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劍:錯漏百出的唯物主義及其危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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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質與精神的真正關係——心物統一

雖然唯物主義滔滔不絕地罵唯心主義,滔滔不絕地談論精神與物質的關係,他們卻沒有對精神與物質作一個嚴格意義上的定義。這是個非常奇怪的事情,為什麼不做呢?因為,一旦對精神與物質做嚴格定義之後,唯物主義就破產了!就這麼利害。口沫滿天飛卻不見乾貨,這就是唯物主義的慣用手法。

既然討論精神與物質,那麼就必須對這兩個東西進行嚴格的界定。

什麼是物質?

物質有兩種形式,實物質與場物質:

以分子原子的粒子形式構成的,我們叫做實物質。比如元素周期表中的所有元素,及其所有衍生物,就是實物質。

以場形式構成的,我們叫做「場物質」或者「虛物質」。比如聲音、光線、電磁波等等各種場,凡是以場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就是場物質。許多場物質是人無法感知,但可以通過現有或將來有的儀器檢測的到,也可能有任何儀器都無法檢測到的物質,如反物質現在檢測不到,不知道將來是否有儀器能檢測到,如果「反物質」是存在的,那麼它也是物質,即場物質。

可以肯定地說:物質是由能量構成的,無論是實物質還是場物質,都是由能量構成的。

這裡討論的物質,包括實物質與場物質,是它們的總和;當然還包括物質的屬性,即物質的運動規律。本文討論的物質範圍很廣闊,可能比唯物主義者對物質的定義還寬廣得多。

什麼是精神?

看了上面對物質的定義,馬上會有人說,這世界除了物質,什麼都沒有了,所以唯物主義是對的。

錯!世界除了物質還有精神存在,而且精神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某人開車在馬路上,必須依照交通規則,如果他總是不按照交通規則開車,他可能很快就會出交通事故,或者被處罰。交通規則就是精神,它是物質以外獨立存在的東西,並且對世界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不遵照精神行事,結果就被精神傷害。

譬如圍棋,棋子棋盤就是物質,只有棋子棋盤是圍棋嗎?難道不是五子棋嗎?用圍棋的規則就是圍棋,用五子棋的規則就是五子棋,你拿石頭子出來按照圍棋的規則比劃,也是在下圍棋。規則就是精神,它比物質更加重要,你難道說精神不存在嗎?

什麼是精神?除上面所指的實物質與場物質及屬性以外,獨立存在的東西就是精神。如:知識、思想、理論、主義、學說、意思、意識、意志、意願、感情、精神、道德、制度、法律、規則、規矩、習俗、技術、方法、文化、語言(不是聲音)、文字(不是紙與墨水),還有數學、物理、化學等各種學科…等等都是精神。對物質及其運動規律的總結與應用是精神活動。

精神是生命對世界的認知、總結與昇華。用人類的感知功能與設備的功能無法感知,但卻是確確實實存在的。馬克思主義不存在嗎?象棋規則不存在嗎?法律不存在嗎?交通規則不存在嗎?

人類只能感知物質,卻感知不了精神,精神獨立存在於物質世界之外、獨立存在於物質世界之上。精神既然是獨立存在,物質就決定不了精神。人類對世界的改造(實踐)是精神的應用,就是精神活動。世界上有「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說,它就是「精神遺產」。

有的書把精神稱為意識、思維,我覺得還是用精神一詞更為貼切,所以本文就用精神一詞。其實精神是意識、思維與實踐的集合。

可以說,實物質與場物質及屬性是物質範疇,而對物質的認知及應用等實踐活動是屬於精神範疇。

物質與精神的關係其實很簡單:比如水,它是物質,它隨著溫度與壓力等的變化在20多種狀態下轉化,是它的運動規律,是它的屬性,也是屬於物質範疇;而認識和利用水及其變化的規律即是人的實踐活動,是精神活動。如,利用水的清潔特性清洗物品,利用水的蒸汽特性製造蒸汽發動機。

