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8月18日訊】大陸中藥行業的龍頭企業康美藥業,被查出連續三年虛增營收291億元(人民幣,下同),虛增利潤41億元;為造假886億貨幣資金,康美藥業自己給自己發利息,虛增了利息收入5億元。日前,康美藥業財務造假案有了新進展。
財新網報導,因康美藥業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造假行為,惡意欺騙投資者,8月16日,證監會對康美藥業等作出處罰及禁入告知。
康美藥業被罰款60萬元
隨後,康美藥業發布公告,披露了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具體內容,對康美藥業及其實際控制人馬興田等22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並對6名當事人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擬決定對康美藥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的罰款。
被處罰的22人,共計罰款595萬元,其中,馬興田、許冬瑾分別頂格處罰90萬元,副總經理、董祕邱錫偉處罰30萬元,三人為康美藥業財務造假最主要的決策者、實施者,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據悉,2016年至2018年期間,康美藥業涉嫌通過仿造、變造增值稅發票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偽造、變造大額定期存單等方式虛增貨幣資金,將不滿足會計確認和計量條件工程項目納入報表,虛增固定資產等。同時,康美藥業涉嫌未在相關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
2018年底,康美藥業被證監會發現涉嫌財務造假,涉案金額巨大,隨後被立案。
四大造假行為
一是,康美藥業涉嫌累計虛增營業收入291.28億元:
2016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89.99億元,多計利息收入1.51億元,虛增營業利潤6.56億元。
2017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100.32億元,多計利息收入2.28億元,虛增營業利潤12.51億元。
2018年半年報虛增營業收入84.84億元,多計利息收入1.31億元,虛增營業利潤20.29億元。
2018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16.13億元,虛增營業利潤1.65億元。
二是,累計虛增貨幣資金886億元。
虛增5.1億元利息收入,對應的是虛增886.81億元巨額貨幣資金。在2016年年報、2017年年報、2018年半年報中,康美藥業各虛增貨幣資金225.49億元、299.44億元、361.88億元,占其當期淨資產的比例分別為76.74%、93.18%及108.24%。
三是,2018年年報中存在虛假記載,虛增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投資性房地產,共計36億元。
在2018年年報中,康美藥業還將前期未納入報表的亳州華佗國際中藥城、普寧中藥城、普寧中藥城中醫館、亳州新世界、甘肅隴西中藥城、玉林中藥產業園等6個工程項目納入表內,一次虛增固定資產11.89億元、在建工程4.01億元、投資性房地產20.15億元。
四是,2016年~2018年,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康美藥業在未經過決策審批或授權程序的情況下,累計向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非經營性資金116.19億元用於購買股票、替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償還融資本息、墊付解質押款或支付收購溢價款等用途。
上述消息引發網民熱議:「罰款60萬!這是對守法企業和股民的侮辱!」「僅僅罰款了事,不涉及刑事責任嗎?」「這問題這麼大,處罰這麼輕,縱容犯罪。」「就罰這麼點,不虛增那不傻嗎?」
「吞了幾十億,罰款九十萬!收了多少封口費?」「造假就必須退市,零容忍,追究企業官員刑責,要不然造假就沒完沒了地坑害股民。」
A股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根源
對於康美藥業的造假,時事評論員陳思敏撰文表示:「但比起中共地方政府的造假只是小巫。2012年,各省GDP之和超出全國5.76萬億元,憑空造出了一個廣東。2015年超4.6萬億,憑空多出了一個浙江。2016年超2.75萬億,相當於一個上海。
「所以A股上市公司永遠改不掉財務造假的惡習,因為治理它的就是一直要靠造假維持政績政權的中共。」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