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天安門廣場上,發生了一起震驚中外的自焚事件。五個人實施了自焚,只有一名叫劉春玲的女子當場死亡。事後,官方宣稱她是被「燒死」。然而,通過對自焚現場錄像畫面的慢鏡頭分析和實物求證,輔之以自焚現場目擊者證言,我們發現,劉春玲不是被「燒死」,而是被打死的——死於來自中共高層的一場精心策劃的政治謀殺。
劉春玲死亡過程鏡頭回放
十九年的時間跨度,也許已經模糊了人們的記憶。那麼,讓我們把視角拉回到當年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播出的自焚畫面——
劉春玲點火自焚的地點,是在紀念碑的北側。畫面顯示:……劉春玲身上烈焰在燃燒,她由北向南走,從她南面跑過來幾名警察,手持滅火器向她頭部及身上猛烈噴霧。劉春玲可能是因為面部被噴的難受,只見她轉身面向北,繼續背對著警察的噴霧向南倒著走,此時,她身上的火焰已完全撲滅,警察卻仍然噴霧不止。
因腳下不穩,劉春玲兩腿打彎,身高已經比她直立時矮了大半個頭,將要後仰倒地,她下意識的把左臂伸向身後,準備撐地保護自己。這時,在她正前方突然有半個身影進入畫面——
圖片說明:左上方是央視「CCTV-4」標識;左下方是《焦點訪談》欄目標識。畫面左側,警察仍在向火焰完全熄滅的劉春玲猛烈噴霧;畫面右側,半個身影進入鏡頭。身影的手臂快速揮動,從劉春玲的左側由遠而近,向劉春玲頭部接近,此人身體因用力而明顯向右傾斜。按照物理力學的基本原理,我們從他身體的傾斜程度,可以大致判定他手臂在揮動一個重物。至於這個重物是什麼,大約有多重,我們稍後給大家揭開謎底。
圖片說明:這是緊接上一個畫面的定格。劉春玲頭部左側被重物猛擊後,原來伸向後下方準備撐地的左手,本能的迅速收回,並觸摸頭部左側;短髮因身體完全失控快速倒下而向上飛揚。此時,她的臀部已接近地面。
自焚現場目擊者的證言
那麼,這名男子用力揮動、打死劉春玲的重物究竟是什麼呢?
二零一二年,自焚事件十一年後,海外中文媒體大紀元的記者,通過知情人對目擊者證言的轉述,還原了自焚事件部分真相,其中最重要的是關於劉春玲被當場打死的細節。下面是目擊者——重慶渝中區小十字片區進京截訪法輪功的政府610某工作人員對該知情者的敘述:——
「我在『自焚事件』那天,吃完午飯後,就到天安門廣場習慣性的轉轉,快走到紀念碑的時候,看見石梯下放了好大一堆滅火器,就想:有事情要發生!我一邊走一邊看,不一會,就看見北邊起火了,我跟著幾位警察快速向北跑去。當我趕到時,正好看見一壯碩的軍警掄起一個手提滅火器,猛擊一全身被氣霧及煙塵所包圍的女子後腦,女子應聲倒地。由於擊打者用力過猛,滅火器手把脫落飛
向空中。我當時一驚,這不是殺人嗎?現場的軍警誰也沒有過問這個彪形大漢,讓他揚長而去,我感到一陣脊柱發冷,心裡明白了八、九分。」
凶器實物求證
按照目擊者的證言,同時也是為了給目擊者的證言提供佐證,把凶手打死劉春玲的凶器弄清、坐實,我們截取合成了下面這張圖片。
圖片說明:這張圖片中的「現場圖片」部分的橢圓內,就是目擊者證言所說的「滅火器手把脫落飛向空中」的一瞬間。我們把它跟滅火器手把實物的造型作一比較,就會發現,它確實是與滅火器手把完全一致。
據《焦點訪談》畫面顯示,這個手把飛向空中,向上、向南作拋物線軌跡運動,大約到達最高點轉為下落時,滅火的一名警察抬頭仰視呈V字形的手把。見下圖。
