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7年冤獄迫害 西安七旬老人再遭冤判9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9月04日訊】8月22日,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70歲老年法輪功學員馬蘊華,被非法判刑9年、勒索罰金2萬元。馬蘊華曾經被非法判刑7年,在陝西省女子監獄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

明慧網報導,8月23日,當蓮湖法院的非法判決送至看守所時,馬蘊華堅持自己沒罪,不接所謂的「判決書」,對此她已上訴。她還說:「我沒有怨恨,只希望公檢法辦案人員不要錯用《刑法》300條製造冤案,要尊重憲法和法律,依法行事,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負責。」

馬蘊華於2018年11月1日遭非法庭審至今近9個月,這期間她多次上書法官權波蓉,闡述自己修煉法輪功的合法性,多次要求無罪釋放並索要被剋扣3年多的養老金,但均石沉大海。

她80多歲、雙耳失聰的大姐帶著常年有病的兒子、步履艱難地來回奔波於公、檢、法部門尋找辦案人員,要求無罪釋放妹妹,遭國保警察黃國強恐嚇、威脅。

8月22日,蓮湖法院下達了非法判決:冤判馬蘊華9年、罰金2萬。大姐得知後,痛苦萬分。有位良心人士嘆氣說:「唉!都70歲的老人了,遭冤判9年,不是有意置她於死地嘛!?」

2018年2月6日,馬蘊華在北郊講法輪功真相時,被未央區大明宮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蓮湖區檢察院非法批捕;5月9日,從未央區看守所被轉入蓮湖區看守所非法關押。據悉,其原因是2014年馬蘊華從西安市蓮湖分局走脫,當局把此事視為「大案要案」。

自從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馬蘊華多次遭受各種迫害,兩次被非法勞教,並曾被非法判刑7年。

馬蘊華的另一個姐姐,法輪功學員馬蘊靜女士多次被劫持在西安市洗腦班迫害,尤其在2010年9月,被迫害致內臟器官全部衰竭,一直沒有恢復,於2012年6月18日去世。

1999年10月,馬蘊華進京為信仰鳴冤上訪,被非法關押在新城看守所15天。

2000年3月9日,馬蘊華被非法勞教1年,在她工齡33年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情況下,單位在中共的高壓下對她作出開除公職的經濟迫害,致使60多歲的她得不到自己應有的退休金,生活無著落。

2001年4月,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馬蘊華再次被非法勞教3年,從勞教所走脫後不久,又在武功縣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7年,關押在陝西女子監獄,遭到慘烈的迫害。

獄警把她的頭按到水盆裡很長時間,讓她遭受窒息的折磨,又用針扎她的全身,把她的耳朵強行插上耳機,用膠布固定,逼迫她聽誣衊法輪功的謊言宣傳;她還遭三個打手輪番毒打,雙腿被打腫,使其身心遭受嚴重傷害,於2008年回家。

從2010年至2013年,馬蘊華曾被綁架到洗腦班關押,從20多天至6個月不等。

曾負責綁架馬蘊華的蓮湖分局桃園路派出所警察王友文曾公開叫囂:「讓法輪功學員死在裡面(指關押場所),永遠不要出來。」

2014年4月,馬蘊華到單位,要求索回被非法關押在監獄那幾年自己的退休工資,單位主管領導推卸責任讓她去找警察。法輪功學員李華(馬蘊華的姐姐馬蘊靜的女兒)等兩人陪同她一起去,兩位法輪功學員在西安市蓮湖分局門外被綁架。

馬蘊華在西安市蓮湖分局被非法關押了幾天,警察企圖把她祕密判刑送往監獄。一天下午5點左右,在醫院檢查身體時,馬蘊華從西安市蓮湖分局警察的眼皮下走脫。警察惱羞成怒,捏造事實,給她編造一個假罪名,在全國發出通緝令。

當時西安市及寶雞市很多法輪功學員家都被警察上門騷擾、抄家、綁架、判刑。

2014年11月,蓮湖法院非法重判法輪功學員李華9年、曾朝華7年、金榮4年、寇巧雲3年半。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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