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審?中共將對演出經紀人實施資格認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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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2月27日訊】中共官方擬出台新法規,要求所有演出經紀人員必須通過考試,取得職業資格證後才能從事相關活動,而考核內容包括必須擁護中共的「憲法」以及擁有所謂「良好政治素質」,令外界質疑中共在演藝圈搞政審。

中共文化和旅遊部上週五(12月24日)發布了修訂後的《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明確政府將對演出經紀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認定制度。

根據這份新的法規,從明年3月起,不論是個體演出經紀人,還是演出經紀機構中的專職演出經紀人員,都必須通過政府統一舉行的資格認定考試,取得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從事該職業。

這部新法規將演出經紀活動細分為演出組織、製作、行銷,演出居間、代理、行紀,演員簽約、推廣、代理等項目。

關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的組織形式和管理職責問題,《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規定:每年統一在全國舉行一次演出經紀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在考試結束後的20個工作日內公布合格分數,並由文旅部統一核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

根據新法規,演出經紀人員報考資格包括以下4條: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共憲法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及業務水平、道德品行;3.具有高中、中等專業學校以上學歷;4. 年滿18歲。

由於各種原因而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以及被認定為「文化市場嚴重失信主體」的,都不得參加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 。

此外,當局還規定:演出經紀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家以上演出經紀機構從業,不得出租、出借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不得為含有「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25條禁止內容的演出提供服務,不得隱瞞、偽造與演出經紀業務有關的重要事項等等,否則將受到監管部門的聯合懲戒。

香港、澳門和台灣的永久性居民,如果想在中國大陸從事演出經紀活動,也適用此法。

輿論認為,中共當局此舉是要在中國演藝圈變相進行政治審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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