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7月31日訊】1995年海南瓊山市發生一宗搶劫殺人案,宋某、李某、江某三人持尖刀將羅某殺死、將楊某刺傷後將18萬元分贓,3人作案後逃離現場。其中李某一直潛逃,直至去年被抓時,李某已成為一名有事業編製的鄉鎮幹部。7月30日,李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引髮網民熱議。
綜合媒體報導,1995年8月31日,宋某以出售私家車為由,騙被害人羅某、楊某去位於瓊山市某鎮買車,3人開車載江某到一處道路後停車,江某拔槍、李某拔刀,逼迫2名被害人下車並實施搶劫,過程中持尖刀將羅某殺死,將楊某刺傷,最後3人返回車上,將被害人攜帶的18萬元人民幣購車款分贓。
案發後,宋某及江某於同年被抓捕,並被判處死刑及死緩,李某一直潛逃,直至去年4月,李某才被抓獲。原來,李某在當年犯案後逃回老家改名換姓,併進入當地中共鄉政府工作,成為一名有事業編製的鄉鎮幹部。
據近日海南海口中院公布的該案一審判決書顯示,李某夥同他人持械採用暴力搶劫數額巨大,並與同案犯持刀多次劃刺被害人的頸部,致1死1傷,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故意殺人罪,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以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決定執行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對此,有網民稱:「為什麼不槍斃?」
還有網民表示,「還有什麼比這更荒唐的!」
也有的諷刺道:「人才啊」、「符合國情」。
(記者劉明煥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