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殘疾女遭中共迫害 被強制抽血查心臟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5月20日訊】天津市南開區殘疾婦女戴鴻欣,因信仰長期遭到中共迫害,二零零八年在大港板橋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強制抽血二次、拍胸片、檢查心臟。

據明慧網報導,戴鴻欣一九九八年十月中旬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長期遭受騷擾、恐嚇、綁架、抄家等迫害,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被劫持到勞教所迫害半年多。

戴鴻欣是天津市南開區八里台復康裏小區居民,原在天津東風制本廠工作。戴鴻欣修煉法輪大法以前,因心臟病,離不開速效救心丸;並患有血壓高、乙肝;腰椎4~5椎2度錯位(有鋼板高護腰帶);頸椎彎曲;子宮肌瘤出血(正準備手術);戴鴻欣又遇車禍(肇事夫妻逃走)昏迷十二天,兩眼傷殘(市四級證書),二次開顱做手術,左側頭骨換矽膠板,鼻腔毛細血管損傷,無嗅覺,左耳聽力降低。

一九九八年十月中旬,戴鴻欣開始修煉法輪功,她按照真、善、忍修心,嚴格要求自己。為他人著想,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寬容他人。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戴鴻欣的身體改變了,所有知道的人都覺的很神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煽動全國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派出所片警陳佔生讓戴鴻欣簽字,寫保證,不許外出,不許煉功,不許去北京,遭到戴鴻欣的拒絕,警察就非法扣押她的身份證。

戴鴻欣三次被帶到派出所,張所長非法審問、做筆錄、強迫戴鴻欣簽字,逼問戴鴻欣的小區都有誰煉法輪功,家屬中、單位裏有沒有人煉法輪功,問戴鴻欣與誰聯繫,電話號碼。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2點左右,戴鴻欣和鄰居楊淑珍在河西區賓水小區內被友誼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審問。晚11點左右,戴鴻欣被非法抄家。警察無處不翻,床下、櫃子、電扇底座、縫紉機、冰箱、洗衣機、窗外護欄、牆角都翻了,十平米的小屋一片狼藉,把孩子們都嚇呆了。警察非法搜走了大法書籍、彩紙數打、塑料袋、封壓模、A4大小木框鏡、裝書用的A4大小布袋。

之後,戴鴻欣被劫持到曹莊拘留所,一直沒讓吃飯。參與迫害的人有友誼路派出所李彬等人,八里台派出所的朱清。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上午,有友誼路派出所李彬、張斌開車把戴鴻欣和法輪功學員楊淑珍劫持到大港板橋女子勞教所。因戴鴻欣身體不合格, 又被劫送回拘留所非法關押迫害。

臨走前,李彬從戴鴻欣這矇騙走200元錢,「替楊淑珍」交給勞教所。實際情況是勞教所讓楊淑珍交200元,楊淑珍沒錢。李彬說戴鴻欣有錢,勞教所說不行,這錢得你們交。

晚間12點多,將戴鴻欣劫送到了天津曹莊子拘留所非法關押。戴鴻欣被拍照、按手印、扣押隨身物品;鞋、皮帶、扣子被剪掉;被罰坐;不許煉功;不許說話;夜間值班;吃喝、拉撒、睡在一起;吃饅頭、喝油辣湯;強令扒光衣服檢查。

從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戴鴻欣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8個月的迫害中,血壓不斷升高,由150上升至200,去公安醫院多次就診無效。在拘留所期間,戴鴻欣要辦理保外就醫,政法委的散向軍不批准。

拘留所害怕戴鴻欣的身體出現危險,要求派出所張斌、一個警察、拘留所所長、一個女警察共同把戴鴻欣再次劫持到勞教所,不報戴鴻欣血壓超高(臨行強含二粒藥)、曾患乙肝的情況,欺騙勞教所。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戴鴻欣在被非法拘留8個月後,被警察張斌及拘留所所長再次劫回到大港板橋女子勞教所。

在大港板橋女子勞教所,戴鴻欣被非法拍照、按手印,後被按雙手印、扣押隨身物品、扒光衣服搜身。整天罰坐;不許煉功;不許說話;睡覺輪流值班;不許出屋;經常強令集體扒光衣服檢查,冷凍大家。室內同樣搜查,衣服等扔掉,亂作一團。戴鴻欣被非法強制抽血二次(不是正式醫生)、拍胸片,檢查心臟。

在勞教所,戴鴻欣被面牆罰站,罰坐小塑料板凳,致使臀部肉皮僵硬、裂紋,承受著痛苦。吸毒犯人包夾戴鴻欣,為了減刑賣力迫害戴鴻欣。早5點起床,6點共同洗漱,做衛生。十幾天後,換邪悟包夾2個人迫害戴鴻欣,強迫她看誣蔑大法的電視、書;強迫在「悔過書」上簽字;背監規。

到勞教所三個月後,車間定指標幹活,帶毒作業;被強迫超體力勞動,三伏天拔草,被蟲、蚊叮咬。經常吃饅頭、煮漢蘿蔔、發霉鹹菜。戴鴻欣的身體支撐不住,血壓高、心臟不好、腰痛、雙腿腫脹。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戴鴻欣出勞教所回到家,但是騷擾又重新開始。八里台派出所所長、610 人員、街道居委會人員,闖入戴鴻欣家,大吼大叫,給戴鴻欣的家屬及幼小的孩子造成了極度的恐嚇,一個人不敢呆在屋裏,全家人被攪得極不安寧。

過了三年左右,警察朱清介入小區。居委會人員更換了三次,積極配合警察對戴鴻欣的騷擾。這些人以查戶口為名,無數次上門騷擾,尤其是在所謂的敏感日,私自對戴鴻欣拍照、錄音、錄像。在馬路上相見,也騷擾戴鴻欣,說這是警察的「任務」。

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僅二零二零年,天津市法輪功學員至少640人次遭中共迫害,其中,1人被迫害致死;32人遭非法判刑,最長刑期9年,最大年齡80歲;125人次遭綁架,91人次遭非法抄家,10人次親屬被綁架;482人次遭騷擾,被勒索、搶劫現金累計30.26萬元。

資料來源:明慧網

原文連接:天津市南開區殘疾婦女戴鴻欣遭受的迫害

(文字整理:張信燕/責任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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