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2月19日訊】韓國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污受賄案,首爾高等法院今天(19日)二審判處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罰金130億韓元(約1183萬美元)、追徵犯罪所得57.8億韓元(約526萬美元),同時取消保釋資格,並當庭收押。
韓國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二審中,李明博被檢方指控貪污自己實際掌控的DAS公司349億韓元(約3176萬美元)資金,並收受三星為DAS代付的119億韓元(約1083萬美元)訴訟費等共163億韓元(約1483萬美元)的賄賂。
李明博受賄部分,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金130億韓元(約1183萬美元),對貪污等其他犯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報導指稱,一審法院於2018年10月判處李明博有期徒刑15年、罰金130億韓元,追徵犯罪所得82億韓元,李明博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2019年3月獲准保釋。
──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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