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中共政治體制改革被終結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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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年召開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了中共「改革開放」進程。

改革包括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分別在1980年和1986年兩次被提出過。但在1989年「六四」天安門屠殺後,政治體制改革進程嘎然而止。

政治體制改革的先聲

1979年1月18日至4月3日,時任中共中央宣傳部長胡耀邦,主持召開了理論工作務虛會,參會者從多方面廣泛討論了中共建政以來的思想理論路線方針。

因為之前中共展開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大討論,鄧小平在十一屆三全會上發表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講話,這次理論務虛會開始後,一些與會者比較敢講話。比如:

時任國家科委研究室副主任鮑彤,作了題為《二十年間》的長篇發言,對1957年反右、1959年批判彭德懷、1966開始的十年文革,以及所謂「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發表了非常尖銳的看法。

時任中國歷史博物館黨史研究室主任李洪林,作了關於「黨和國家領導人應該通過民主程序選舉產生,而不應由前任指定」的發言。

時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助理研究員嚴家其,作了關於「廢除黨的領導職務終身制」的發言。

這次理論務虛會上提出的一些新觀點,為之後中共搞政治體制改革奠定了初步的理論基礎。

第一次政治體制改革

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在中共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發表了一個講話,針對中共政治體制中「權力過分集中」的弊端,提出了「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的問題。

鄧小平一開始就講:國務院領導成員的變動,將是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的主要議題之一。這次變動,包括華國鋒不兼任總理,由趙紫陽接替。中央作這樣考慮的原因是:一,權力不宜過分集中;二,兼職副職不宜過多;三,著手解決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問題;四,從長遠著想,解決好交接的問題。

起草這篇講話的負責人,是時任中央書記處研究室主任鄧力群。他在回憶錄《十二個春秋》中明確地說:鄧小平的這篇講話,「實質是針對華國鋒的,為華的下台做準備,尋找理論根據。」

趙紫陽在他的回憶錄《改革歷程》中也談到這篇講話的背景:「當時正在著手解決華國鋒的問題。鄧小平和陳雲都認為華是貫徹三中全會的障礙,陳雲甚至認為華是造反派起家,不可信任。華的領導地位,鄧和陳都不能接受。當時華身兼黨主席、政府總理、中央軍委主席,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因此鄧講話中所以反對權力過於集中,目的之一就是分散華的權力,首先要華把總理的位子讓出來。」

鄧的這個講話之後,集中在華國鋒身上的黨政軍最高權力,被一分為三:1980年9月,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上,華不再兼任國務院總理,由趙紫陽接任;1981年6月,十一屆六中全會上,華辭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由胡耀邦接任中共中央主席,鄧小平接任中央軍委主席。

鄧小平成功地分了華國鋒的權之後,鑒於國內外的一些情況,不再提政治體制改革,專注於經濟體制改革。

第二次政治體制改革

1986年,當經濟體制改革從農村進入城市,觸及到原有計劃經濟管理模式和政府管理體制的時候,鄧小平發現改革遇到了障礙。從1986上半年開始,鄧開始反覆談政治體制改革問題。

鄧說:「只搞經濟體制改革,不搞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也搞不通,因為首先遇到人的障礙。事情要人來做,你提倡放權,他那裡收權,你有什麼辦法?從這個角度講,我們所有的改革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決定於政治體制改革。」

1986年6月10日,鄧要求中央書記處「考慮一下政治體制改革問題」,「允許用年把時間搞調查研究,把問題理一理,把主意拿好,然後再下手」。

1986年9月13日上午,鄧聽取國務院總理趙紫陽等的匯報時,再次談到政治體制改革問題。鄧說,政治體制改革,首先是黨政分開;其次是權力下放;第三是精簡機構;第四是提高效率。

正是在這次匯報會上,鄧提出由趙紫陽主持研究政治體制改革問題。

1986年9月18日,趙紫陽主持成立中央政治體制改革五人研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由鮑彤等負責。

期間,經歷了1986年底的學潮,反資產階級自由化運動,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被趕下台等重大事件。

趙紫陽領導的團隊,經過一年多的努力,搞出了一個《政治體制改革總體設想》。1987年7月底,趙將這個「設想」送鄧審閱,鄧看後表示「同意」。然後,提交9月17日的召開中共政治局會議討論通過,再提交10月召開的十二屆七中全會討論,並獲「原則同意」。全會決定將這個文件的主要內容寫入十三大報告。

1987年10月25日,中共十三大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代理總書記趙紫陽作主旨報告。報告的第五部分,集中談了政治體制改革,主要內容包括黨政分開、下放權力、改革幹部人事制度、建立社會協商對話機制、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等。

1987年11月2日,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上,趙紫陽當選中共中央總書記,鄧小平繼續擔任中央軍委主席。

