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共出臺器官移植新規 爆活摘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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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7月04日訊】中共官媒7月2號公布,由衛健委修訂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對未滿18週歲公民活體摘取器官,將追究刑事責任。評論認為,由中共政府主導的大規模活摘器官罪行,至今仍在隱瞞。

中共官媒7月2號報導稱,為進一步規範人體器官移植,中共衛健委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進行了修訂,形成並公布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摘取未滿18週歲公民的活體器官用於移植,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該草案宣稱:近年來,已經在實踐中對人體器官獲取和分配管理積累了大量經驗,形成了一套做法。在本次修訂中,以法規的形式固化下來。

草案內容還規定:活體器官的接受人,限於活體器官捐獻人的配偶、直系親屬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親屬。

醫生反強摘器官組織顧問 蕭恩:「因為中共政府已經長期面臨人權組織、不同的醫療機構追究它們活體摘取良心犯器官的指責,所以它推出這個條例的目的,首先它想美化「活摘」這個名詞,以後再進行活摘,再指責他們活摘,就會想到好像是「合法合理」的一種情況。同時它也是甩鍋給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好像是醫療機構的不法行為,管理不善造成的,但實際上是政府主導的器官的摘取,公檢法系統是直接介入到整個活摘的運作之中。」

這條消息傳開出後,《北京之春》榮譽主編胡平在推特上寫道:「這個標題莫非是說:以前摘取未滿18歲公民活體器官是不追究刑責的。摘取18歲以上公民活體器官過去和今後都不追究刑責。」

蕭恩:「它這個法規對於提供非法器官或者是不明器官來源的這個組織機構,也沒有一個很明確的追責,特別是如果是政府機構、軍隊機構介入到殺害良心犯,不管是到監獄、勞教所,你殺害了良心犯沒有得到任何許可,就強迫摘取他的器官,甚至活著的時候就摘取他們的器官,這樣大的罪惡根本就不是行政處分所能解決的。」

醫生反強摘器官組織顧問蕭恩表示,中共活摘器官是由政府系統利用軍隊醫院、民間醫院,再由公檢法系統配合進行的一種大規模虐殺行為。

蕭恩:「這個條例也暴露了中國現在整個器官移植界的徹底的墮落,這麼多無資質的醫院、醫務人員都在做器官移植,這說明政府已經長期沒有去規範這個行業,本來是可以救人的,但是一旦成為暴利行業,政府介入這種惡行,所以造成中國很多地方,人們無緣無故的失蹤,包括遊客醒來以後丟了一個腎,還有武漢很多大學生突然間失蹤,人們都懷疑是不是被活摘了。」

網友們也紛紛留言說:「這是中共活摘器官的證據」、「這麼邪惡殘暴的事情終於不遮不掩的擺在全世界的人面前了。」

旅美時事評論員 邢天行:「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這個罪行在國際上已經被大量的曝光,現在從各種信息顯示中共仍然沒有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這種活摘器官的罪行有可能仍在進行,不光是對法輪功學員活摘器官,它也對其他被中共迫害的群體,比方說維吾爾人,或者是一些政治異見人士,還有底層的訪民等等。」

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和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曾針對中共活摘器官一事做了大量調查,並撰寫了《國家器官》一書,將其形容為是「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惡」。

加拿大自由黨國會議員博裏什.瑞茲紐斯科基(Borys Wrzesnewskyj)則用「當今時代最黑暗的罪惡」來形容活摘人體器官。

他說:「自二戰以來,我們從未看到過像中共那樣,由一個國家、一個政府運作的工業規模的人類恐怖。」

今年5月27號,美國「應對中共當前危險委員會」向總統川普和美國國會提出十多項建議,包括:要求川普總統帶領全美、終結中共活摘器官的種族滅絕惡行。

採訪/常春   編輯/孟心琪   後製/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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