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個「煉」字 工程師劉肖雄遭枉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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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0月11日訊】大連市軟件工程師劉肖雄因為回答派出所所長自己煉法輪功而被扣留、構陷,於7月8日被甘井子區法院冤判一年六個月並罰款3,000元。他上訴後,二審非法維持冤判。

明慧網報導,劉肖雄,今年33歲,是大連和眾信拓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軟件工程師,為人善良誠懇,頗受領導和同事的好評。

2018年7月25日上午10點多,大連市七賢嶺派出所給劉肖雄打電話,讓他到派出所去辦理暫住證。

當劉肖雄在派出所一樓大廳裡詢問辦理手續時,所長毛宏亮從樓上下來,問他:「你煉不煉法輪功?」他回答說:「煉啊。」毛宏亮說:「煉,那你就別走了!」

劉肖雄就這樣被扣留下來。警察在當天下午對他非法抄家,搶劫走他家中的法輪功書籍、電腦等私人物品。

2019年5月20日上午,甘井子區法院一審法官金華沒有提前三天將開庭通知送達給劉肖雄,也不依法接收其家屬辯護人的手續,並有意阻撓家屬辯護與律師辯護,卻私下非法突擊庭審劉肖雄,完全剝奪了他獲得辯護的法定訴訟權。

劉肖雄的家屬就法官金華私設公堂的違法行為向有關部門提出控告,但甘井子區法院並沒有糾正一審法官的違法行為。

金華在沒有公開庭審,且沒有律師辯護、家屬辯護的情況下,對劉肖雄做出了一年半的枉法判決。

對此,劉肖雄及家屬表示不服,向大連市中級法院提起了上訴,並分別向中級法院的院長和主審法官郵寄了各種相關的法律文書,詳細介紹了一審的違法行為,要求二審法官秉公辦案、無罪釋放劉肖雄。

律師也多次與二審法官溝通,指出一審的違法和劉肖雄無罪的事實。

9月16日,二審法官殷傳茂完全無視一審的違法事實,枉法對劉肖雄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決。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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