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