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1月30日訊】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的「編輯」、「記者」李玉強,多次參與製作對法輪功進行詆毀和誹謗的節目,很多惡性誹謗法輪功的節目,包括文字和電視,現場記者和編輯都出自於李玉強之手。這些節目不僅大量歪曲事實、編造謊言、偽造證據,利用輿論誤導觀眾和煽動仇恨,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了成百甚至上千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幾十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或流離失所;上億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被社會所歧視,承受著精神上的迫害。李玉強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李玉強
李玉強,(Li,Yuqiang),女,公開身份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的「編輯」和「記者」。據中央電視台員工向大紀元記者證實:該「焦點訪談」節目中的所謂記者李玉強並非央視編製內人員,而是由中共610辦公室(中共專門成立的迫害法輪功的機構)指派的人,專門參與製作誹謗法輪功的節目。據知情人介紹,「這位名不見經傳的記者來自於東北,因為反面報導法輪功,獲得了新聞獎,中央電視台的誹謗法輪功節目主要由她採訪。」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一場政治迫害運動,具有中共歷次政治運動的重要特點之一:對被迫害者的污衊化宣傳。央視《焦點訪談》是反法輪功宣傳中最主要節目之一,典型案例有:
「天安門自焚案」:2001年1月23日,有5人在天安門廣場「自焚」,中國官方通訊社新華社在事件發生2個小時後,立即向全世界宣布此事件為「法輪功學員」所為;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隨即對該事件做出了綜合追蹤述評,對事件做出了權威性定性結論。 (李玉強在焦點訪談這個節目裏任編輯)
「王博採訪」:法輪功學員王博全家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夏天,18歲的王博考上中央音樂學院。2000年底,王博講法輪功真相,被非法勞教,遭受各種酷刑,之後被劫持在所謂的「河北省會法制教育中心」(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非法私設的黑監獄)強制洗腦(強制放棄信仰)。2002年4月,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向全國播出了兩集對王博一家的採訪騙局,通過剪輯、歪曲,利用部份談話內容抹黑法輪功。(李玉強在焦點訪談這個節目裏任編輯)
「浙江毒殺乞丐案」:2003年6月26日,浙江溫州市蒼南縣龍港鎮發生系列毒殺乞丐案,在媒體報導此案得到中國公安部高層周永康和浙江省委的批示後,7月2日,新華網聲稱此案於7月1日晚已告破,以一些看起來缺乏事實根據的理由稱「犯罪嫌疑人陳福兆係一法輪功分子」。隨後,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進一步對此事件進行報導,利用此事件對法輪功進行了又一輪的詆毀和攻擊。 (李玉強在焦點訪談這個節目裏任編輯)
李玉強的主要犯罪事實:
李玉強參與製作並擔任編輯的部份《焦點訪談》播出節目包括:「非法組織 非法聚集」(1999年7月27日)、「非法活動 破壞穩定」(1999年7月28日)、「看透……」(1999年8月4日)、「險惡的矇騙術……」(1999年8月8日)、「害人奪命……」(1999年8月24日)、「走出……的禁錮」(1999年12月4日)、「邪教本質 殘害生命」(2001年1-30日,這一集是焦點訪談首次報導評論「天安門自焚」偽案,李玉強同時擔任記者和編輯)、「拋屍滅跡慘無人道」(2001年7月19日,這一集是關於劉雲芳案的,一起殺人案嫁禍法輪功的)、「除『魔』害命欲蓋彌彰」(2001年9月18日,這是另一起殺人案嫁禍法輪功的節目)、「天安門『1.23』自焚事件追蹤報導」(2002年1月23日,這是自焚偽案一年後的追蹤報導)、「從毀滅到新生──王博和她的爸爸媽媽(上)(下)」(2002年4月7日,2002年4月8日分兩集播出),這是關於王博一家被轉化的報導,此後王博曾撰文揭露自己被強迫洗腦轉化的經過,為此一家三口被判重刑。六位律師為王博及父母三人做無罪辯護,即著名的辯護詞「憲法至上、信仰無罪」。此辯護詞為中國司法史上里程碑式的文件)、「自詡『真善忍』實為真殘忍」(2002年5月8日,這是另一起殺人案嫁禍法輪功的節目)、「一個『法輪功』自焚者的自述(上)(下)」(2002年5月19日、2002年5月20日分兩集播出,這是採訪所謂自焚者王進東的節目)、「依法審判 民心所向」(2002年9月20日,這是對審判參與長春電視插播法輪功學員的報導評論,參與長春插播的主要法輪功學員多數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又攻衛星」(2002年9月24日)。2003年《焦點訪談》共播出4集反法輪功的節目,全部由李玉強任編輯(包括浙江乞丐殺人案,詳見下文案例5)。
一、李玉強公開承認《焦點訪談》製作的「自焚偽案」 鏡頭有假