如果是群體的精神,必然是群體的生命對事物的共同認知、總結與昇華,才能算是群體的精神。

對某個具體事物來說,必然是先有精神,然後才有物質。這樣說,理解起來可能困難,看完下面的幾個例子就明白了,我們以事實說話。

例子一、語言的交流過程

仔細研究物質與精神的關係,語言與聲音就是很好的例子。

語言是精神,而聲音是物質——場物質。比如聲音「wang」,在普通話語境中,大家可能理解成「王」;而在英語的語境中,卻可能被理解成「1」;在有的語境中可能什麼也不是,只是噪音。如果你與猴子、或者其他語境的人講「wang」,他們聽不懂,或者理解成「我要殺你」,那問題就大了。這就是物質相同而精神不同得出的結果不同。精神不重要嗎?

那麼,是不是,沒有聲音這個載體,語言這個精神就不存在了呢?不是的。即使是沒有了聲音,語言依然存在,啞巴還有啞語呢。沒有了聲音,也可以通過書面形式交流,書面形式交流可以跨越時間與空間,書本就是跨越時間與空間的語言集。從這裡可以看到:語言(精神)是獨立存在的,聲音(物質)只是語言(精神)的一種載體,而且不是唯一的載體。這個載體的唯一目的就是表達精神——語言而已,離開這個目的,這個聲音就毫無意義,可能還有害——聲音變成噪音。很明顯:物質是精神的載體,精神是物質的主人,精神比物質更重要,物質第二,精神第一。

為了交流,交流的雙方在交流之前早已認同了同一種語言,否則就無法交流。交流時一方把意思通過語言編碼成聲音,把聲音擲給對方。聲音是場物質,聲音又通過空氣、電話線等實物質傳播。另一方接收到聲音,通過語言解釋出意思,就完成了整個交流過程。這很像計算機網絡的信息交換過程。意思與語言一樣都是精神,意思是更高級別的精神。整個交流的目的是把意思(精神)傳給對方,除了這個目的,整個交流就毫無意義,語言與聲音只是作為意思的載體而存在。如果交流的雙方都同時懂得多種語音,雙方會為了更好地表達意思而在不同的語言之間切換。語言是早已存在的,聲音是為了交流即時產生的,空氣、電話線等實物質又是聲音的載體。所以先有語言後有聲音,物質第二,精神第一。

聲音與語言是不同的。聲音不一定是語言,不是語言不是音樂又不好聽的聲音是噪音。語言如果用聲波表達出來就是聲音,用文字表達出來就是文章,啞語直接用動作來表達。可見,聲音不是語言唯一的表達方式。

整個交流過程可以描述為:主動方把意思(精神)通過語言(精神)編碼成聲音(場物質)通過空氣(實物質)傳給接受方;接受方再通過語言解碼還原成意思(精神),從而完成整個交流過程。

這個過程可以簡化為:主動方→精神→物質→精神→接受方。

整個交流過程都是為精神而產生、而存在、而進行,物質只是臨時借用而已,用完就完了,所以物質不重要,精神才是最重要的。物質是精神的載體,精神是物質的主人。

對於物質(聲音)而言,沒有精神(意思)時,就是有害的噪音。可見,精神是物質的生命和物質的存在意義。

例子二、下圍棋

對於圍棋來說,棋子棋盤就是物質,規則、技術、經驗是精神,棋盤上的爭搶拼搏不是物質,而是精神。不是靠物質定勝負,而是靠精神定勝負。可見,精神的作用才是根本。

決定它是不是圍棋,是以規則(精神)決定的。用五子棋的規則,就是五子棋,用十子棋的規則,就是十子棋,用圍棋的規則就是圍棋,或者你創造一個什麼規則,大家也按照你的規則,就是你那種棋。棋子與棋盤還是一樣的,沒有了圍棋規則,圍棋不能叫作圍棋。可見,精神(規則)在這裡的重要性,它規範了整個行為的範疇和意義。

