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四川省攀枝花市72歲老人信訪慘被毆打虐待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2月17日訊】新唐人網站收到大陸民眾投書,因中共的封殺,新唐人記者無法到當地採訪,具體情況還有待核實,現來信刊登如下:

您好:

我是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的市民:蔣福。我母親蒲德芬於2016年5月10日前去攀枝花市煤業公司大寶頂礦(省屬國企)信訪採煤沉陷區的拆遷問題,卻慘被劉海林(礦黨委書記)指使陳剛(礦保衛科長)毆打虐待,當地警方居然判定「摔傷」且處罰兩替死鬼共200元;依據相關事實,我認為定性不准、判罰不公,遂從2016年6月30日起就陸續在12389、紀委、檢察、人大、信訪等各級各個部門依法依規逐級舉報攀枝花市西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寶鼎派出所包庇犯罪人和枉法瀆職,一年多以來沒有收到任何書面的告知、受理、回復;2016年8月、11月以及2017年2月、10月西區公安分局找我做了幾次約談和交流,也是因為此舉報事件,但是他們仍然互相袒護包庇,仍然對蒙冤的我們進行壓制,每次向他們索要舉報的告知受理答覆文書(逐級反應到區市省國了的)都不給;在得知2017年10月份我將要依法依規去北京舉報上訪的時候又讓攀枝花市西區玉泉派出所和玉泉街道的工作人員對我進行威脅、勸阻、監控;2017年10.10更是讓治安大隊的人對我展開莫須有的調查和問訊,我在問及是什麼案件的時候卻告知暫時沒定或不知,只是先調查,調查完了再說,並說這是他們辦案的權利,並威脅必須隨傳隨到否則就要強制拘押,如此程序是秉公執法,清正廉明,服務為民?

2017年10月13日我又坐火車去北京做寶鼎沉陷區的貪腐舉報和我母親信訪被打虐受冤的舉報,在成都站被攀枝花市西區政府指派的公安人員、攀煤公司大寶頂礦工作人員、玉泉街道辦事處的人員非法拘禁和帶離(當日列車乘警有執法記錄儀記錄),攀煤公司大寶頂礦的工作人員嚴勇(音)還對我進行惡意的人身傷害,造成胸腹受傷、呼吸困難,一同的公安和街道人員沒有任何制止,一幫人還阻止我求醫求藥,不顧我的傷病連夜將我從成都帶離回攀枝花長達十多個小時,到達攀枝花後路過醫院我要求自費都被他們拒絕醫治,我撥打120的救護車也被他們強行攔在派出所外面勸走,好不容易到了醫院求醫,醫生居然還要問警察是否開藥,到底誰是受害人?誰是患者?

從2017.10.1相關部門的勸阻、監控開始以來,我已完全失去人身自由長達近月;2017年10月14日後我已經被完全的軟禁,每天有數人對我24小時看守、監控,外出會有近身跟隨,我不知道我還會被這樣監守多久…截訪、非法拘禁、人身傷害…這完全被地方上一手遮天了啊;2018年3月我在北京又被攀枝花市政府的人員以國家信訪局等單位的名義對我全家威脅,2019年又派人24小時對我監控!我們的正當權益已經受到嚴重侵犯,而且這還是地方政府所為,我母親被打受冤,我正當依法維權又被非法拘禁和傷害,地方政府和單位的這些做法已經觸犯相關法律,地方上這些做法不斷的激起矛盾和民怨,他們這樣無法無天,百姓還能看得見光明嗎?公正法律還存在嗎?我家因為此事在精神上、人身上遭受巨大傷害,為此四處奔波四處借債,耗費了無數的時間、精力、人力卻得不到一個公正…請您關注,請您幫助!希望能嚴懲地方黑手,讓百姓感受到公平正義,讓法律有尊嚴的行使公正,謝謝您!

(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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