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改「第一擊」為「自衛反擊」 不排除先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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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9月22日訊】中華民國台灣國防部本週一對外宣布,中華民國軍方將「第一擊」定義為行使「自衛反擊權」。適逢中共軍機頻頻擾台之際,中華民國軍方此舉引發外界多方解讀。有觀點認為,此舉意味著允許中華民國軍方在共軍準備攻擊台灣時,先發制人的 自衞,增加了中華民國軍方防守的主動性。

中共騷擾挑釁台灣的頻率近日明顯增強,尤其最近3天,共軍已先後派遣數十架次戰機飛越台灣海峽中線。中華民國國防部21日發布新聞稿,宣布重新律定台灣軍方 「突發狀況處置作業規定」,其中明確規定,中華民國軍方將「第一擊」的定義修改為行使「自衛反擊權」。

不過,對於中華民國軍隊究竟在怎樣的時機或條件下可以行使自衛反擊權,中華民國國防部並未作出進一步闡述。

這項戰備原則的更改引起外界廣泛關注,並引來多種解讀。有觀點認為,按照中華民國國防部新聞稿的描述,可理解為中華民國軍人必須在共軍有明顯敵對行為下才能開火,目的是避免「擦槍走火」,引發台海戰爭;但也有部份媒體和人士認為,更改意味著一旦發現共軍有明顯展現進攻台灣的意圖,第一線作戰人員在獲得授權後,即可開火應戰,無需死板堅持「不開第一槍」的要求,彰顯了台灣在捍衛防務上更強硬的立場。

香港《蘋果日報》21日的報導引述未具名的「資深國防人士」分析稱,台灣國防部這次對台軍「第一擊」定義的修改,意味著如果中共軍方(軍機或軍艦等)逼近台灣本島,一旦到達開火攻擊的範圍與距離時,中華民國軍戰機與防空導彈部隊將「斷然開火」。

這名國防人士進一步指出,根據「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中華民國軍方必須要等共軍開火後,才可以開火反擊。但當前兩岸敵對局勢越來越緊張,中共軍隊內部的好戰情緒持續升高,在這樣的背景下,中華民國國防部決定把第一擊的定義改為「自衞反擊權」,表明一旦中共軍方有準備攻台的明確意向,並使用雷達鎖定中華民國軍方戰機,經中華民國空軍作戰指揮部的指揮官下令,第一線的戰機飛行員就可以對敵機行使「自衞反擊權」。

該國防人士又指出,新的改動還表明,中華民國軍方「自衞反擊權」的下發權限,已從國防部長那裏放寬為空軍作戰指揮部指揮官,大大增強了台軍迎敵時的主動性。

不過,也有軍事專家對美國媒體表示,有關「自衛反擊權」的定義,顯示台灣在增強嚇阻共軍的力度,但不代表台灣的戰備原則有任何改變。

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教授黃介正日前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就實質意義而言,「不開第一槍」和「行使自衛反擊權」只是陳述上的不同,內容是一樣,仍然代表國防部所指稱的「不挑釁、也不怯敵」立場不變,而且就台灣的備戰原則和法規而言,也沒有任何更動。中華民國國防部將「第一擊」改為「自衛反擊」,目的是向中共軍方釋放更明確的嚇阻訊息。

他分析指出:如果中華民國軍方一直強調「不開第一槍」,共軍就可能得寸進尺,不斷逼近台灣乃至入侵台灣領海領空;而修改為行使「自衛反擊權」後,按照國際法備戰原則,一旦敵方「侵犯到台灣的領海領空權」,台灣就具有正當性可以行使「自衛反擊權」。

中華民國前國防部長蔡明憲則認為,台海局勢已十分嚴峻,如果台灣方面不採取更強硬的應對措施,肆無忌憚的共軍下一步很快的就會向台灣的領空挑釁。

事實上,今年9月19日共軍軍機擾台時,一度已逼近距離台灣海岸僅37海浬(約68.5公里)的位置,相當於戰機約2分鐘內就可抵達台灣海岸上空。

對此,蔡明憲建議,台灣戰機在共軍軍機抵達台灣24海浬內的領空前,就可以仿效日本自衛隊,向共機機身周邊發射閃彈,做出更強硬的示警。屆時,若共機仍不返航,持續朝台灣進逼至領空,而且不理會廣播警告,那麼「就算是攻擊了」,那時候台灣軍方就可以行使自衛反擊權,包括動用掛載飛彈的台灣戰機或地對空、地對海的防空飛彈將共機擊落。

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20日出席公開活動後,在回應有關中共軍機近日頻頻飛越海峽中線一事時表示,這就是中共當局在對台灣進行「武嚇」的明證。她強調,中共不僅對台灣構成威脅,對整個區域都帶來威脅,因此也會促使區域內各方都更加警覺、也更了解中共政權本質。她再次呼籲中共當局,「必須自我克制、不要挑釁」。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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