雙方比賽的是看誰的棋子(物質)的漂亮嗎?以棋子漂亮程度定輸贏嗎?如果是,那麼比爾蓋茨就是圍棋世界冠軍。你的棋子是鑽石、翡翠、黃金的,對方的棋子是石頭的,你就能贏嗎?不一定,輸贏絕對不與物質有任何關係。甚至為了公平起見,雙方還要交換棋子與棋盤方位(象棋),顯然是為了物質的平等而做的。你與世界冠軍的唯一差別只在技術(精神)上,絕對不在棋子與棋盤(物質)上。所以精神決定著勝負成敗。

比賽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比賽雙方技術(精神)的高低,雙方在圍棋規則(精神)的規範下,在棋盤(物質)上拼殺的只是精神,自始至終,整盤棋也是為了這個目的而產生、而存在、而進行,最後得出精神(技術)的勝利者。在這個過程中,物質(棋子棋盤)在精神(棋規)的規範下爭奪精神(技術)的勝負。物質只是表達精神的載體而已,物質只是為精神服務而已,精神比物質更重要、更加核心。

在這個下棋的過程中,規則、技術等精神的東西早已存在,而棋子棋盤是根據精神的需要而製造出來的,也是臨時找來的,拼殺的是精神,與物質無關。所以,也是物質第二,精神第一。

有的唯物狡辯者說,沒有棋子棋盤的物質,你就下不了棋,憋死你,還是物質重要。沒有棋子棋盤,我們用樹枝在地上比劃,甚至可以下盲棋(本人上課時就經常與人下盲棋),換另一種物質,只要能把精神表達出來就行。在這個過程中,物質與精神誰重誰輕?誰第二誰第一?一目了然。

例子三、法律書

以一本法律書為例,紙張、油墨就是物質,裡面所要表達——法律的具體內容就是精神。花那麼多的紙張、油墨、人工,最終目的是把法律表達出來,法律書的唯一目的是表達法律(精神)。

這本書,如果沒有精神(法律),它就是負價值。同樣的紙張釘好後,油墨亂潑上去,這本書不表達法律,也不表達任何東西,它的價值絕對低於紙張、油墨加上人工的總和,甚至低於單獨的紙張價值。這時的書,它就是負價值,只能當垃圾處理,還得費時間。由此可見,人類製造出來的沒有精神的物質,它的價值就很低,甚至是負價值。當然原始的物質不是負價值,如石頭。在這裡,紙張與油墨不是負價值,當它們混合在一起又不表達精神的時候,就是負價值。

同樣,沒有法律書,要表達法律就很困難,僅靠口耳相傳,必然有許多遺誤,造成許多不便。法律可以脫離書本而獨立存在,當然有書本才能更好表達。法律書是法律與書本的統一,是精神與物質的統一。紙張與油墨是為了表達法律而臨時弄來的,為了這個目的而存在。

先有物質還是先有精神?

對於法律書來說,法律是先於書本而存在的。首先在議院審議通過之後才成為法律,書寫下來,為了廣為傳播再付與印刷。當制定法律的時候,它是先於書本而存在的,也是脫離書本而獨立存在的。所有的法律書都是如此,先有法律,後有法律書,先有精神,後用物質表達。精神(法律)是物質(紙墨)的主人,物質是精神的載體,法律書是物質與精神的統一,形成完美結合,成為一體。成書之前,精神(法律)已經獨立存在,現在出版的法律書甚至可能是幾十、幾百年前的法律。從這點上講,也是物質第二,精神第一。當然是精神(法律)更重要,沒有了精神,書本就是負價值。

不僅法律書,所有的書本,數學物理哲學小說……都是如此。

法律也可以離開書本獨立存在。二戰時日本人搞過一個《中國農民慣行調查》,發現中國北方的農村,在非常漫長的時間裡,利用習俗治理,是非常民主自治的村莊,治理得非常好,習俗非常詳細,卻沒有形成文字,沒有用實物質表達出來,而是口耳相傳、心心相印。習俗是很重要的精神,用什麼方式表達當然是次要的,精神可以在沒有物質的情況下獨立存在。

再次證明:物質是精神的載體,精神是物質的主人,物質第二,精神第一。精神脫離物質、先於物質存在。

物質與精神哪個更重要?當然是精神!

