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冤獄 81歲老太韓俊毅遭9次非法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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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21日訊】3月12日,昆明81歲的法輪功學員韓俊毅老人上午出門在外,晚上回家後發現家中的法輪功書籍等不見了。老太太知道家裡再次被搶劫。

明慧網報導,這是韓俊毅老太第九次遭非法抄家、搶劫私人財物。

韓俊毅老太,是雲南冶煉廠的職工家屬,家住昆明市五華區。1997年她修煉法輪功後,一身的病全好了,脾氣也改好了,時時處處與人為善。

2021年3月12日早上8點,韓老太太外出,晚上十點多回家,開門時沒有發現門鎖異樣;進屋後,卻發現客廳茶几上放的法輪功的書不見了,到臥室查看,發現櫃子裡放的五十多本法輪功書籍全不翼而飛。

此外,她壓在DVD機下面的有關她以前被非法判刑的材料,還有真相光碟、「法輪大法好」不乾膠都不見了。

以前幾次她被抄家搶劫時,家裡的門鎖都被撬壞。

3月16日,韓俊毅老人被雲冶社區人員禁足在家;此前,3月6日,普吉派出所廖姓片警就給她打招呼,說當地司法所人員要找她。

曾遭非法勞教1年 判刑6年

1999年「7‧20」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韓俊毅老太太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共九次被非法抄家,2次被非法拘留,2次被強制送進洗腦班;2003年3月,被綁架、非法勞教1年;2005年6月,被綁架、非法判刑3年;2008年6月,再次被非法判刑3年。

中共酷刑示意圖:罰坐小板凳。(明慧網)

韓俊毅老人兩次被判刑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期間,由於不放棄修煉,當時六七十歲的她被長時間罰坐小凳子,還有兩個包夾(監視法輪功學員的刑事犯人)監視她的一言一行,不准她與別人交談;每天只能四次上廁所,被限制飲水;在關押期間被禁止會見家人、通信。

由於長期罰坐巴掌大小的小凳子(一種酷刑),導致她臀部、會陰處糜爛、流膿,臀部上全是老繭,老人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傷害。

2019年11月23日上午,韓俊毅老人出門在外,家中無人。當她下午6點回到家中時,大門是鎖著的,但是進屋後發現家中每個房間裡都是一片狼藉,所有的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等都不見了。

11月25日早上10點,韓俊毅找到昆明市普吉派出所片警李蘭詢問情況,片警說是「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和國保大隊警察幹的,然後把「610」的一人員叫來。

那人叫馬雲,韓老太太問他:「你們撬門進我家不是等同於盜竊嗎?」馬雲不回答,反而給她做筆錄、拍照、滾指紋,問她11月22日是不是到雲冶家屬去發過法輪功資料等。

韓老太太一直跟在場的人講明情況,並且讓他們歸還搶走的私人物品。那些人不聽,讓她回家。

到下午2點多,她被普吉派出所警察送到醫院體檢,抽了兩次血,隨後送到昆明市看守所。由於她的身體狀況不符合關押條件,昆明市看守所拒收。

警察無奈又把她帶回派出所關了整整一個晚上,一直到第二天中午12點,才通知她女兒來接人,還向她女兒勒索1,000元罰款,被當場回絕。最後警察讓韓老太太回家了。

2020年7月中旬的一天,韓老太太在自己家的門縫裡撿到了一份昆明市五華區檢察院的所謂起訴書複印件。檢察官魏偉、檢察官助理張玥琳構陷80歲的韓俊毅老太太「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起訴書日期是2020年7月9日,起訴中以從她家中搶奪的物品作為「罪證」,還將她之前被迫害的經歷作為「犯罪前科」。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曾聯合頒布了《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沒有法輪功。

韓俊毅老太太已向中共最高法、最高檢以及雲南省高院、高檢等部門逐級遞交了申訴。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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