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6月20日訊】國際刑警組織前主席、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受賄案,週四在天津開庭審理。孟被指控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收受財物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1446萬餘元。孟當庭認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當地時間6月20日,中共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孟宏偉受賄案。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孟宏偉,在2005年至2017年期間,利用其擔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446萬餘元(約合211萬美元)。
據中共官方媒體當天的消息,庭審中檢查機關當庭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孟宏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最後孟宏偉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外界注意到,中共官媒在當天的相關報導中,都沒有提及孟宏偉曾經擔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這一事實。
資料顯示,孟宏偉2016年在中共有關機構的暗中運作與大力推動下當上了國際刑警組織主席,當時他仍然兼任着中共公安部副部長的職務。
孟宏偉就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後,有一些作為曾在該組織內部引發爭議。反對者批評孟涉嫌利用國際刑警組織主席的職權為中共濫發國際紅色通緝令。其後,孟在國際上的作為有所收斂,但據傳中共卻對他的有所「退縮」而不滿。
2018年9月孟離開國際刑警組織總部所在地法國里昂並前往中國大陸後失蹤。幾天後,他的妻子在法國報警,請求查找自己丈夫的下落。隨後中共有關當局於10月8日對外界承認孟宏偉正在中國接受調查,國際刑警組織也收到了一封有孟宏偉署名的辭職信,他的妻子和孩子則隨即在法國申請了政治庇護。
(記者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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