例子四、經書與武功祕籍

語言與文字都是精神。對經書而言,紙與墨水是物質,經是精神。唐僧奔波萬裡、費時十九年,才從印度取回真經。唐僧取經取的是精神,經書只是經(精神)的載體而已。

修煉界有許多經、武術界有許多武功,不形成文字,甚至不允許形成文字,只是師徒之間的口耳相傳、私傳祕授,所以這些經、武功更加珍貴。中國歷史上有許許多多的功夫武術、民間技藝,都不形成文字,師徒相傳著。才使得許多東西失傳,非常遺憾。中國的文字歷史很長,形成文字並不困難。可見許多是不想形成文字而已。這就是沒有做好物質與精神的統一,才使得精神失落。這又再次證明,精神是可以獨立存在的,選擇好物質,作好主人與載體的統一,是最好的存在方式。

在許多武打片中,武林高手們為了什麼經、或者武功祕籍,赴湯蹈火前赴後繼地爭奪,表面看是爭奪那個物質的書本,實際爭奪的是它的內涵——精神。如果把那個書本複製許多份,分給大家,原來那個書本就沒有那麼大的價值了。在這個過程中,物質(原來那個書本)沒有變化,而它的精神(內涵)被複製了,原來的物質就不重要了。可見整個經書的存在意義就在於它的內涵(精神)上,沒有內涵的書就毫無價值。經書(物質)是經(精神)的載體,如果是世界上的孤本,那這個載體就特別重要,一旦經書被毀,那個經(精神)就與這個世界失去聯繫;經書被撕碎,經書的物質(紙張與墨水)不變,由於它不再承載了那個經(精神),被毀後的經書就毫無價值。所以並不是物質多值錢,精神才是無價寶,精神才是最珍貴的。

這裡再次充分證明了,物質只是精神的載體,精神是物質的主人,物質是為精神而存在,物質喪失了這個作用,就毫無生存價值。精神遠重於物質,物質第二,精神第一。

例子五、交通

車輛、路、街道是物質,交通規則是精神,信號燈也是物質。交通規則(精神)通過信號燈(物質)表達出來,制約車輛(物質)的行為,物質受到精神的制約。交通規則(精神)是獨立於車輛、道路、信號燈等物質而存在的,也是先於這些具體的物質而存在的。

誰敢說世界上沒有精神,那他走路不要管交通規則好了,他很快就會被物質傷害——交通事故,或者招致精神的處罰——交通處罰。當然也有沒有交通規則的地方,那是在沒有人煙的荒漠,那裡很自由,那他儘管去好了,看是在有精神(交通規則)的地方好?還是在沒有精神的地方好?

城市化率越高,社會效率也就越高,人們生活也越好。這是世界的通例。現在中國也在大力提高城市化率,就是把人從交通規則少的地方搬到交通規則多的地方。可見精神(交通規則)對世界的良性作用。

為什麼有交通規則?人類原本就沒有交通規則,由於人越來越多,車也越來越多,逼不得已而產生交通規則,而且條文越來越多,越來越細膩。有了交通規則,人能更加安全地、自由地生活在世界上。以城市而言,有了交通規則,人口的容納量更多、車輛的容納量更多。一個現在百萬人口的城市,如果沒有了交通規則,可能只能容納十萬人,而且車輛也沒法開,開出去就撞人,是一個混亂的世界。大家都不用交通規則,你不撞人,人家就撞你,大家都在相互傷害,大家都沒有安全,生命得不到保障,生產力也會落後、低下,生活會比較困苦,所有人都是失敗者。這時可以看到精神(交通規則)的重要性。精神能提升物質的效益,能使社會更發達。

