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組織:中共強制失蹤手段達六種

原標題:強迫失蹤受害者國際日:在中國「被失蹤」有六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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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1年09月01日訊】8月30日是「強迫失蹤受害者國際日」。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當天發表報告稱,中國政府的強制失蹤手段多達六種,並且近年來的案例不斷上升。

「以前,他就對我女兒說過,我就怕你媽媽和你爸一樣,……反正他話也不說完,我就覺得……好可怕,」說話的鄧曉雲是目前被超期羈押的廣西人權律師覃永沛的妻子。她回憶覃永沛被抓捕前,曾當著家人的面這樣說了一句。

高懸在頭頂的劍

敢言的覃永沛曾公開指控廣西自治區司法廳和公安廳廳長以及時任中國司法部部長傅政華犯罪,遭到政治報復,2019年10月底被警方抓捕後,至今已經被被超期羈押近700天。

兩年多來,鄧曉雲一直在為丈夫的事情奔走。今年7月份,突然有人加她的微信對她進行威脅恐嚇,讓她停止為覃永沛翻案的舉動。因為一直記得覃永沛被捕前說的那句話,鄧曉雲在推特上透露,她擔心自己被失蹤。

「像王藏,他妻子失蹤了,你看王藏的案子,現在就沒有人為他呼籲了 」,鄧曉雲告訴本台,現在覃永沛的審限已經被拖到了極限,而且形勢越來越緊,要是她失蹤了,覃永沛的案就如他們所願了。

鄧曉雲提到的雲南異議詩人王藏去年「六四」前夕被警方帶走失蹤,他的妻子王麗也在6月中旬被警方帶走失聯至今。

鄧曉雲的擔憂在當下的中國成為越來越突出的現實。「保護衛士」8月30日發布的報告估算,作為強迫失蹤的兩種主要手段「監視居住」和「留置」,2019年有接近2萬例,到了2020年則已經接近3萬例。

「保護衛士」的負責人彼特•達林(Peter Dahlin)告訴本台,他們收集了中國國家監察委員會發布的採用「留置」手段的案例數據,和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採用「監視居住」的案例數據,「基於這些數據,再結合近年來這些案例上升的趨勢,我們估計,到2021年年底,中國政府通過這兩種手段強迫失蹤的公民則可能至少有4萬例」。

「保護衛士」的報告則稱,2021年的數字有可能超過5萬例。

呈擴展之勢

2018年才成立的國家監委現在已經成了「強迫失蹤」(留置)這種手段的重要實施者。據「保護衛士」的統計,全國已經被國家監委確定的被採取「留置」手段的受害者,僅2020年就有16,890人。

留置這種手段被規定在2018年初全國人大通過的《監察法》中,但它的合法性一直受到質疑。

「所謂的留置,嚴格來說不符合中國現有的法律,比如立法法中所規定的,限制人身自由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文件,才有這種權力,」目前身居美國的中國人權律師陳建剛這樣向本台分析說。

陳建剛在為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子周濱的妻子黃婉辯護期間,曾受到過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長王群的當面威脅,要對他進行「強制失蹤」。

陳建剛強調,國家要限制個人的人身自由,必須要有法定事由和法律程序,法律中的拘留和逮捕都符合這些要求;但在中國當前的政治體制下,通過留置這種手段去限制什麼人的人身自由,隨意性極高,和「綁架」並沒有差別。

讓彼特•達林擔憂的則是,國家監委對地方上的監察委員會有示範效應,「地方上的監委都在看著中央的監委,來決定應該如何採用留置這種做法,他們看到中央機構都在積極使用這種辦法,他們很可能照做,這樣地方上的案例可能越來越多。」

 「被失蹤」的六種可能

「保護衛士」的最新報告劃分了六種中國政府採用的「強迫失蹤」手段。除了前述兩種外,還包括從監獄釋放後的監視居住,被關押在拘留所卻以假名登記、以掩藏被拘押的事實,警方或其他國家機構直接綁架,對行政拘留的濫用,以及新疆對維吾爾族等少數族裔的大規模關押等。但這些強迫失蹤的方式都難以獲得準確的數據。

作為國際性的人權組織,「保護衛士」在報告中還擔憂這些強迫失蹤的做法會傳染給其他威權主義體制的國家。報告中提到,越南就曾仿效中國強迫受害者電視認罪,以及光天化日之下在海外綁架受害者。

彼特•達林向本台強調,國際社會必須行動起來,對中國政府的「強迫失蹤」做法進行反制。美國國務院也在前一天發表聲明,呼籲各國政府終止強迫失蹤的做法,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切實尊重所有人的基本自由和人權。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責任編輯:竺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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