此後,趙紫陽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著手推動政治體制改革。

政治體制改革被終結

到1989年春夏之際,一場「反官倒,反腐敗,要民主,要自由」的學生民主運動,從北京席捲全國。

面對這場運動,可以有兩種解決辦法,一種是通過民主、法治的辦法;一種是通過軍隊鎮壓的辦法。當時,趙紫陽主張前者,鄧小平主張後者。

趙對待學生運動的態度和做法,令鄧不能容忍。鄧在決定武力鎮壓學生運動的同時,決定把趙趕下台。

1989年6月3日晚,根據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的命令,中共軍隊從不同方向向北京天安門廣場推進。

趙紫陽後來回憶說:「6月3日夜,我正同家人在院子裡乘涼,聽到街上有密集的槍聲。一場舉世震驚的悲劇終於未能避免的發生了。」此即震驚世界的「六四」天安門屠殺。

1989年6月24日,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通過「趙紫陽在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動亂中所犯錯誤的報告」。趙在會上申辯說:他沒有「分裂黨」,也沒有「支持動亂」。儘管如此,趙還是被撤銷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第一副主席職務,僅保留黨籍。

趙搞政治體制改革的得力助手、政治體制改革總體設想起草小組負責人鮑彤,1989年5月28日被抓捕。1992年3月,被宣布撤銷中央委員職務,開除黨籍。同年7月,被控犯「泄露國家機密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刑七年。

趙紫陽下台後,一直被軟禁在北京市東城區富強胡同6號的家中,長達16年,直到2005年1月17日,在家中去世。

隨著「六四」天安門屠殺,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被趕下台,趙搞政治體制改革的操盤手鮑彤被關進監獄,中共政治體制改革被終結。

從1989年至今,33年來,中共雖然也曾提過政治體制改革,但是,政治體制改革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相反,出現倒退。

政治體制改革被終結的原因

可以總結出許多原因,諸如國際原因,國內原因,高層原因,基層原因,歷史原因,現實原因等。

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共是一個以馬列主義為指導的政黨。

早在1979年3月30日,鄧小平在理論工作務虛會上發表了題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講話。鄧指出,中共要實現四個現代化,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必須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

這個講話為此後中共政治體制改革劃了一個框框。這個框框的關鍵是: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

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是什麼?是與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等普世價值完全對立的共產主義價值觀。

它體現在治國理政上,就是堅持一黨專政。任何個人、組織都不能妨礙、削弱、改變一黨專政。一切改革措施,都只能改善、維護、加強一黨專政。否則,就不行,就要受打擊和批判,就要被淘汰掉。

趙紫陽在他的回憶錄中說:「他(指鄧小平)心目中的改革,並不是真正的政治上的現代化、民主化。主要的是一種行政改革,屬於具體的工作制度、組織制度、工作方法、工作作風方面的改革。鄧主張的是在堅持共產黨一黨專政前提下的改革,改革正是為了進一步地鞏固共產黨的一黨專政。任何影響和削弱共產黨一黨專政的改革,都是鄧堅決拒絕的。」

1989年的學生民主運動,是由中共黨內的腐敗等問題引發的一場體現廣泛民意的反官倒,反腐敗,要民主,要自由的群眾運動。

這場運動發生後,鄧小平堅持的「四項基本原則」中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中的階級鬥爭思維方式立即支配了他的大腦。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按中共十三大提出的「社會協商對話機制」去解決問題,而是將它當成敵我矛盾來對待。

1989年4月26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社論將學生民主運動定性為:「是一場有計劃的陰謀,是一次動亂,其實質是要從根本上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既然是陰謀,是動亂,是從根本上否定黨的領導,那麼,就必須毫不留情地鎮壓。

鮑彤後來回憶「六四」時說:「1989年,鄧小平違反十三大的決定,沒有在民主和法治的軌道上,通過社會協商解決,而是調用幾十萬軍隊,對付手無寸鐵的學生與市民。這樣一來,就在全國範圍內立了一個規矩:遇到社會矛盾,通過武力和鎮壓解決。這由此成為一種制度,這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對今後的影響是不得了的。」(見2019年5月28日BBC的報道)

一黨專政的要害是什麼?就是個人專斷。

1987年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上,趙紫陽當選中共中央總書記。但是,這次全會還通過了一個「祕密決議」:鄧小平仍是中共的最終決策人。

當時,鄧既不是中央委員,也不是中共政治局委員,也不是中共政治局常委,鄧是以中共黨員身分擔任中央軍委主席的。但是,鄧才是中共真正的老大。重大問題,鄧一個人最終說了算。

現在經常有人講,鄧是廢除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的功臣。但是,鄧什麼時候改變過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

1992年春,鄧「南巡」時,只是一個中共黨員,沒有擔任任何黨政軍職務,但是,鄧就許多重大問題發表了未經中共中央討論通過的講話,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必須聽鄧的。如果江不聽話,鄧有一句話等著江:「誰不改革誰下台。」

堅持一黨專政,就必然堅持黨高於法;堅持個人專斷,就必然堅持權大於法;黨高於法,權大於法,就不可能有民主,不可能有法治,不可能有政治體制改革。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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