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警稱律師費是贓款 強令轉入警方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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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7月17日訊】內蒙古包頭市男子「王永明涉黑案」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日前包頭警方追到呼和浩特強令「告狀」的律師們,將律師費全額轉入警方賬戶,稱律師費是「贓款」。網友批評,包頭公檢法徹底「裸奔」。

內蒙古包頭市男子王永明涉黑案於7月11號,繼續在包頭中院開庭審理。庭審中的一張照片和一個視頻引發輿論關注。

照片中,王永明的辯護律師之一、知名法學家徐昕在法庭上,怒視一群對他喊叫的法警,有一位法警伸著胳膊指著他吼叫。

事情的經過是,當天的庭審中,有律師當庭舉報包頭稀土高新區檢察院一位李姓公訴人向被告人家屬索賄30萬,要求該公訴人迴避,律師還要求當庭播放索賄錄音,被審判長阻止,法警與家屬因此爆發肢體衝突。

徐昕說,10天來,法庭、公訴人嚴重違法,辯護人無力維護被告人的權利,無法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休庭後,他想告知被告人解約和退出辯護,被一群法警齊吼「不許說話」。

涉及王案的視頻則顯示,7月14號晚8點多,一群包頭警察,強行進入王案幾位已經解除委託的律師的房間。一名警察宣讀通知,告知王永明案的律師費是贓款,應予查扣。

包頭警察:「立即將收取的本案代理費全額轉帳至包頭市公安局東河區公安分局涉案資金專用帳戶。開戶行名稱,中國銀行包頭市支行。」

有網友表示,中共警察胡作非為達到新高度,律師費是贓款?王永明家人吃飯的錢也是贓款嘍?

還有網友說,已經病危的王永明仍被拒絕取保,兩個孩子因喊冤,也被抓,連王永明70歲老母也被傳喚。這哪是辦案,就是滅門嗎?

大陸維權人士項先生:這是公檢法習慣性的操作,這也是中國有這麼多冤假錯案的原因。

大陸維權人士項先生:「很多律師也不敢接這些案子,它這個東西等於說,當地政府比較支持的,一般情況下都不敢碰觸的。」

從事法律工作的大陸前警察曾先生說,中國本來就沒有法制,這次包頭公檢法是徹底在「裸奔」。

大陸前警察曾先生:「我以前也是搞法律的,中國的這種事情是習以為常了,中國是人治社會,不是法制社會。」

王永明案起因於民間借貸糾紛,2019年4月4號,包頭警方將經營民間放貸業務的王永明等人拘捕,之後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13個罪名,將王永明等12人移送起訴。

王永明的女兒放棄在美國的綠卡回國,為父親「喊冤」。

王永明被帶走後的一年多里,多次引發心梗,心衰達到3級,左腿也進行了高位截肢,目前生命垂危。王永明案自7月4號起,在包頭中院開庭審理。徐昕、襲祥棟、馮延強等10多名律師為王永明等人辯護。

新唐人記者熊斌、李韻、舒燦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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