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規章制度」迫害法輪功

無懼中共 法輪功學員在大陸講述迫害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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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23日訊】近日,大紀元獲得內部文件,洩露了中共內部已就迫害法輪功建立了各種規章和制度。特別是遼寧省的多份文件,對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提出要求。

從1999年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直到現在已過去22年。在這段時期中,大陸法輪功學員無懼中共殘酷打壓,向大陸民眾講述著遭迫害的真相。

獨家:為迫害法輪功 中共政法委內部建立規章制度

大紀元獲得遼寧省鐵嶺市內部文件顯示,中共政法委制定相關制度,以迫害和轉化法輪功學員。

這份文件包含3部分內容。第一部分是公開資料《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下稱:《條例》);第二部分是《委內規章制度》;第三部分是《委內規章制度》(涉密)。

在《委內規章制度》(涉密)部分的「政治安全類」條目中,中共政法委為迫害法輪功建立了系列制度。如,第15至21條的內容分別是:

15. FLG教育轉化工作制度;

16. 定期清理反宣品制度;

17. 教育轉化審批制度;

18. 反X教協調科績效考評制度;

19. 定期更新公安「X教人員數據庫」制度;

20. 反X教工作季度報制度;

21. 反X教協調科(股)涉密文件管理制度。

 

內部文件截圖。(大紀元)

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1月13日,該《條例》正式實施。但其中《委內規章制度》涉密的部分內容,並未被公開。

獨家:2020年遼寧文件要求轉化法輪功學員

大紀元獲得鐵嶺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20年4月17日印發的《鐵嶺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文件明確要求轉化法輪功學員。

在「提升市域防控風險與服務群眾水平」一節中稱,「打擊X教……扎實做好涉X教風險預警與處置,積極開展X教人員教育轉化,加強基層反X教宣傳教育」,還稱「助推加強高校意識形態工作。」

 

內部文件截圖。(大紀元)

在2020年6月製作的《鐵嶺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任務分析》表中,把打擊打擊法輪功,上升到「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工作體系」的高度。

其主要「工作措施」包括:「開展反X教專項整治,對X教組織及人員採取高壓勢態」;「完善X教人員教育轉化工作領導組織機構」;「組建X教人員教育轉化工作專家團隊」,同時組成「宣講團」進社區、學校誣衊法輪功等。

文件還透露,轉化法輪功學員,還要「去存量、控增量、防變量」。

 

內部文件截圖。(大紀元)

文件中的「負面清單」表格洩露,一旦發生「特別重大、重大X教事件」,鐵嶺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將被扣10或30分的績效。

時政評論員李林一表示,中共為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把迫害法輪功的「業績」與當地官員的政績、利益掛鉤,進行所謂的考評。這種強迫放棄信仰的行為相當殘酷,有時候還包括酷刑、野蠻灌食等,但中共卻輕描淡寫說成「教育轉化」。

據海外明慧網2019年3月19日報導,轉化率是中共對各級官員和職能機構的硬性考核槓桿。不轉化(放棄信仰)的學員面臨的後果包括:酷刑折磨,送監獄,開除工作等等。

2011年2月26日,黑龍江佳木斯監獄為強迫法輪功學員秦月明放棄修煉法輪功,將其迫害致死。據佳木斯監獄獄警透露,若不是典獄長葉楓為了績效與獎金,對始終不肯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加大力度施虐,秦月明也不會在即將刑滿出獄前枉死。

獨家:遼寧多個文件要求強化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

大紀元獲得鐵嶺市下轄鐵嶺縣的《縣人大2015年項目體系》文件中,要求強化轉化法輪功學員。

文件洩露,其中由鐵嶺縣政法委副書記兼「610」主任孫繼剛、鐵嶺縣維穩辦副主任王雲峰負責的項目是「教育轉化和防範X教」,項目完成時間為2015年12月。

項目的內容包括:

建成誣衊法輪功的宣傳陣地232個;

強化法輪功人員的教育轉化,對未轉化的進行「監控和轉化」,要達到轉化50%以上的目標;

在全縣6個鄉鎮(場)、9個村建立誣衊法輪功的示範區。

 

內部文件截圖。(大紀元)

大紀元獲得鐵嶺縣社會管理綜治委辦公室2012年5月的《鐵嶺縣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培訓班學習材料》,其中包括《鐵嶺縣2012年政法工作要點》

文件洩露,「繼續做好法輪功人員教育轉化的『攻堅與鞏固』工作」,「對有現行活動的法輪功人員『重點打擊防範』」。

在《鐵嶺縣2012年命案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中洩露,「嚴密防範和打擊法輪功等X教組織的活動」,同時把法輪功學員列為「重點人員」。

無懼中共 法輪功學員在大陸講述迫害真相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各級司法、宣傳、教育、文化等機構參與其中。這種狀況一直延續到現在。

面對迫害,大陸法輪功學員22年來一直在和平抗爭,向中國人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

海外明慧網今年「慶祝513」世界法輪大法日的一篇徵文中講述,一位遼寧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遭單位開除公職,找了一份賣花的工作。他給老闆講真相後,轉而老闆也支持他向顧客講真相,店裡的生意不但沒受到影響,反而越做越紅火。

文章寫道,一年後,這位法輪功學員要離開時,他老闆說:「你能不能幫我找一個煉法輪功的來頂替你?」老闆在和他的接觸中,認識到法輪功學員是最值得信任的。

政法工作条例
市政法委2号文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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