據《焦點訪談》畫面顯示,天安門廣場值勤警察配備的是無導管的手提式(乾粉)滅火器,目測瓶體直徑約12厘米,高度約35厘米,整體重約4.5千克。見下圖。
滅火器的手把與主體通常是螺紋連接,因為有氣流通過,所以螺杆是空心的,且多為銅質鑄件。因此,在握住手把超強度用力時,容易在手把與主體的連接處發生斷裂。
於是,我們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凶手用滅火器打死了劉春玲。儘管這個滅火器的主體沒有出現在畫面中,但從主體上脫落後飛向空中的滅火器手把,已經說明了一切。
劉春玲死於政治謀殺
天安門廣場,政治中心,舉世矚目,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公然殺人。近在咫尺的警察、值勤的武警都看見了,現場的錄像師也看見了,廣場上遍布四面八方的數不清的監控也看見了。
他們為什麼不管呢?他們不僅不管,而且,還有協同行凶的嫌疑:劉春玲身上的火焰已經完全撲滅了,只是全身還冒著熱氣和煙氣,警察卻仍然噴霧不止,這不是在明擺著故意製造煙幕,不使凶手殺人進入鏡頭嗎?
那麼,這些警察、武警、攝像師應該都是事先知情的。他們不僅知道那天下午要發生自焚這件事,知道自己在發生這件事時被命令做什麼、怎麼做,還知道有一個穿軍大衣的男子來殺死劉春玲,他們還被命令配合凶手用滅火器煙幕掩護他殺人。
那麼,他們的上級是誰?是誰命令他們這樣做呢?再加上新華社、央視這些國家級媒體的不事先準備根本無法達到的快速反應,再加上目擊者說的紀念碑北側早就準備好的大量滅火器,等等,應該是有人系統的安排了這件事情。
而且,那個謀殺劉春玲的關鍵人物——穿軍大衣的男子,酷似訓練有素的職業殺手,殺人做到了穩、准、狠,心理素質穩、擊中要害准、出手狠一招斃命。自焚現場瞬息萬變,殺人時機轉瞬即逝,而殺手卻能在準確的時間、出現在特定的位置,完成殺人任務,這沒有一整套系統的謀劃能做到嗎?
據此,我們可以認定,劉春玲死於謀殺。
那麼,是誰安排了這件事情呢?是天安門分局嗎?是北京市公安局嗎?是北京市黨政高層嗎?對中共「政治紀律」稍有常識的人都懂得,借給他們三個膽,他們也不敢。要知道,天安門廣場是中共的政治心臟,在此地安排一場凶殺案,沒有通天的手眼是絕對不敢為之的。據「追查國際」對自焚事件的調查報告中說:「該案牽扯的各方關係複雜,犯罪元凶可能直接涉及到中國原國家主席、原黨總書記和當時和現在都是軍委主席的江澤民。」
那麼,中共最高當局為什麼要策劃自焚,並謀殺劉春玲呢?
這是因為,「天安門自焚」偽案的出籠背景是:中共江澤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迫害法輪功之後,不斷栽贓陷害,為迫害製造藉口。但法輪功太正了,中共使盡渾身解數編造謊言也無法掀起「鬥爭」高潮,眼看著迫害難以為繼。於是鋌而走險,在中國人最敏感的時間(大年三十),最敏感的地點(天安門廣場),安排了最敏感的人員組合(年幼學童+花季少女+老年婦女+壯年男子),用最有畫面煽情力的自焚形式,以最快的速度多種媒體播出的一起偽案,謊言傳遍全世界,從而達到了加劇迫害法輪功的政治目的。
據此,我們可以認定,劉春玲死於來自當時中共最高層的一場精心策劃的政治謀殺。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