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院重提「出軌不能作為離婚理由」 被斥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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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1月04日訊】中共當局為提升出生率,在《民法典》中增加了限制離婚的內容。日前山東高院又引用此法,聲稱「出軌不能作為離婚理由」,網民批無恥。

2021年12月30日,中共山東省高級法院官微發文,引用對中共《民法典》的所謂「司法解釋」,聲稱如果某人只是出軌異性,但沒有長期同居,配偶就不能以此作為提出起訴離婚的理由,更不能據此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帖文還進一步解釋稱:「也就是說你抓到你的配偶出去和別的異性開房證據,甚至所謂抓姦在床的證據,但是不好意思,這不屬於長期共同居住,不能以此要求離婚。」

網頁截圖。

2022年1月2日,山東高法再次刊文,強調「不能僅以『出軌』為理由,請求離婚」。

文章引來中國網友大舉撻伐,並一度衝上微博熱搜榜,帖文隨後被刪除。網民紛紛指責中共法律「無恥荒謬」,並感嘆「將來離婚難比登天」,「看來韭菜真的不夠割了」。

北京婚姻家事律師信金國對大陸媒體表示,「如果按照該作者的說法,那另一方就可以明目張膽地出軌,這不是欺負人嗎?對方都出軌了還不能要求離婚?可見這種說法多麼荒謬。」

山東高院帖文提到的所謂《民法典》,於2020年5月通過,2021年1月1日生效。早在《民法典》推出時,就曾有大陸媒體引述「司法解釋」稱,僅僅出軌已不再構成離婚理由。

中共《民法典》中規定了五種法定離婚情形,包括「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以及「其它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信金國律師稱,如果配偶只是偶爾出軌,法院可能不判離;但若配偶出軌情形嚴重,嚴重傷害夫妻感情,法院仍可能依「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判決離婚。

不過,中國網友並不接受這種解釋,認為即便抓姦在床都不能作為判決離婚的理由,還需要拿出「長期同居」的證據,那麼諸如「夫妻感情破裂」、「感情不和」等難以舉證的條款更將形同虛設。

近年來,中共相機推出兩孩、三孩甚至全面放開生育的政策,以緩解人口危機。同時當局也開始限制不斷攀升的離婚率。

根據《民法典》,所謂的「離婚冷靜期」從2021年1月1日正式加入離婚登記程序。

2021年4月,湖北省黃石市一名女子不堪忍受丈夫的猜忌和家暴,4年內8次起訴離婚未果,一度引發輿論關注。

(記者鄭鼓笙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徐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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