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22日訊】廣州市越秀區76歲的法輪功學員王雪禎女士,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迫害致無法站立和行走,嚴重時只能爬行。看守所虛偽的告知家屬要多關心老人,法院卻指定律師進行非法庭審,王雪禎連起訴書都沒看到,被冤判4年。
據明慧網報導,王雪禎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被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偵查二大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二月底轉移到海珠區看守所,被迫害致無法站立,非法關押至今。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王雪禎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五千元。
王雪禎女士,一九四四年九月出生,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退休員工,退休時身體健康狀況很差。一九九七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身體逐漸恢復了健康,人也變的更加善良。
二零一九年四月,廣州地鐵西塱站出現真相WIFI信號,廣州萬聯顧問有限公司練家偉到地鐵黃沙站派出所進行惡告,黃沙站派出所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非法立案,七月九日、十日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對九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王雪禎和兒子馬民慶於七月九日被綁架,其他被綁架的七位法輪功學員是:林作英(女,80歲)、譚初英(女,76歲)、吳麗娟(女,75歲)、梁惠嬋(女,75歲)、曾加庚(男,77歲)、張惠(女,74歲)、楊志剛(女,69歲),都被非法關押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王雪禎被廣州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十月初被構陷到廣州市檢察院;十月中旬,構陷案被轉到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十一月上旬被構陷到廣州市海珠區法院。
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海珠區法院對王雪禎進行非法庭審,王雪禎的家人都不知道開庭的消息,因此沒有家人參加旁聽。王雪禎也拒絕了法院指派的法援律師,自己進行了無罪辯護。她說沒有法律規定法輪功是××,法輪功教人向善,世界需要真、善、忍。王雪禎說自己沒有看到過起訴書,抄家時自己也沒有在場,不知為甚麼被起訴。她也不會說普通話,自己的權益完全沒有得到保障。
非法開庭後,一次在放風時王雪禎意外見到了自己的兒子馬民慶,才知道兒子也一塊被綁架。
二零二零年八月初律師會見時,王雪禎反映:自六月份以來,她的腰部劇烈疼痛,行動困難,嚴重時只能爬行。王雪禎曾找海珠區看守所要求治療,但看守所醫生聲稱是老年病,沒有給予任何治療。
十月底,知情人善意告訴家屬:王雪禎被看守所「定位」,導致身體長期扭曲,目前無法恢復正常,終日需臥床,無法正常站立行走。看守所也虛偽的告知家屬要家屬多關心老人。
十一月三日,律師去海珠區看守所要求會見,希望弄明白王雪禎的身體狀況,王雪禎坐在輪椅裏被人推著出來。但不知海珠區看守所對老人進行了怎樣的欺騙,王雪禎不願進會見室,在會見室外的走廊裏說:我沒有請律師,以後也不需要律師,說完就被推走了。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海珠區法院通過視頻非法宣判,王雪禎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五千元。王雪禎坐在輪椅上,講述著自己為何要修煉法輪功,以及修煉法輪功後自己身體健康的變化,但法官陳澎不讓王雪禎講述。
資料來源:明慧網
(文字整理:張信燕/責任編輯: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