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產黨組織處理規定(試行)》。其中,列舉了17項行為,黨員領導幹部如違反,必須受到「組織處理」。第一項是「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在中共話語體系中,「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的實質,是指不同中共最高層掌握最高權力的那個人保持一致。在毛澤東時代,就是不與毛保持一致;在鄧小平時代,就是不與鄧保持一致;在江澤民時代,就是不與江保持一致;在習近平時代,就是不與習保持一致。
但是,縱觀中共建政72年的歷史,中共發動的所有整人的政治運動中,沒有一次不要求黨員領導幹部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的。然而,正是這一規定,害了無數黨員領導幹部。茲舉三例:
高饒反黨聯盟
1954年至1955年,毛澤東打了一個「高饒反黨聯盟」。
當時,高崗任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政府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家計委主席,饒漱石任中央組織部長。
毛原本想利用高把中共第二號人物劉少奇「拱」下去,卻遭遇強烈反彈。最後,毛決定犧牲高,把高連同饒漱石一起打倒。
毛發話後,與毛保持一致的中共總理周恩來,在批判高崗的會議上,列舉了高崗大搞「奪取黨和國家權力的陰謀活動」等「十大罪狀」。1954年8月17日,高崗自殺身亡。1955年3月,中共七屆五中全會作出決定,開除高崗、饒漱石的黨籍,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饒漱石被逮捕,後被判刑14年,最後死在獄中。
歷史真相是:高、饒既沒有反黨,也沒有結成聯盟。
雖然因為某些人為因素,高饒至今沒有平反。但是,2015年10月25日,「紀念開國元勛高崗誕辰110周年座談會」在北京舉行。會上,高崗被稱為「同志」。如果事先沒有得到中共中央同意,這是不可能的。
彭德懷反黨集團
1959年7月,廬山會議期間,中共元帥彭德懷給毛澤東寫了一封講真話的信。毛看後非常生氣,發動對彭德懷的大批判。
出席會議的官員,上至國家主席劉少奇,下至一般工作人員,迅速跟毛保持一致。劉少奇說,彭德懷是魏延的骨頭(《三國演義》中的魏延腦後有反骨,被諸葛亮所殺),朱可夫的黨性(蘇共中央第一書記赫魯曉夫搞政變,是藉助朱可夫元帥的軍事力量),馮玉祥的作風(馮玉祥軍旅一生,擅長見風使舵,八次臨陣倒戈,被認為是偽君子),與其你篡黨,還不如我篡黨。
1959年8月16日,中共八屆八中全會作出決議,將將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周小舟打成「反黨集團」。會後,全國的黨員領導幹部,跟毛保持一致,繼續開展反右傾鬥爭,打了300多萬個右傾機會主義分子。
結果是,從1958年開始的大躍進運動,向極左方向惡性發展,導致一場慘絕人寰的大饑荒,餓死4000多萬人。
但是到了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稱,「八屆八中全會關於所謂『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周小舟反黨集團』的決議是完全錯誤的。」
習仲勳反黨集團
1962年,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祕書長習仲勳等,因為對如何修改小說《劉志丹》提出過意見,被認為「利用小說反黨」,被打成「習仲勳反黨集團」。
毛澤東說:「因為他們的罪惡實在太大了,沒有審查清楚以前,沒有資格參加這次會議。」毛髮話後,跟毛保持一致的中共高官一起向習仲勳「猛烈開炮」。劉少奇在發言時,甚至批判習仲勳等人是「青紅幫」、「哥老會」、「流氓」。
「這真是晴天霹靂,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習仲勳後來寫道。這場從天而降的大災難,使他陷入極端苦惱之中。多年的同事、朋友、下級,轉眼間,都把「炮口」對準他,「各種莫須有的帽子,一齊向我拋來」。習仲勳的辯解被視為「不老實」,「和黨對抗」,違心承認,又招致沒完沒了的追逼批判。從此,習仲勳挨整長達16年。
198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為習仲勳平反的通知稱,所謂的「習仲勳反黨集團」純屬不實之詞,強加給他們的反黨罪名應予推倒。
上述三個典型案例的當事人中,高崗、習仲勳是中共陝北根據地的創立者;高崗、彭德懷、習仲勳先後擔任過中共中央西北局書記。毛澤東為了清洗西北地區的「異己力量」,曾把三個案例合併為一個「彭、高、習反黨集團」,新帳老帳一起算,株連、打倒、迫害西北地區數萬黨員領導幹部。
從中共中央的平反決定和歷史真相看,當年製造上述三大冤案的過程中,所有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的黨員領導幹部都是錯的。
黃克誠的反思
在1959年廬山會議上被打倒的中央軍委總參謀長黃克誠,回首往事時說:「我平生受過無數次鬥爭,感到最嚴重、使我難以支持的,還是廬山會議這一次。我一向有失眠症,經常吃安眠藥,但最多不過吃兩粒,這時每晚吃到六粒,還是不能入睡……」
「違心地做檢查,違心地同意『決議草案』,這才是我廬山會議上真正的錯誤,使我後來一想起就非常痛苦。因為這件事對我國歷史發展的影響巨大深遠,從此黨內失去了敢言之士,而遷就逢迎之風日盛。」
黃克誠的這兩段話,講出了歷經中共建政後歷次政治運動、良知尚存的中共體制內的人的心聲。
「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的謬誤在哪裡?
據原全國人大法工委研究室主任高鍇回憶,習仲勳擔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期間,多次跟大家講要保護和尊重不同意見。
在一次討論會上,習仲勳說:「我長久以來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就是怎樣保護不同意見。從黨的歷史看,不同意見惹起的災禍太大了。『反黨聯盟』、『反革命集團』、『右傾投降』、『左傾投機』等,我經歷過的總有幾十起、上百起,但最後查清楚,絕大多數是提了一些不同意見,屬於思想問題,有不少意見還是正確的……因此,我想,是否可以制定一個《不同意見保護法》,規定什麼情況下允許提出不同意見,即使提的意見是錯誤的,也不應該受處罰。」
習仲勳的話點出了中共一個帶根本性的問題,即不能保障持不同意見和反對意見者的安全。在講真話可能被批判、被隔離審查、被開除黨籍、被開除公職、被端掉飯碗、被妻離子散、甚至被失蹤、被坐牢、被殺頭的情況下,「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就變成了黨中央說白的是黑的,黨員領導幹部必須跟著說白的是黑的;黨中央說黑的是白,黨員領導幹部必須跟著說黑的是白的。
否則,用今天中共的話語說,誰「在重大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不保持一致」,誰就將被「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甚至被「法律制裁」。其必然結果是,一個冤假錯案接著一個冤假錯案被製造出來。
中共當政72年來,因為發表反映自己真實想法的不同意見和反對意見,「在重大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受迫害的人不計其數,冤假錯案遍中華。
不能保障人民依法表達不同意見和反對意見的權利,繼續規定誰「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就處理誰,結果只能重蹈歷史的覆轍,害人害己害子孫。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