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9月14日訊】中共紀監委,週二通報,安徽省高級法院前院長張堅,因受賄罪被判刑十五年。張堅在湖北以及安徽的司法系統內,任職40年,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受到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追查。
通報稱,1995年到2019年,張堅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人事調動、案件審理等事項上,爲他人謀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超過7179萬元。
法院稱,張堅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從輕處罰。張堅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一九九九年七月起,任中共湖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二零零零年七月起,任中共湖北省司法廳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省司法廳廳長,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黨委書記;二零零八年二月起,任湖北省高級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二零一三年一月起,調任安徽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二零一九年八月,張堅退休一年多後被查。
另據《明慧網》報導,張堅在湖北、安徽司法系統任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
他在擔任湖北司法廳副廳長、廳長八年間,其主管的湖北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戒毒所、洗腦班等地,有167法輪功學員名被迫害致死。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正在追查其相關責任。
新唐人電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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