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8年遭受酷刑 杭州洪長又面臨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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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9月13日訊】浙江省杭州市法輪功學員洪長,因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2021年4月24日遭拱墅區公安分局上塘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杭州市拱墅區看守所。近期洪長將面臨非法開庭。

據明慧網報導,洪長,男,52歲,碩士研究生學歷。1998年4月,洪長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修心向善。

在中共持續22年迫害中,洪長曾3次遭到非法關押迫害,1次非法勞教,2次非法判刑,累計非法關押8年。

1999年9月至11月,洪長遭江幹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到巡特警大隊二中隊非法關押。

1999年12月,洪長因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遭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期間遭受了土製老虎凳、灌辣椒水、打火機燒炙大拇腳趾等酷刑。

2001年5月,洪長因曝光了勞教所對他的迫害,再次遭當地警方綁架、非法判刑4年。

2002年2月,洪長遭劫入浙江省第四監獄迫害。

警察和包夾犯為了讓他放棄修煉法輪功,長期不讓他睡覺,逼迫他一天20小時長時間站立,並剋扣飯食、關小號。警察反銬他的雙手,並用電警棍電他的頸椎脖子。即使這樣,洪長還善心給這些獄警和包夾犯人講法輪功真相,講法輪大法的美好,表明自己不會改變修煉法輪功的初衷。

2005年5月,洪長4年冤獄期滿,被釋放回家。

2009年5月,洪長在路上向行人發放法輪功真相光盤,遭杭州市上城區公安分局綁架,後遭上城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

2009年11月11日,洪長再次遭劫入浙江省第四監獄迫害。

與上一次不同,這次給他配備6個包夾犯,變著手法不停折磨他。

因洪長不轉化,監獄不讓他通信打電話、不讓親屬探望、不讓日用品購物、不准與別人說話、不能有任何活動,一直持續到2012年5月刑滿為止。

2021年4月24日,洪長又遭杭州上塘派出所警察綁架,目前遭非法關押在杭州市拱墅區看守所,面臨非法開庭。

明慧網原文:曾兩次被枉判入獄 浙江杭州洪長又面臨非法開庭

(文字整理:李樂真/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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