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周庭等3人出庭被囚 等候12月2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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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1月23日訊】23日香港眾志前祕書長黃之鋒、周庭等3人針對「包圍警總示威案」出庭受审,法庭宣布3人被囚不得保釋,並等候12月2日判刑。黃之鋒表示,白色恐怖下不會放棄,並呼籲港人互相扶持。

綜合港媒報導,黃之鋒丶前副祕書長周庭與前主席林朗彥於11月23日出庭,接受「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件的審判。

由於周庭之前已承認「煽惑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罪名,黃之鋒與林朗彥出庭後也承認了兩項罪名。黃之鋒還被另加一項「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罪。

3人被指控於去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慤道一帶,煽動在場人士參與未經批准的「包圍警總示威案」之集結活動。

法庭當庭宣布,三人必須還押,不得保釋,並等候12月2日下午2點30分的正式判刑。

圖為周庭8月10日晚被警察從其家中逮捕。(AFP via Getty Images)

林朗彥批評港警合法性「完全崩潰」,「包圍警總究竟是罪案,還是爭取民主的必要之舉,相信香港人心裡有答案。」

周庭說,自己可能面對人生第一次監禁,對未來感到不安。

22日晚間,她在臉書表示,若23日遭判刑入獄,將會是她人生第一次進監牢。她坦承自己有些害怕。

周庭寫道:「雖說已有心理準備,但還是有一點點害怕。不過,比起很多朋友們,我所承受的已經很少。一想到這點,便會努力讓自己勇敢面對。」

她還說,如果自己能平安渡過23日的審判,12月2日仍要到警署報到。她表示,難關一浪接一浪,只希望自己能繼續保持堅毅的心志。願平安。

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中)。(Billy H.C. Kwok/Getty Images)

黃之鋒發表了六點聲明

黃之鋒23日早上出庭前,在法院外接受媒體採訪時,發表了六點聲明,他說,如果他在案件審理完後立即被關押,他不會對這樣的結果感到意外。

他表示,3人在《港區國安法》打壓及「白色恐怖」之下不會放棄,並呼籲港人在民主運動的低谷互相扶持。

黃之鋒說,過去三週,總共有23名倡議人士丶記者與區議會議員遭港警逮補。此外,每天都有香港抗爭者出庭接受審判或被送往監獄。

與那些案件相比,自己的案件算是情節較輕微的。他說,在港府持續打壓香港異議人士的背景下,很多香港年輕人從抗爭現場進到監獄。為了捍衛香港自由,他們每個人都做出無聲卻無悔的犧牲。

有些人在過程中被虐待,有些人被迫流亡,甚至有些人在高喊抗爭口號後,結束生命。他說,這也是為何他首次出獄後,便發誓要讓外界更重視香港監獄司法的議題。

黃之鋒呼籲港人:「各位頂住,加油!知道大家外面更加辛苦,繼續努力!」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要反抗這個最大的人權侵犯者。「這對我們這一代和我們的下一代恢復民主至關重要。」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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