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盜發現蹊蹺事 為冤死的結拜兄弟討公道

文/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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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7月24日訊】人們常說「盜亦有道」,意思是說做強盜也有一定的行為準則,也不應違背天理行事,有的強盜也會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民國時期京師警察廳司法處處長張某曾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

江蘇有個商人去寧夏經商,賺了不少錢。他生性好馬,出行必乘駿馬。因為擔心返家的途中遭遇盜賊,他便將所有盈利換成了金葉子,藏在馬鞍中。一路行來,因外表看似並無貴重財物,所以沒有被人覬覦。

然而,突然有一日,一個相貌魁梧之人騎馬緊隨其後,商人行得急,那人也行得急;商人慢下來,那人也慢下來,而且時常騎到商人的馬前,端詳駿馬。商人知道遇上了強盜,心下大驚,但默然不敢出聲。

到了晚上商人投店,強盜也投店。次日,商人上路,強盜也隨之上路。如此跟隨了兩日,慢慢地,強盜開口與商人聊天,盛讚他的駿馬。商人亦投其所好,稱讚強盜所騎也是罕見的駿馬。兩人聊得越來越投機,強盜詢問商人的姓名和居所,商人因為害怕,沒有據實告之。

晚上住店時,強盜欲與商人結拜為兄弟,商人不敢推辭。結拜後,強盜說道:「兄長白日所說的姓名居所並非是真實的,雖說我是個強盜,但既與你結拜,一定不會害你,請告知真實名姓。」商人遂以實告之。

強盜又問:「兄長可攜帶貴重的東西?」商人起初避而不答,強盜笑著說:「你如何能騙過我的眼睛,但我豈能拿兄長的錢財?」商人於是告訴他藏在馬鞍中。強盜大讚,還決定將其護送到家中,這樣一路商人就不會再遇到麻煩。

等將商人護送到了家門口,商人請強盜入屋內小酌以示感謝,強盜說自己還有事,等忙完後再來叨擾。兩人悵然告別。

過了一段時間,強盜忙完了事情,來找商人敘舊,商人的妻子卻說商人並未回家。強盜便問是否是回家後又出了遠門,他的妻子卻說:「出門數年都沒回來啊。」強盜心生懷疑,又見院子的一角放著商人的馬鞍,心下更是疑竇叢生。

當晚,強盜夢見商人說:「鞍在金在,身沉冤海。」於是,第二天,他就去詢問左鄰右舍是否看到商人歸家,鄰居都說未曾見到。又問最近商人家可有什麼異常之事,有鄰居說曾看見他家賣了一匹馬。

至此,強盜斷定商人是被害了,遂去官府報案,並將馬鞍作為重要的證據。商人的妻子被傳喚到公堂,其仍堅稱丈夫並未歸家。審案的官員又問賣馬之事,妻子辯稱是因為有人用馬抵債,因為沒什麼用,所以才賣掉了。又問馬鞍之事。妻子稱抵債者並未給馬鞍,至於院子中的馬鞍是棄之已久的舊馬鞍。案子似乎進入了死胡同。

但強盜並沒有氣餒。他問商人的妻子:「馬鞍中是否有東西?」商人的妻子反問道:「馬鞍不過是馬鞍,怎麼會有東西?」強盜道:「馬鞍是你的丈夫所用,馬鞍中藏著許多金葉子。我與你的丈夫同歸,所以知曉這件事。」

審案的官員馬上派人檢查馬鞍,果然在馬鞍中找到了若干金葉子。商人的妻子見事情敗露,只好吐露了實情。原來在丈夫歸來時,她的情夫正在家中,倉促間無法離開。在妻子為商人準備食物並吃完後,趁著他沐浴之機,兩人將其殺害,然後將馬賣掉,獨獨留下了馬鞍。至此案情大白,依照法律,商人的妻子和情夫受到了懲罰。

審結案子後,官員問強盜是商人的什麼人、什麼身分,強盜說:「我與他結拜為兄弟,故挺身為其沉冤。如今事情了結,我自離去,其它就不必追問了。」人們都說他是個俠盜。

參考資料:《洞靈小志》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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