2002年初,李玉強在河北省會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採訪王博時,曾和那裏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座談」,當時有法輪功學員問她「自焚」鏡頭的種種疑點和漏洞(尤其是已燒得黑焦的王進東,兩腿間夾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卻完好無損)。面對大家有理有據的分析,李玉強不得不公開承認「自焚」鏡頭有假:「廣場上的『王進東』腿中間的雪碧瓶子是他們放進去的,此鏡頭是他們『補拍』的。她還狡辯說是為了讓人相信是法輪功在自焚,早知道會被識破就不拍了。」
北美中文電視台新唐人製作的影片《偽火》,在2003年11月8日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中獲榮譽獎。《偽火》系統分析了「天安門自焚事件」的諸多疑點:在事件發生不到1分鐘內,有4個滅火器同時出現;自焚錄象顯示劉春玲被一穿軍大衣男子用重物擊打並倒地;王進東「自焚」時,兩腿間放著的裝滿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在高溫燃燒下竟然完好無損;劉思影做了氣管切開手術,卻能在被採訪時發出清脆的聲音並還唱歌,違背醫學常識。另外,根據台灣大學語音技術鑑定,自焚現場的王進東和一年後《焦點訪談》採訪的王進東不是一人。
二、參與造假,挑起仇恨,迫害升級,《焦點訪談》劇組李玉強罪責難逃
「天安門自焚案」的拋出,挑起了普通百姓對法輪功修煉者的仇恨,由同情法輪功修煉者到認同迫害,此後所發生的仇恨法輪功的案例明顯增加,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也更加嚴重,據不完全統計,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由原來的173名(從迫害至自焚偽案前的18個月)急增至881名(從自焚偽案至2004年1月的36個月間708名被迫害致死)。
三、李玉強採訪趙明套取可供造假的資料,製作假新聞
愛爾蘭法輪功學員趙明2000年因回國上訪而被關押。在北京團河勞教所受盡各種酷刑折磨。2001年下半年,中央電視台的記者李玉強到團河勞教所採訪了趙明整整一下午。「(她)表現得非常支持法輪功的樣子,問我怎麼開始修煉的,有甚麼體會,受益。我於是盡述在大法修煉中身心受益的體會和對大法法理的科學性的認識,表面上看那真是一次愉快的採訪。」
趙明被營救到愛爾蘭後,在一張中共製作的反法輪功的VCD中,趙明看到了這次採訪的鏡頭:「我發現就是這次採訪的鏡頭,但他們把我的話脫離了上下文,又加上畫外音,完全違反了我話的本意,用來攻擊法輪功。其實他們如此費力地裝模作樣採訪了一下午就是為了套取1、2句話,試圖抹殺我在勞教所受到折磨的事實。」
四、歪曲報導王博案
2005年7月,法輪功學員王博一家先後擺脫監禁後,即在網絡上發表自述,揭露《焦點訪談》和新華社用謊言欺騙世人的行徑,澄清事實。王博揭露:「2002年4月7日、4月8日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在報導我們一家人情況時用剪接技術斷章取義、歪曲事實。節目播出後參與製作、負責採訪的「焦點訪談」記者李玉強(女)事後打來電話向我解釋說節目中所做的『改動』是為了應付上級的審查。」王博的父親王新中寫道:「當我看到《焦點訪談》播出的節目後,為《焦點訪談》如此卑鄙的嫁禍、歪曲誣陷的『偷梁換柱』的手段而感到震驚。」「我在與中央電視台的記者交談中,談到我們家的修煉和我在單位遭610毒打的情況被刪掉了,並對我的訪談作了移花接木、改頭換面的重要刪節,有意將節目製作成醜化修煉人,惡意攻擊大法,方向完全不同的內容。」王博的母親劉淑芹也揭露了中共抓住王博一家不放的真正原因,就是因為王博知道同學陳果(天安門自焚中一「自焚者」)並非法輪功學員的真相。為了封住王博的嘴,中共不惜動用一切手段,摧毀王博一家人。
2006年7月28日,王博一家在大連被綁架而轉回石家莊關押,2006年11月5日,王博被判刑期5年,她父母分別被判4年、3年
五、利用精神病人造假──浙江乞丐被殺案
2003年6月26日的「浙江毒殺乞丐案」播出後,7月3日追查國際組織調查員調查時,當地政府部門的人員(縣宣傳部)肯定地表示案子未破,沒說兇手是法輪功學員。當事人陳福兆的父親、醫生都證明陳福兆有精神障礙,並且在案發之前陳父曾帶陳福兆去精神病院接受過治療。根據調查可以看出,1.此案由中央「610辦公室」(中共設立的迫害法輪功專門機構)、公安部背後操縱,其目的是誣陷、嫁禍法輪功,混淆大眾視聽,以達到進一步迫害的目的;2. 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等「指定」媒體在壟斷採訪的基礎上,不顧記者基本職業道德,編造受訪者說話內容、隨意炮製「反修」、「殺人上層次」等明顯違背法輪功教義的所謂「理論」來歪曲和詆毀法輪功;3. 通過對陳福兆的家人、朋友、熟識的醫生、以及地方官員處核實,陳福兆是精神病患者,案發前陳父曾帶陳福兆到內江醫院看過精神病。然而浙江法庭刻意隱瞞這一事實,判處陳福兆死刑,該行為涉嫌殺人滅口,掩蓋事實真相。
李玉強除參與製作了多部惡意詆毀法輪功的報導,其中包括「天安門自焚案」系列節目,「王博採訪」,「浙江乞丐案」,對趙明的採訪製作等等外,還參與了其它迫害法輪功的活動,如多次到河北、北京勞教所等地進行所謂「轉化」法輪功學員,並成為吉林省誣蔑法輪功出版物的文字打手。
(轉自明慧網/責任編輯: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