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過「海警法」允許開火 南海局勢添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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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1月23日訊】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議22日通過「海警法」,授權海警在中共管轄的海域,在處理外國船隻時可以開火。由於目前中共在南海、台海、東海與多國存在主權爭議。未來這些海域的局勢或添變數。

1月22日,中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25次會議在北京閉幕,會議審議通過「海警法」草案,明訂中國海警執法範圍包括中國內海、領海、毗連區、經濟海域、大陸礁層以及中共管轄的其他海域。

新法第43條列明,如果外國船舶進入中共管轄海域非法從事生產作業活動、不服從停船指令或拒絕中共海警登船檢查,並在警告無效後,海警單位可以使用各類武力,包括個人手持槍械,艦載機槍等,甚至是使用飛機搭載的武器。

3年前中共海警單位已開始劃歸武警部隊。2020年6月,中共人大常委會通過「武警法」修訂,增加了 「組織和指揮」等章節,並列明戰事狀態下,武警由中央軍委組織指揮執行任務。

目前中共在東海和日本存在主權爭議,在南海也和東南亞多個國家存在主權爭議。

日本共同社分析,新法代表中共可能在釣魚台海域,檢查日本漁船或驅逐海保巡邏船,藉此凸顯「管轄權」,行動將變得尖銳,而且由於中共海警獲授權使用飛機搭載的武器,釣魚台上空的對立可能變得激烈。

報導說,22日日本外相茂木敏充在記者會上強調,已向中方傳達了對「海警法」的擔憂與關注。日本外務省官員表示,日方考慮與美國政府加強合作。

有觀點認為,從法律觀點來看,中共「海警法」明顯存在灰色地帶。

中國政治學者陳道銀對美國之音說:目前中共的海軍主要還是近海防衛。如果是戰時狀態,海警的行政執法力量是要加強,肯定會協同協調。如果是近海作戰, 在南海、台海、東海跟他國發生海上武裝衝突時,在行政執法這塊非常強勁。

不過,他也稱,在一些執法的空間上,「海警法」又模糊。譬如「管轄海域」,你狹隘理解的話,就是「海警法」規定的自治區,大陸法設定的領海、內水等。你也可以把它廣義解釋,只要海警團在公海上、在航道上就有權執法。

中國問題學者薛馳對大紀元分析認為,中共有個龐大的海上武力規劃,在玩「三位一體」,海軍、海警、海上民兵。2018年,海警整個建制劃轉給中共中央軍委序列;現在又明確授權使用武力、執行戰爭任務,海警已經公開成為中共的「第二海軍」。

薛馳說,可以預見其將大規模擴張,對中國周邊海域國家形成碾壓式優勢,對區域和平和戰略穩定構成重大衝擊。他認為,中共越來越著迷於「戰爭邊緣政策」,國家軍事化走向日益突出。對中共的軍國化走勢,國際社會要高度警惕。

(記者李韻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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