精神越豐富,社會效率越高,人們生活得越美好;精神越缺乏,社會效率越低下,人的生活質量越差,生活越艱難。

例子六、青花瓷

製作青花瓷的那把泥土就是物質,而它的製作方法與經驗卻是精神,燒制是利用知識、在精神的指導下進行實踐活動,也是精神範疇,當然精神更重要。在製作某個青花瓷之前,製作方法已經存在,而且獨立於那把泥土而存在的,更不可能依賴於那把泥土。泥土與青花瓷的製作方法加上燒制,最後製成青花瓷,是精神與物質的統一。青花瓷的價值主要體現在製作方法(精神)上。

例子七、貨幣

貨幣是最能體現物質與精神關係的例子,我們從中最能獲得靈感。

一張100元的鈔票,它的造價差不多是0.05元。也就是是說,它的物質價值是0.05元。但是它卻以等價100元的價值在市面流通,它的價值為什麼溢出那麼多?印100元鈔票與印1元的造價差不多,為什麼前者的價值是後者的100倍?是因為銀行在後面作堅強的承諾,還有政府強力的維護,與民間的認同。就是說它的99.95元的溢價是精神的作用,也就是它的物質價值是不變的0.05元,而它的精神價值是99.95元。如果撤去上面所說的銀行、政府和民間的作為,那麼這張印著100元的鈔票,不但不值100元,就連那0.05元的物質價值都不值,就是說,它連物質價值都爭不回來。從這裡可見精神的利害。再次體現了,人類製造的沒有精神的物質是負價值(低於物質的造價)。

黃金貨幣也是一樣,在不被認同的時間和地方,黃金也是一錢不值。在蠻荒的古代,當貝殼作為貨幣的時代,黃金就不值錢。這裡不能計算使用價值與修飾價值,那是沒法計算的,因為石頭的使用價值比黃金高,小水晶的修飾價值比黃金高,如果也統計使用價值與修飾價值,那麼石頭與小水晶都比黃金值錢,那是物品價值不是貨幣價值,不屬於本例討論範圍。

也就是說,貨幣是精神與物質的統一,貨幣的價值主要是由精神決定,物質所占的比例很低。精神比物質更重要。

至於表達100元的等值,那100元鈔票也不是它的唯一方式,銀行的100元支票可以作為等值貨幣來流通,某個有信用的人寫的100元甚至更高價的欠條一樣可以當成相應等值貨幣來流通,銀行、支付寶、微信直接往你的帳戶裡打上100元的帳,同樣等值100元,這裡的100元等值就完全脫離了那100元的鈔票。就是說100元鈔票(物質)不是表達100元的唯一方式,只是其中較好較普遍的方式,可見表達和承載相同的精神有多種不同方式。

各個例子的共同點

為什麼這麼囉嗦地拿出那麼多、那麼重複的例子,是因為中國人被唯物主義毒害得太深,輕描淡寫不足以有力破除。

各種各樣的例子多得數不勝數,都能得出相同的結論:

世界最先出現原始的物質,如石頭、木頭、土地等等實物質與場物質,後來生命從這些物質中總結、推演、昇華出精神。

世界是精神與物質的統一。世界可能是先有物質後有精神;對於具體的事物,是先有精神後有物質;物質與精神是依存的關係,物質是精神的載體,精神是物質的主人,物質第二,精神第一;精神比物質更重要,而且精神還可以脫離物質獨立存在,物質也可以沒有精神而獨立存在。

世界是精神與物質的統一,世界不是唯物主義的,也不是唯心主義的,而是心物統一的。

(未完)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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