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2月10日訊】澳洲政府日前宣布,將立法要求科技巨頭為使用新聞內容付費。據悉,歐洲議會也準備提出類似法案。
打開Google或Facebook,能夠輕鬆獲得新聞資訊,而大多數的線上廣告收益由數位平台所獲取,進而剝削了製造內容的新聞業。為了保護當地新聞媒體,歐洲議會擬跟進澳洲政府,計畫在《數位服務法》等草案,增加類似要求數位平台付費的規定。
歐洲議會議員Alex Saliba:「它們是不可避免的貿易夥伴,它們可能破壞貿易狀況,也可能從事有害的商業行為。它們可以存取大量的數據,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們可能導致所謂的消費者鎖定效應。」
Facebook握有內容曝光與否的決定權,因此新聞業必須透過付費才能讓文章在平台上增加曝光度。澳洲政府近期堅定表示,將立法規定數位平台就新聞內容付費給新聞媒體。
根據歐盟的制度,議員們的意見如果要落實成法律條款,還是得需要獲得歐盟成員國的批准。
新唐人亞太電視趙庭譽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