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已退休的香港巨富李嘉誠,16號在香港多家大報刊登整版廣告,而且有兩種款式,首次對反送中運動發聲。 其中一幅廣告是這樣寫的:最好的因,可成最壞的果。兩個大字「暴力」,一上一下在版面中央,被一個大紅叉攔住。左邊竪排一行小字是:愛自由、愛包容、愛法治;右邊竪排:愛中國、愛香港、愛自己。版面最下面兩行字:以愛之義,止息怒憤。最後落款:一個香港市民,李嘉誠。 另一款廣告,也是整版的,上面寫道:正如我之前講過,「黃台之瓜,何堪再摘」。落款還是,一個香港市民,李嘉誠。 。。。 如何解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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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