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日 中共鬧笑話

文: 任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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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2月14日訊】十二月十日正值「世界人權日」,「國際律師協會」人權部、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等21個團體和個人發表公開信,譴責中共製造人權災難,使數以百萬計的人民「被失蹤」,並阻撓他們獲得法律援助。

中共轄治下的中國,是目前國際社會公認的人權狀況極度惡劣的國家。諷刺的是,十二月九日、十日,中共在廣州舉辦了「世界律師大會」,成為「世界人權日」當天最荒謬的笑話。

中共所稱的「世界律師大會」,實際上英文叫做「Global Lawyers Forum」(全球律師論壇)。盜用「世界律師大會」這個名字本身就是謊言,是中共以律師為名,試圖欺騙全世界。法律在中國形同一紙空文,中共早已公然迫害律師。被推到「律師大會」說話的律師,只不過是受中共操控的傀儡而已。一向沒有法治、殘害人權的中共,來充當「世界律師大會」的東道主,不止是巨大的諷刺,對律師的專業理念和職業道德更是一種羞辱。

中共一貫以集權統治,法律不過是鉗制與鎮壓民眾的工具、愚弄輿論的幌子。二十年來的真實情況是:所有走入司法程序的「法輪功信仰」案件,都是被枉法誣判的冤案,而幫助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也遭到中共殘酷打壓。

維權律師一致指出,給法輪功學員判刑均缺乏法律依據。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誣陷觸犯刑法三百條,被以所謂「組織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刑法三百條成為世界上唯一犯罪證據與其所指控的「破壞法律實施罪」,兩者完全不需要具有關聯性便能成立本罪的法律條文,堪稱世界司法審判史上的奇聞怪事。

所謂「兩高」(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的司法解釋,也遭中共惡意曲解:中國《憲法》六十七條和《立法法》四十二條明文規定,司法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而不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兩高」作為司法機構,沒有立法權,它們的「司法解釋」不具有法律效力,也違反了《憲法》和《立法法》而不能作為法律處理依據。

尤有甚者,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檢察院、法院與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公安、司法同流合污,助紂為虐,攜手製造冤假錯案,非法抓捕、起訴法輪功學員,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監獄。中共違法弄權,利用法律,羅織罪名,構陷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恣意關押與判刑,惡行昭彰,甚至公然承認「不講法律」。

例如,河北省遷安市法院審判長馮小林面對法輪功學員家屬的質疑,不得不坦言:「法輪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法院對張德豔等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前,主審的女法官對律師說:「不要跟我講法律。」江蘇省蘇州市中級法院庭長顧迎慶嗆聲:「你跟我講法律幹甚麼,我跟你講政治。」四川省西昌市政法委副書記劉某公然對律師稱:「不要跟我講法律,我們不講法律。」吉林省農安縣「六一零辦公室」馬主任更直接說:「在這我們說了算,我們講政治不講法律,你們願上哪告就去上哪告。」中共不講法律,表面上跟你講政治,其實都是耍流氓。

隨著各地法輪功學員百折不撓的揭露迫害實況,呼喚良知與善念,已有無數的世人被法輪功學員真誠、慈悲與堅定的信仰所感動,真相廣泛傳播海內外,早年受中共鋪天蓋地謊言矇蔽的中國人逐漸走出迷霧。近年中國大陸各地紛傳民眾聯名營救法輪功學員,多地檢察院退卷或讓法輪功學員無罪獲釋等,都是人民面對中共暴政,挺身選擇善良的義舉,印證了人心已覺醒、全民集體反迫害。

就在「世界人權日」前夕,「全球聲援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刑事舉報聯署活動」公布了最新統計。從二零一五年七月到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全球37個國家超過350萬民眾聯署刑事舉報,向中共最高檢、最高法院舉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反人類罪行,要求法辦元凶江澤民。

法律是彌補道德缺失的防線,律師是維護社會正義的化身。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真、善、忍」是普世價值。中共侵犯人權、戕害信仰自由,殘酷迫害法輪功,寫下了人類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頁。自古邪不勝正,正義終獲彰顯,衷心祝願更多的世人看清中共邪惡的本質,秉於良知,捍衛公義,讓這場殘酷迫害早日結束,恢復基本人權,讓信仰自由重現華夏神州。

──轉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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